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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防护

作者: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2007-11-22 14:26 来源:煤矿安全生产网

1.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安全措施不足

一些班组使用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其临时电源没有使用装设有漏电保安器的放线盘。在设备检修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也没有采用绝缘等级为Ⅱ类的双重绝缘工具。有些作业人员不使用插头而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取得电源。

抽查中发现有些移动式电动砂轮锯是Ⅰ类工具,其电源线中本来有三根线,但其外壳引出的保护接地线颜色与其他两根分不清楚,由于不够长,检修人员用导线延长后,导线仅有两根,这样该工具就无法实现外壳接地保护。个别维修班组的砂轮机、台式电钻原有的三线电源插头被改装为双线插头,也没有接地线。

有些外国造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Ⅰ类工具,其电源插头中接地那一极型式特别,无法与施工现场使用的插座匹配,因此无法实现外壳接地保护,但是插头其他两极却可以插进普通插座,此类工具往往在无外壳保护状态下工作,很不安全

对于手持电动工具,许多单位还没有全部做到按规定使用漏电保护器,有的直接接到检修电源箱上。有些属于Ⅰ类工具的移动式风扇的外壳没有引出保护接地线,无法实现外壳接地保护。

现场不少带漏电保护器的电源放线架不合格。按照其所附线路图,应该有相线、零线、地线三条引入,实际只引入了前两条,等于插座的地线极悬空。一旦用电器漏电,漏电保护器未必能够动作。有些电源放线架的接地引线颜色也不规范,不能正确把它与其他两条线区别开。

为此建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国标《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l3955—1992)规定进行整顿,对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进一步完善。在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首先要解决有关作业人员对低压配电系统触电伤害的认识不足,安全防范意识不牢固问题。例如,电气用具使用插头插入插座取得电源,是一种安全用电常识,过去的安全通报也曾多次报道过因为没有正确使用插头、插座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区分的Ⅰ类工具是指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导电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导电零线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Ⅱ类工具是指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Ⅲ类工具是指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是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但许多作业现场的移动式电动设备,按照防电击保护绝缘等级,是属于普通的工类电气产品,它的电源是用两根导线插入插座取得的,电机外壳却没有接地,如果绝缘损坏,就会发生触电事故。建议全面清查存放在班组中的手动式、移动式电气工用具,对其中的Ⅰ类工具,应保证其外壳实现接地保护。并按照电动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的规定。

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的临时电源,应使用装设有漏电保安器的放线盘。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宜采用绝缘等级为Ⅱ类的双重绝缘工具。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场所应安装漏电保安器,如生产现场的检修电源、绝缘等级为Ⅰ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等。

检修电源箱、变电站高压场地电源箱等应按照《电气设备装置安全设计导则》(GB4064—1983)、《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l3955—1992)、《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体颜色》(GB2681—1981)的规定来规范电源箱电气工用具的接地型式、导线颜色、主路和分路的电器配置,漏电保护器的使用以及负载接人方法,并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定值、熔断器定值与电气外壳带电时的人地泄漏电流及相向短路电流相匹配,以便可靠切除故障。电动机具原有的单相三线电源插头不能换为双线插头,也不能不接地线,电源开关箱应引入地线,确保使用者人身安全。

2.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不规范

一些单位的380V动力电源按TN-C系统接线,但在生产现场动力盘内有些负荷电缆却未从N母线上接线,这样就可能因施工的疏漏,使电机外壳没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一般低压电机的外壳接地多以铜编织辫做为导体,将电机外壳与电缆管连接起来,但在两接头处不做特殊处理(如镀锡或用线鼻子压接然后钻孔,用螺栓紧固),而是直接在辫上穿眼紧螺丝,这样就造成接地线松脱,失去了作用。现场检查时有不少电机外壳接地都存在类似情况,有的以电缆屏蔽层接地线接在电机外壳,有的以接地引下线缠在铁管上。

还有部分检修电源箱未引入电源零线,以壳体充当回路零线,非常危险。类似的情况还有检修电焊机电源,利用启动分离器放水管、消防水管作永久接地;试验电源取自抽风机的三相电源刀闸,并以壳体作为电源回路的零线。

检查现场使用的一些冷却用大型工业风扇也没有接地。风扇接地看似小问题,但就是这个小问题,在某电厂的检修班房里,工作人员在移动风扇时,因风扇漏电,已造成一人死亡。

为此建议:应重视电气设备接地的规范性,并对本单位动力盘、电机外壳接地情况进行普查,以消除接地接零保护的隐患。

要使有关作业人员对低压配电系统的构成、系统的接地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低压电气工机具按触电保护方式的分类等有足够清晰和全面的认识。例如,某单位的380V/220V配电系统,从低压动力配电箱的装设看属于TT系统, Ⅰ类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单独接地,现场发现一些属于Ⅰ类的移动式电气机具外壳并没有接地,电源又没有设置漏电保护器。一些属于Ⅰ类的固定式电气机具,它的外壳接地点在动力配电箱内,而这个点仅与箱体相通,并没有接地引下线。也就是说,一旦设备绝缘损坏,箱体以及与它紧贴的墙都带电。

380V/220V用电设备,若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方式,用电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底座必须可靠接地。380V/220V动力、照明配电箱中提供给设备保护接地用的连接点必须确实可靠接地,禁止处于无接地的悬浮状态,以防引发人身触电。电力设备接地装置应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1996)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与试验。有些电机外壳接地,是接在电缆出线的铁护套上,应检查护套与地网有没有相连,确保设备可靠接地。

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当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配电系统和TN—S接零保护系统时,变压器和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得大于4W;保护线PE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W;而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W。

保护零线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并在首、末端和中间处作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W;

(2) 保护零线仅作保护接零之用,不得与工作零线混用;

(3) 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控制开关和熔断器;

(4) 保护零线应为具有绿/黄双色标志的绝缘线;

(5) 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截面。架空敷设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积应不小于10mm2,采用绝缘铝线时,截面积应不小于16mm2;电气设备的保护接零线应为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

3.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管理混乱

不少单位,低压用电存在较多问题,临时电源敷设混乱,为人身触电事故埋下了事故隐患。特别是临时施工电源,工作人员根据各自需要自行接取,有些临时电源线横过马路时,任由行人车辆践踏。有些检修用升降平台的卷扬机电源也用临时电源,箱内接线混乱,导线线头裸露,与这些先进的大型重要设备相比,实不相称。

在检修班房还有一些220V塑料绝缘电线由墙壁缝之间穿出,穿铁窗户而引至班房外的施工现场,在穿出窗户处绝缘已破损。班组成员触及铁窗户,就会造成意外人身触电事故。

临时施工电源,检修电源柜中还较多存在刀闸、熔断器中用铜线代替熔丝。电焊机电源刀闸保险也用铜线代替。一些电源刀闸的上下都没有护盖,带电部分裸露。380V检修电源箱,箱门已破烂下坠,电源裸露,一旦触及会酿成后果。

为此建议:为了有效地防止各种意外的触电伤害事故,保障施工检修人员的安全,检修现场应严格执行国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988)。检修现场的临时用电,主要是区别于正式电气工程而得名的。检修现场复杂多变的环境和用电的临时性,使得电气设备的工作条件变坏,容易发生电气事故,特别是因漏电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主要特点:①在施工现场实行TN—S系统,即增加了保护零线,做到了重复接地,把施工现场原来使用的三相四线变成了五线;②实行了两级保护,即在电器设备的首末端分别安装漏电保护器。这些措施大大地加强了临时用电的安全性。

触电事故往往发生得很突然,而且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但触电事故是可以防止的。通过研究触电事故规律,可有针对性地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 低压设备触电事故多。国内外统计资料表明,低压触电事故远多于高压触电事故。主要是由于低压设备远多于高压设备,与之接触的人又比较缺乏电气安全知识的缘故。

(2) 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触电事故多。主要是由于这些设备需要经常移动,工作条件较差,容易发生故障,而且经常在人紧握之下工作的缘故。

(3) 电气连接部位触电事故多。电气事故多发生在分支线、用户专线、接线端、电线接头、电缆头、接触器、熔断器、开关、灯座、插头、插座、控制器等处。主要是由于这些连接部位机械牢固性较差,电气可靠性也较低,容易出现故障的缘故。

此外,临时照明采用的灯头,当白炽灯容量在200W及以上时,应用陶瓷制的螺口灯头,防止由于塑料制灯头不能耐高温,发热而引起短路着火燃烧。

在检修现场下列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 电力变压器、电动机、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2) 配电屏(盘)的金属框架和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

(3) 靠近带电体的金属围栏;

(4)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钢索;

(5) 起重机金属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

(6) 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和支架;

(7)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4. 煤码头塔吊轨道没有接地

检查一些单位,煤码头的卸煤机、门吊等大型塔吊的导轨接地不可靠,有些是长期运行后锈断了,有些是大修后拆开没有接上,对塔吊的防雷接地一直未列入定期检查。煤码头一般地处空旷,防雷接地未引起生产单位的高度重视。

为此建议:塔吊接地,既可作为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TN-S接零保护系统的一处重复接地,又可兼作塔吊本身的防雷接地。

为了充分体现塔吊接地的双重意义,塔吊接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W;

(2) 接地装置应有两处与塔吊轨道作电气连接;

(3) 塔吊轨道两端应作环形金属连接;

(4) 塔吊轨道连接处两端须跨接金属线,连接处应保证电气连接;

(5) 塔吊轨道应作保护接零,即应与保护零线PE作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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