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机具和气瓶使用
第二节 焊接机具和气瓶使用
1. 电焊机的接线端没有屏蔽护罩
检查现场的电焊机一二次接线、外壳接地等不符合安全要求。交流弧焊机的接线端子外露,没有屏蔽护罩,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致命因素。交流弧焊机一次侧接线端外露,已经多次夺人性命,而其二次侧也往往被人忽视。过去,某单位工作人员在管道施工中,曾发生由于误触交流弧焊机的二次空载电压而导致死亡的事故。焊机的负载特性下降很急,起弧后弧柱电压降不大,因此空载时的电压却不可忽视。
为此建议:生产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按照《安规》(热力机械部分)第495条规定,在其高、低压侧接线柱装设护罩,以防工作中误触碰。不停电更换焊条时,必须戴焊工手套进行。在潮湿或水面上等恶劣环境下进行电焊工作,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采取防止触电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2. 气瓶的存放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有的焊工班,同一室内相隔不远同时放置了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各十多瓶,实际上变成了焊工班的一个气瓶中转仓库。在生产现场,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还常常以事故抢修为由三五瓶一组长期堆放在锅炉零米和汽机零米等处。
一些检修现场的简易供气站过于简易,致命的是安全措施不足,是较大的事故隐患。表现在:
(1) 周边的环境恶劣,在简易供气站旁边就有检修工作,检修工作人员可以动火焊割,附近堆放杂物,稍不注意还会撞击气瓶,作业人员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供气站旁边来往的吊车、翻斗车、装载车、铲车也威胁着气站安全,不符合《安规》的安全要求。
(2) 存气量太多,现场存放乙炔瓶几十个,氧气瓶也有几十个,这个数量比危险品仓库内存放的还要多,不符合安全要求。
(3) 离生产主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够,乙炔瓶紧靠着主厂房构架存放,旁边是锅炉主要附属设备。遇到机组设备大小修乙炔站存气量更多,这些数量远远超出消防部门批准的最高限额。
为此建议:班房内不应存放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地点。在焊工班房邻近搭建的焊接训练基地,也不允许存放过量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在工作地点,最多只允许放置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放置并可靠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m。
按《安规》规定,存储量在50瓶及以下的作为容积较小的仓库,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少于25m;存储量较大的仓库与施工及生产地点的距离应不少于50m;与住宅和办公楼的距离应不少于100m。《安规》(热力机械部分)第508条规定: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为了保证安全,在使用氧气瓶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下次试压时间”。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要求定期对气瓶作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超期检验的气瓶,使用单位可以拒收。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 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等。如果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升高等,应及时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料。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场所使用时,瓶底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3) 在使用和贮运气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和撞击。严禁敲击、碰撞。搬运气瓶要轻装轻卸,必须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禁止直接使用钢丝绳等吊运氧气瓶。使用和贮存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对气瓶加以固定,防止倾倒。
(4) 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相距10m以上)。夏季使用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5) 开启瓶阀或减压器时动作要缓慢,以防喷出高速气流中的静电火花放电、固体微粒的碰撞热和降擦热、气体受突然压缩时放出的热量(绝热压缩)等引起氧气瓶和减压器爆炸着火。
(6) 氧气瓶中氧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余气0.2~0.3MPa,使气瓶保持正压,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目的是预防可燃气倒流人瓶,而且在充气时便于化验瓶内气体成分。
(7) 氧气瓶阀不得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瓶阀和减压器。
以上安全措施,对氩气瓶和等离子弧焊等焊接工艺使用的其他气瓶,如氩气瓶、氮气瓶也基本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