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情处理”咋处理?
作者:煤矿安全生产网
2008-09-04 09:31
来源:煤矿安全生产网
“酌情处理”是一些批示、指示常见的字眼。如“此事重大,要认真研究,酌情处理”、“请某人看情况商办”、“按有关规定办”、“转某处斟酌”等,究竟该咋处理,从不一二三地说清楚。
酌情处理,斟酌具体情况处理,讲的是工作方法的灵活性。问题是,不少事,经办人不知道咋处理时,才请示领导的,你来个“酌情处理”,不是“嘴上抹石灰——白说”吗?
少数人热衷于“酌情处理”,原因不外有三:一是业务不熟,情况不明,不少事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只得作“批而不示”的批示。二是私心作怪,怕批示错了担责任,一个“酌情处理”,自己就安全了。三是对自己想办而不该办和该办自己却不想办的事,写句“看着办”,让下边揣摩着他的心思去办,也有妙不可言之处。
批示,具有明显的指令性,不应含糊其辞。作为领导,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做到情况明、思路清,什么事该咋办心中有数,提具体要求,不能常玩“批而不示”的游戏。
“酌情处理”不能不用,但不能事事都用。对一些精神不振作、作风不深入、责任心不强,常用“酌情处理”处理工作的人,也要酌情处理,问题严重的,让他“下课”,不让他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