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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被强暴可算工伤?

作者:佚名 2008-10-16 10:22 来源:不详
据《金陵晚报》报道,大白天在工作时间被强暴,歹徒尚未归案,在南京打工的少妇伤心欲绝,其夫欲向公司讨说法。

  12月19日下午6时,应该是阿梅(化名)下班到家的时间。丈夫阿强(化名)带着孩子在家等了3个多小时,还没见她回来。尽管在电话中,阿梅说要加班,但阿强隐约预感到了一些不妙,于是来到了老婆所在的公司。但他发现,他老婆并不在单位,警察后来把她送 undefined undefined

了回来。“今天下午,在上班时间被歹徒强奸了!”阿梅伤心欲绝。

  据了解,32岁的阿梅和丈夫同来自安徽,在南京一家物业公司做保洁工作刚满3个月。事发当天下午2时多,她和往常一样打扫小区的楼梯间。突然,一名中等身高、民工模样的壮汉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并用刀威胁她,将她拉到地下室。阿梅惨遭蹂躏。事后,阿梅跌跌撞撞地跑回物业公司报警。过后,单位将阿梅送到医院。

  由于线索有限,案件还没侦破。阿梅深受打击,已经几天没去单位。尽管歹徒还没落网,但阿强认为老婆所在的物业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小区很多住户正在装修,装修人员复杂。该小区进出人员都要登记,但如果有熟人带就不要登记,管理有漏洞。更加重要的是,老婆是在工作期间被侮辱的,单位应该有个说法。

  江苏的王惠兵律师认为,受害者作为雇员,在工作期间遭到意外伤害,根据有关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他建议,受害者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到法院起诉。当然,受害者也与单位协商解决此事。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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