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岗位人员”及四项强制性培训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2009-03-05 03:07
来源:本站原创
1、安全资格培训 REgV1ul
1.1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 !(Z{^mp%l]
1.1.1 三项岗位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大特殊工种人员,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培训。 PpL{Ph n
1.1.2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矿长。由省局安排培训、复审、考核、发证。安全资格证有效期3年,每年复审一次。 KoW{~{Zr
1.1.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管生产和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以及井下正副区(科、所)长。副总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技术通风、地测调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省局安排培训、复训、考核、发证。采掘机运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二级培训机构培训、复训、考核,省局发证。安全资格证有效期3年,每两年复训一次。 oJKUpB|j
1.1.4 井下7大特殊工种包括电钳工、瓦检工、井下爆破工、采煤机司机、主提升司机、监测监控工、安全检查工。由集团公司二级培训机构培训、复训、考核,省局发证。安全资格证有效期6年,每2年复训一次。 l8U`m;TE @
1.2 井下15个特殊工种培训和班队长资格培训 y"FpB
1.2.1 井下15个特殊工种包括送(变)电工、主通风机司机、井下主排水泵工、电气防爆检查工、测风测尘工、瓦斯抽放工(防突工)、固定胶带输送工、上下山绞车工、 电机车司机、轨道信号把钩工、拥罐(把钩工)、掘进机司机、耙矸机司机、风动凿岩机司机、矿山救护队员,属集团公司规定的强制性培训。由矿四级培训机构实施培训,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进行考核、发证,每两年复训一次。 YA
1.2.2 班队长资格培训属集团公司规定的强制性培训,由矿四级培训机构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进行考核、发证。 9hA5>"B
2、四项强制性培训 q
2.1 四项强制性培训是指井下15个特殊工种培训、班队长资格培训、转岗培训和新入矿人员培训。由用人单位申报培训需求,安监处确认后提出培训计划,职教办组织实施培训。培训实行三方签名:参训职工、送训单位负责人、安培中心负责人。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所有安全培训由安监处考核验收。 n(>6kP
2.2 井下15个特殊工种培训 (-RQ
2.2.1 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7[qZ_rZb
2.2.2 两年复训一次,不少于20学时。 `Xa;u;#
2.2.3 安监处考核验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审核办证或复审验印。 ThxKY
2.3 班队长培训 DOBHjB>
2.3.1 资格培复训时间不少于35学时。 {1~,Lo^na
2.3.2 一年复训一次。 }-KIZsq
2.3.3 安监处考核验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审核办证或复审验印。 "wca|}:o5M
2.4 转岗培训 '=9,O?KR8%
2.4.1 培训采取结对子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一次转岗不足10人,用人单位指定一名师傅和一名技术人员带领学习实操和理论知识,适时参加安全培训班学习公共知识;10人以上,集中培训。 inNWzqR7
2.4.2 转入三项岗位人员,由组织部、工资科及时提供人员名单,安监处确认培训需求,职教办上报培训计划,安监处、职教办组织送训。 >QU6.n #
2.4.3 培训时间:井下作业人员转岗,培训不少于72学时;井下同工种转矿、本矿同工种脱离岗位一年以上的,培训不少于20学时。 ( . k N
2.5 新入矿人员培训 ,2D@8jYmI
2.5.1 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组织部为送训单位;新工人培训,工资科为送训单位。 T8+7glbPx
2.5.2 职教办依据新入矿人员培训大纲设计课程。 <lUngm9
2.5.3 新入矿大中专毕业生一次不足10人,轮流到组织部、宣传部、团委、职教办、技术科、地测科等部门实习,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适时参加安全培训班学习公共知识;10人以上,集中培训。 u@n=haS
2.5.4 新入矿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eJ.Ui/N
3、安全培训管理 )bl~ W ?
3.1 组织部、工资科每月5日前将上月三项岗位人员、15个特殊工种及班队长变动信息从网上发送到安监处、职教办;用人单位的档案员要及时正确地向安监处、职教办提供人员变动情况,对持证人员的资格证书,按有效期限提前3个月报培复训需求,做到所有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证书始终保持有效性。 p|$E&1
3.2 安监处、工资科、职工学校及用人单位都要建立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到四对号、四统一。 a}^UZWa
3.3 新调入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用人单位不准随意变动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人员变动,必须先向安监处申报。 57)_Fb
3.4 三项岗位人员、15个特殊工种、班队长无证上岗,均属严重“三违”。 <~ 7pgNZX%
3.5 对15个特殊工种的管理,与7大特殊工种同样要求,建立培训档案,纳入安全培训专项监察,与7大特殊工种一并检查。 j~XOtu
3.6 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杜绝缺训和无证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调整。 4jsnY.i$
4、培训责任制 u>Ys(
4.1 安监处 (ibq.BV
4.1.1 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档案,协调上级部门做好资格证的培(复)训、换证工作。 Q$_{xikM
4.1.2 对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FX5$qWb'
4.1.3 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上级要求,制定矿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fvp!3[o<5|
4.1.4 负责审查各单位送训职工的参训资格。 Q YS.]
4.1.5 监督矿安培中心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培训考核验收。 Do8VJqqQz
4.1.6 负责三项岗位人员的外训及资格审查。 e ?D/g*3 ?
4.1.7 组织跟踪调查培训效果。 qRJK
4.2 组织部 .Y^ju-i^V
4.2.1 负责提供干部安全培训,新入矿大中专毕业生培训需求。 cQ1`*
4.2.2 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 z)Ych;Er
4.2.3 确保现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rSl4s
4.2.4 对干部安全培训进行跟踪调查培训效果。 a= > {k~p
4.3 工资科 /=zW,C`n
4.3.1 负责提供新工人岗前培训、在岗职工转岗培训需求。 &z$gL6{(
4.3.2 做好高、中、初级工技能鉴定技术培训管理工作。 v{=""7IT
4.3.3 负责技工及地面特殊工种的外训及资格审查。 .+a)uRDBV
4.3.4 对新工人、技工及转岗职工培训进行跟踪调查培训效果。 z/TC SP
4.4 职教办 `c .WrW
4.4.1 建立特殊工种培训档案,并实施有效监控,协调上级部门做好资格证的培(复)训和换证工作。 L]6#eoQ8R
4.4.2 综合制定全矿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 Nw!k8P
4.4.3 会同安监处、工资科、技术科等相关部门,做好四项强制性培训工作。 S&8edy >
4.4.4 负责选聘培训教师、选定教材、设计培训课程、组织教学。 IrdFnr
4.4.5 做好安全培训资料的归档工作。 ozk/R2
4.4.6 负责上报特殊工种的外训需求计划,建立职工安全技术外训档案。 s
4.4.7 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形成《培训需求调研分析报告》,报送矿领导及公司主管部门; 5E:vXlQ
4.4.8 跟踪调查培训效果,形成《培训效果调查分析报告》,报送矿领导及公司主管部门。 X/C37
4.5 用人单位 IhMtN&Dd
4.5.1 各单位党政正职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区长具体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培训联络员。安全培训联络员的主要任务是:①规范管理培训档案(包括使用全员安全培训记录簿、填写教育培训登记卡、分类整理每周安全例会授课人的教案和月度抽考的原始记录等);②及时报送培训材料;③每月反馈一次培训信息和人员变动情况;④准确提供培训需求。 ~1Xy;
4.5.2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大特殊工种、15个特殊工种、转岗人员、新调入人员及班队长的个人档案。 _q?jwl
4.5.3 动态掌握22个特殊工种人员的变动情况,一旦变动及时报告安监处、职教办。 JL}fb0WA@
4.5.4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安监处、职教办提供培训需求。 BR! 4h
1.1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 !(Z{^mp%l]
1.1.1 三项岗位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大特殊工种人员,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培训。 PpL{Ph n
1.1.2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矿长。由省局安排培训、复审、考核、发证。安全资格证有效期3年,每年复审一次。 KoW{~{Zr
1.1.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管生产和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以及井下正副区(科、所)长。副总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技术通风、地测调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省局安排培训、复训、考核、发证。采掘机运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二级培训机构培训、复训、考核,省局发证。安全资格证有效期3年,每两年复训一次。 oJKUpB|j
1.1.4 井下7大特殊工种包括电钳工、瓦检工、井下爆破工、采煤机司机、主提升司机、监测监控工、安全检查工。由集团公司二级培训机构培训、复训、考核,省局发证。安全资格证有效期6年,每2年复训一次。 l8U`m;TE @
1.2 井下15个特殊工种培训和班队长资格培训 y"FpB
1.2.1 井下15个特殊工种包括送(变)电工、主通风机司机、井下主排水泵工、电气防爆检查工、测风测尘工、瓦斯抽放工(防突工)、固定胶带输送工、上下山绞车工、 电机车司机、轨道信号把钩工、拥罐(把钩工)、掘进机司机、耙矸机司机、风动凿岩机司机、矿山救护队员,属集团公司规定的强制性培训。由矿四级培训机构实施培训,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进行考核、发证,每两年复训一次。 YA
1.2.2 班队长资格培训属集团公司规定的强制性培训,由矿四级培训机构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进行考核、发证。 9hA5>"B
2、四项强制性培训 q
2.1 四项强制性培训是指井下15个特殊工种培训、班队长资格培训、转岗培训和新入矿人员培训。由用人单位申报培训需求,安监处确认后提出培训计划,职教办组织实施培训。培训实行三方签名:参训职工、送训单位负责人、安培中心负责人。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所有安全培训由安监处考核验收。 n(>6kP
2.2 井下15个特殊工种培训 (-RQ
2.2.1 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7[qZ_rZb
2.2.2 两年复训一次,不少于20学时。 `Xa;u;#
2.2.3 安监处考核验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审核办证或复审验印。 ThxKY
2.3 班队长培训 DOBHjB>
2.3.1 资格培复训时间不少于35学时。 {1~,Lo^na
2.3.2 一年复训一次。 }-KIZsq
2.3.3 安监处考核验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审核办证或复审验印。 "wca|}:o5M
2.4 转岗培训 '=9,O?KR8%
2.4.1 培训采取结对子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一次转岗不足10人,用人单位指定一名师傅和一名技术人员带领学习实操和理论知识,适时参加安全培训班学习公共知识;10人以上,集中培训。 inNWzqR7
2.4.2 转入三项岗位人员,由组织部、工资科及时提供人员名单,安监处确认培训需求,职教办上报培训计划,安监处、职教办组织送训。 >QU6.n #
2.4.3 培训时间:井下作业人员转岗,培训不少于72学时;井下同工种转矿、本矿同工种脱离岗位一年以上的,培训不少于20学时。 ( . k N
2.5 新入矿人员培训 ,2D@8jYmI
2.5.1 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组织部为送训单位;新工人培训,工资科为送训单位。 T8+7glbPx
2.5.2 职教办依据新入矿人员培训大纲设计课程。 <lUngm9
2.5.3 新入矿大中专毕业生一次不足10人,轮流到组织部、宣传部、团委、职教办、技术科、地测科等部门实习,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适时参加安全培训班学习公共知识;10人以上,集中培训。 u@n=haS
2.5.4 新入矿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eJ.Ui/N
3、安全培训管理 )bl~ W ?
3.1 组织部、工资科每月5日前将上月三项岗位人员、15个特殊工种及班队长变动信息从网上发送到安监处、职教办;用人单位的档案员要及时正确地向安监处、职教办提供人员变动情况,对持证人员的资格证书,按有效期限提前3个月报培复训需求,做到所有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证书始终保持有效性。 p|$E&1
3.2 安监处、工资科、职工学校及用人单位都要建立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到四对号、四统一。 a}^UZWa
3.3 新调入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用人单位不准随意变动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人员变动,必须先向安监处申报。 57)_Fb
3.4 三项岗位人员、15个特殊工种、班队长无证上岗,均属严重“三违”。 <~ 7pgNZX%
3.5 对15个特殊工种的管理,与7大特殊工种同样要求,建立培训档案,纳入安全培训专项监察,与7大特殊工种一并检查。 j~XOtu
3.6 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杜绝缺训和无证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调整。 4jsnY.i$
4、培训责任制 u>Ys(
4.1 安监处 (ibq.BV
4.1.1 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档案,协调上级部门做好资格证的培(复)训、换证工作。 Q$_{xikM
4.1.2 对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FX5$qWb'
4.1.3 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上级要求,制定矿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fvp!3[o<5|
4.1.4 负责审查各单位送训职工的参训资格。 Q YS.]
4.1.5 监督矿安培中心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培训考核验收。 Do8VJqqQz
4.1.6 负责三项岗位人员的外训及资格审查。 e ?D/g*3 ?
4.1.7 组织跟踪调查培训效果。 qRJK
4.2 组织部 .Y^ju-i^V
4.2.1 负责提供干部安全培训,新入矿大中专毕业生培训需求。 cQ1`*
4.2.2 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 z)Ych;Er
4.2.3 确保现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rSl4s
4.2.4 对干部安全培训进行跟踪调查培训效果。 a= > {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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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负责提供新工人岗前培训、在岗职工转岗培训需求。 &z$gL6{(
4.3.2 做好高、中、初级工技能鉴定技术培训管理工作。 v{=""7IT
4.3.3 负责技工及地面特殊工种的外训及资格审查。 .+a)uRDBV
4.3.4 对新工人、技工及转岗职工培训进行跟踪调查培训效果。 z/TC SP
4.4 职教办 `c .WrW
4.4.1 建立特殊工种培训档案,并实施有效监控,协调上级部门做好资格证的培(复)训和换证工作。 L]6#eoQ8R
4.4.2 综合制定全矿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 Nw!k8P
4.4.3 会同安监处、工资科、技术科等相关部门,做好四项强制性培训工作。 S&8edy >
4.4.4 负责选聘培训教师、选定教材、设计培训课程、组织教学。 IrdFnr
4.4.5 做好安全培训资料的归档工作。 ozk/R2
4.4.6 负责上报特殊工种的外训需求计划,建立职工安全技术外训档案。 s
4.4.7 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形成《培训需求调研分析报告》,报送矿领导及公司主管部门; 5E:vXlQ
4.4.8 跟踪调查培训效果,形成《培训效果调查分析报告》,报送矿领导及公司主管部门。 X/C37
4.5 用人单位 IhMtN&Dd
4.5.1 各单位党政正职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区长具体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培训联络员。安全培训联络员的主要任务是:①规范管理培训档案(包括使用全员安全培训记录簿、填写教育培训登记卡、分类整理每周安全例会授课人的教案和月度抽考的原始记录等);②及时报送培训材料;③每月反馈一次培训信息和人员变动情况;④准确提供培训需求。 ~1Xy;
4.5.2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大特殊工种、15个特殊工种、转岗人员、新调入人员及班队长的个人档案。 _q?jwl
4.5.3 动态掌握22个特殊工种人员的变动情况,一旦变动及时报告安监处、职教办。 JL}fb0WA@
4.5.4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安监处、职教办提供培训需求。 BR! 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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