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危险工作申请、审批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09-04-25 23:53
来源:互联网
实行危险工作申请、审批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非建筑行业的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在工作前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后备措施,向安技部门或专业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作业,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企业应有管理制度,将危险作业严格控制起来。 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也应该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需经常进行的危险作业,应该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使用的危险品应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一般企业对于危险动火、动电、动土,及危险设备的潜入都要执行工作标审批制度。通过严格审批制,对危险的作业程序和现场实施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控,以达到安全作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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