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作者:佚名
2009-05-11 22:45
来源:山东
为了确保我公司长周期安全生产,减少“三违”和事故,把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让每一员工都懂得“三违”的危害性,使“三违”人员无空可钻,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制定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1、凡敢于同“三违”行为作斗争的,进行通报表扬,可给予30——100元奖励。
2、对隐瞒事故的,能够及时揭发事实真相,向有关部门反映者,可给予30——100元奖励。
3、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的,处理不了汇报主管部门的,可给予30——50元奖励。
4、发现“三违”及时制止的,制止不了汇报安全部门的,可奖励30——100元。
5、对违章指挥不接受,并及时汇报的,记出勤,可给予50——200元奖励。
6、抢救事故有功者,可给予30——150元奖励。
7、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可奖励50——200元。
8、发现事故征兆,及时采取措施,或向调度室汇报,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可给予50——2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