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复工制度
作者:佚名
2009-05-11 22:48
来源:山东
停复工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者进行调查,尽快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杜绝“三违”、减少事故,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停复工制度。
1、 在处理严重“三违”或事故时,为了查清事实真相,分清责任,起到教育本人和群众的目的,对有关人员勒令其停工,以配合调查。
2、 停工通知单由安全部门下达,有关单位接到停工通知单后即令停工人员停止上班,并督促其到安全部门报到。
3、 所有停工人员必须于每天上午八点钟、下午二点半到安全部门报到接受调查和处理,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学习,无故不到者以旷工论处。
4、 对停工者,必须等事实原因调查清楚、并履行完各项手续后,由安全部门下达复工通知单。
5、 有关单位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可准许停工者恢复上班。
6、 接到停工通知单没有执行停工或没有接到复工通知单擅自复工的单位,由安全部门严肃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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