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支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
锚杆支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种锚杆支护质量检验评定。
一、 保证项目
1、 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试验报告,并现场实查。
2、 水泥卷、树脂卷和沙浆锚固材料、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试验报告。
二、 基本项目
1、 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检查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试验报告,不松动。
优良:检查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试验报告,未接触部必须楔紧。
检查数量:班组逐排检验,抽查时,按规定选取检查点。
检验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2、 锚杆的拉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合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优良:最低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按公司《锚杆抗拨力检测操作规程及评定办法》执行。
三、 允许偏差项目
1、 锚杆的间距、排距,允许偏差值为±100mm。
2、 锚杆孔深度允许偏差值为0——+50mm。
3、 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或岩层层理)角度(限值)允许偏差≤15°,以上三项检验方法按规定选检查点,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4、 杆外露长度:有托板露出托板允许偏差≤50mm;爆破材料硐室、锚喷巷道允许偏差为0。按规定选检查点,尺量前检查点前一排锚杆外露长度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