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
一、执行标准
本细则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制定。
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
a)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分为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三部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在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检验评定基础上进行,主要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每月的总工程量为分部工程进行考核。
b) 分项工程质量首先应由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单位每班必须对上一班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由施工单位带班长负责),并记录。
c) 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由有关质量检查单位在适当时候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三、工程质量检验等级的评定
(一) 所有工程质量检验等级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二)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规定。
A. 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
2、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余测点不影响安全使用,这个检查点为合格。
3、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有7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不影响安全使用。
B.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其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5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优良规定,这个检查点为优良;50%及其以上检查点优良,该检验项目即为优良。优良项目数应占检验项目总数的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均有9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三)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
1、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分项工程的50%及其以上达评定为合格,但不应评定为优良。
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
A.合格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 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 指定的单位工程要有观感质量评定,其得分率达到处70%及其以上为合格。
B、优良
1、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分部工程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2、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其中指定的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
3、 指定的单位工程要有观感质量评定,其得分率达到处85%及其以上为优良。
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评定其质量等级。
1、 经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 经处理后,不改变结构或未造成永久缺陷程度设计要求的,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不应评定为优良。
3、 经处理后,改变了原有结构规格,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安全使用,其质量等级允许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不应评定为优良。
4、 有关单位核查认可,能满足安全使用功能要求,可不进行加固补强,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
四、掘进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方法
掘进工程分为冲击层掘进工程、基岩掘进工程、裸体井巷掘进工程、天井溜井掘进工程,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只制定基岩掘进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方法。
本章适用于基岩(含煤层、矿层、冻结层和坚硬冲击层)采用钻爆法施工的井巷工程及设备基础水沟(沟槽)和采用掘进机掘进的巷道工程质量检测验评定。
(一)、保证项目
1、 基岩爆破法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选择合理,光面爆破的施工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规范和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
2、 基岩掘进的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
(二)、基本项目
1、 基岩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表1 的规定
序号 |
项 目 |
合格(mm) |
优良(mm) | ||
1 |
立井 |
圆形井筒掘进半径、方、矩形井筒中心十字线至一帮距离 |
-50~+150 |
0~+150 | |
2 |
斜井、平硐、 硐室、巷道 |
宽度 |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
-50~+200 |
0~+200 |
无中线测全宽 |
-50~+250 |
-50~+250 | |||
高度 |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
-50~+250 |
-50~+250 | ||
无腰线测全高 |
-50~+250 |
-50~+250 | |||
3 |
巷道 |
全断面掘进机掘进的中线偏移 |
-100~+100 |
-50~+50 |
3、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4、 软岩(含破碎带)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不小于设计的巷道宽度、高度。
优良:不小于设计的巷道宽度 、高度,超挖应符合表1的合格偏差。
五、铺轨工程质量检查评定
根据我公司目前掘进巷道为网络巷道,不铺轨,只对永久性轨道工程部分做出规定。
一) 保证项目
1、 钢轨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严禁在主要运输线路使用磨损超过限度的钢轨,严禁在同一条线路内铺设杂拌道。
3、 接及扣件的规格、型号必须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两种不同轨道相接时,必须采用并形鱼尾板,确保接轨平顺。
4、 检查方法:现场实查。
二) 基本项目
1、 轨道的轨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不小于设计3㎜,不大于设计5㎜。
优良:不小于设计2㎜,不大于设计3㎜。
2、 两轨轨面高低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直线段不大于5㎜,曲线段不小于2㎜,不大于5㎜。
优良:直线段不大于3㎜,曲线段不小于2㎜,不大于3㎜。
3、 两轨轨面高低差(曲线为加高后)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直线段不大于5㎜,曲线段不小于2㎜,不大于5㎜。
优良:直线段不大于3㎜,曲线段不小于2㎜,不大于3㎜。
4、 轨道接头的平整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接头的高低和内侧错距均不大于2㎜。
优良:接头的高低和内侧错距均不大于1㎜。
5、 轨道接头方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悬接无垫接,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60㎜,曲线段和使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巷)轨道应错接,相对错距应为轨长的1/3~1/4。
优良:悬接无垫接,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40㎜,曲线段和使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巷)轨道应错接,相对错距应为轨长的1/3~1/4。
6、 扣件钉连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道钉或螺栓压板俯仰歪斜或浮离量度大于2㎜的不大于是10%,且不连续。
优良:道钉或螺栓压板俯仰歪斜或浮离量度大于2㎜的不大于是5%,且不连续。
7、 道碴道床的捣固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轨枕两端轨底道碴密实,道岔及钢轨接头处无空吊板,其它部位无连续的空吊板,且单根空吊板不大于10%。
优良:轨枕两端轨底道碴密实,道岔及钢轨接头处无空吊板,其它部位无连续的空吊板,且单根空吊板不大于5%。
8、 甩车场的铺设位置及高低道高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位置偏差不超过300㎜,直线与曲线衔接圆顺通畅;高低道高差不大于设计值50㎜,不小于设计值50㎜。
优良:位置准确,直线与曲线衔接圆顺通畅;高低道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节 允许偏差项目
钢轨铺设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1 |
单、双轨中心位置 |
±50 |
挂中线,尺量检查点巷道中心线的距离与设计值之差 |
||
双轨中心线的间距 |
直线:0~+20 曲线:±20 |
尺量检查点两轨中心线的间距与设计值之差 |
| ||
2 |
坡度 |
±1000 |
检查点与点前 |
| |
3 |
轨面标高 |
±30 |
挂腰线尺前检查点巷道腰线至轨面的距离与设计值之差。 |
| |
4 |
轨面前后高低 |
目视平顺,用 |
检查点前后各 |
||
5 |
方向 |
直 线 |
目视平顺,用 |
检查点前后各 |
|
曲 线 |
目视圆顺,用 R≥ R<50时≤3 |
检查点前后各 |
|||
6 |
轨缝( 限值) |
直线≤5,曲线≤8 |
塞尺尺量检查点前一对轨缝 |
表二:钢轨铺设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