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实施市级统筹
作者:佚名
2009-07-10 23:55
来源:不详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6月18日发布消息称,广州将结束一市之内不同行政区划社保基金缴费和待遇标准不一的局面。从2009年7月1日起,广州开始市级统筹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对广州市辖下的八个区和两个县级市的上述社保基金实施统一管理。
目前,广州市辖区内的社会保险管理及各种标准并不相同,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等行政区划各自按照本辖区内的标准收缴、管理和发放,各地基金负担不均。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说,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将从2009年7月1日起,对广州市辖下所有地区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此次市级统筹一方面是统一基金管理核算。广州市辖下所有地区的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将统一纳入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施统收统支、统一核算。
另一方面是统一广州市范围内的市民的保险基金缴费基数、比例和待遇计算标准。其中养老保险逐步调整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广州为860元/月)。
此外,广州市预计在2010年实施生育保险市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