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
作者:佚名
2009-08-01 00:30
来源:本站原创
考 勤 制 度
为了做好全矿干部、职工的出勤考核工作,在记工环节上做到准确、公平、公正、真正杜绝人情工、走私工,堵塞记工环节的漏洞,一律实行上班点名,下班复核制度。
1、除班子成员外,全矿全体干部职工一律实行上班点名,下班复核制度,考核出勤情况。
2、办公楼工作人员、生产环节主要负责人和汽车司机采用上班签到,下班签名制度记工。
3、各区队长、安检员、班组长和井下工人、运输队长、井上(下)把勾工、井下信号工、装罐工、检斤工采取在班前会会议室集中点名,集中复核的办法记工。
4、其余人员一律采取上班自己到记工室申报记工,下班自己到记工室复核记工的办法记工。
5、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点名时间,按点名办法规定的方式点名,复核记工,对没有点名或未经过批准复核部门的人员,不参加复核一律不算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