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炮三检”制度
作者:佚名
2009-08-04 23:57
来源:本站原创
“一 炮 三 检”制 度
一、凡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爆破地点都要认真进行“一炮三检”工作,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的瓦斯检查工作。
二、当专职瓦斯检查员数量满足不了“一炮三检”的需要时,可由兼职安全员或爆破工使用便携式瓦斯自动检测报警仪进行瓦斯检查工作。
三、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
四、当风流发生短路或其它原因造成工作面无风或风量不足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并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五、严禁用电缆或非防爆器或不用发爆器爆破,严禁放明炮、糊炮,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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