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作者:佚名
2009-09-08 20:00
来源:本站原创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为切实加强对事故的管理,防止隐瞒、虚报、假报或不向上级汇报事故,做到件件事情有人管、有人问,并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一般规定
凡在我矿井上、下各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人身及非人身事故,都必须认真负责的向矿有关部门、矿领导及上级有关单位进行汇报,并及时地、认真地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或漏报。否则,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 事故汇报程序的规定
1、事故汇报程序
(1)矿属各区队在井上下任何地点发生人身或非人身事故时,带班队长、班组长或现场有关人员都要以最快速度报告矿调度室。汇报力求准确、迅速、简单明了,能够全面反映或基本反映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
(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应逐级汇报矿有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并由矿总值班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
(3)生产部门负责人、矿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应视事故性质、类别及时制定安全措施,并立即深入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4)发生伤亡事故时,由矿总值班直接汇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并由股份公司、集团公司逐级上报省安全监察机构。
2、事故汇报的内容
事故汇报形式分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两种形式,事故汇报的内容是: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姓名、伤害部位、伤害程度、事故类别、初步原因、初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急救措施等。
3、事故类别划分
(一)按事故形成的因素划分
事故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非责任事故可分为自然事故、技术事故、意外事故。
(二)按伤害的对象划分
事故可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4、 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轻伤、重伤、死亡。
(2)按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3)按事故性质分:顶板、瓦斯、机电、运输、火药放炮、水害、火灾、其它。
三、事故调查的规定
1、凡发生轻伤、重伤及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矿主管矿领导牵头,生产各部门参加,组织调查处理。
2、发生伤亡事故及三人以上重大事故时,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1、为切实加强对事故的管理,防止隐瞒、虚报、假报或不向上级汇报事故,做到件件事情有人管、有人问,并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一般规定
凡在我矿井上、下各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人身及非人身事故,都必须认真负责的向矿有关部门、矿领导及上级有关单位进行汇报,并及时地、认真地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或漏报。否则,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 事故汇报程序的规定
1、事故汇报程序
(1)矿属各区队在井上下任何地点发生人身或非人身事故时,带班队长、班组长或现场有关人员都要以最快速度报告矿调度室。汇报力求准确、迅速、简单明了,能够全面反映或基本反映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
(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应逐级汇报矿有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并由矿总值班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
(3)生产部门负责人、矿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应视事故性质、类别及时制定安全措施,并立即深入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4)发生伤亡事故时,由矿总值班直接汇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并由股份公司、集团公司逐级上报省安全监察机构。
2、事故汇报的内容
事故汇报形式分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两种形式,事故汇报的内容是: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姓名、伤害部位、伤害程度、事故类别、初步原因、初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急救措施等。
3、事故类别划分
(一)按事故形成的因素划分
事故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非责任事故可分为自然事故、技术事故、意外事故。
(二)按伤害的对象划分
事故可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4、 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轻伤、重伤、死亡。
(2)按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3)按事故性质分:顶板、瓦斯、机电、运输、火药放炮、水害、火灾、其它。
三、事故调查的规定
1、凡发生轻伤、重伤及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矿主管矿领导牵头,生产各部门参加,组织调查处理。
2、发生伤亡事故及三人以上重大事故时,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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