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09-09-19 23:27 来源:本站原创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经公司安委会于2007年讨论通过2007年度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希各部门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本单位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一、 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条例及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切实加强现场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的稳定和发展,搞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二、 安全工作的宗旨:
做到与时俱进,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
三、安全工作目标:
1、 狠抓安全工作重点:“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及机电、运输、顶板等管理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和零敲碎打事故的发生。
2、 狠抓职工的思想素质教育和培训工作,以条例及法规和三大规程为契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按章操作,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中。做到生产让安全,达到安全为天,警钟长鸣,人人皆知。
3、 加强现场管理和安全监察力度,严格执法,对“三违”人员决不心慈手软,做到制度逗硬,人人平等。
4、 加强《安全生产法》的落实,强化安全意识,狠抓安全评价工作。把十二字方针落到实处。实行安全风险抵押,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消除隐患,消灭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实现安全年而奋斗。
5、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搞好矿区范围内的安定团结,使公司的经济和财产不遭受损失。由党群办制订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6、 全年轻伤控制在32人次以内,分解到采煤、掘进、运输等5个队。各队年轻伤控制在6人次以内。各队月轻伤指标在0.5人次,其它部门轻伤控制在2次以内。
四、安全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把十二字方针落到实处。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和安委会,做到安全工作必须亲自抓。依法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人、财、物的保障。分管领导具体抓,增强搞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知难而进,以严务实抓好安全工作。总工程师对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对“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技术管理责任。职能部门安监科、生计科抓现场,指导和督促公司规范化生产和现场操作。狠抓“三违”和事故处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前。
<二>、落实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责任,解决好以包代管、以包代罚、“三松一滑”和“三违”现象,具体措施办法:总经理每月深入现场井下不少于4天,含对风机房的检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每月深入现场不少于6天。销售经理每月深入现场不少于一天。技术副总、总工、副总工每月深入现场不少于4天。安监科长每月深入现场不于6天,含对风机房的检查。生技科科长每月深入现场不于8天。生计科、安监科工作员每月深入现场不少于12天。采、掘、运队长每月深入现场不少于10天,值班员以当月工作日计算下井天数。机电设备科科长每月对井下电器设备的检查不少于8天,含对风机房的检查。设备科工作员每月对井下电器设备的检查不少于6天。地面科室管理员每季度熟悉井下不少于1天。每月由安监察院科查入井考勤和记录,每少一天处罚50元。
<三>、注重安全投入,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根据国家规定每吨煤提取安全基金不少于10元,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以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才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四>、抓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不仅是安监科和领导的事,是要靠全矿职工家属共同来参与的工作。所以,要求各部门必须按公司的安排布置,努力搞好份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为思想政治任务来进行考核。
1、安监科每月监督检查各队每周二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搞好职工一年一度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违规职工的停工安全教育。搞好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组织好新工人的培训工作。
2、生计科与采、掘、运各队组织职工学习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行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要及时制定补充技术措施和巷道贯穿前的安全措施
3、各队要按时组织召开周二的“安全会”和半年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考勤。对未参加者罚款20元/次。
4、各生产班、组长入井前如开好班前会,布置好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抽背有关安全知识。逐步提高每个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才能真正做到“警钟长鸣”,达成到按章操作,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稳步向前发展。
五、实行安全结构风险工资
<一>、从采、掘、运计件单价中提取30%作为安全结构工资。具体安全结构工资单价按2004年经济责任制执行。
1、生产单位月无轻伤以上事故,无设备责任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冒顶、提升运输、放炮和其它事故,一般安全隐患在定期内整改完善,当月安全检查风险工资全部计发。
2、当月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减发安全风险工资1%。
(1)、当月轻伤1人/次;(2)、矿组织安全检查出每件隐患整改不完善;(3)、有3—6千元的责任事故;(4)、当月发生冒顶长3—7米工作面或巷道;(5)、机车运行时,看见人不鸣哨或转弯不减速及违章搭车的人不制止;(6)、各种检查不到位,或无记录及记录不全;(7)、过风门时未随手关好风门;(8)、工作面缺支柱;(9)、违章开机车;(10)、吊挂风筒未做到平直、稳、接头严密、逢环必挂;(11)、掘进碛头无临时支护或3根以上支柱;(12)、各吊轮道车场及叉道处有杂物、流砂、污泥堆积,水沟不畅通等;(13)、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接头未包扎或未分开悬挂等;(14)、违章赶机车或皮带机,不按皮带机操作规程操作。
3、当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减发安全风险结构工资奖的3%。
(1)、工作面出现停电、停风未撤出人员;(2)、出现一次未执行爆炸物品领退和现场验收制;领送爆炸物品不按规定运送或在途中逗留;(3)、班中餐带酒入井者;(4)、各吊轮道不按规定使用安全保护装置或检查不到位,造成飞车事故;(5)、当班无值班员在现场指挥安全生产者;(6)、各种通风设施未经安监科同意调节风量或损坏通风设施的;(7)、放炮未规定执行;(8)、掘进工作面未实行风电闭锁装置;(9)、各种保护装置不全或不灵活和不使用保护装置;(10)、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出现鸡爪子、羊尾巴和接头,无密封圈、挡板以及缺件等现象。(11)、机车严禁开入污染严重或瓦斯超限区域内。(12)、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和有意损坏矿灯;(13)、不停机处理运转设备故障;
4、当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减发安全风险结构工资的8%。
(1)、当月发生重伤1人次(以鉴定为标准)的或设备损失6千元—2万元;(2)、当月发生冒顶事故长度7—15米;(3)、不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和瓦斯监控系统;(4)、重大安全检查隐患不及时整改;(5)、带烟火入井者;(6)、未严格执行炸药、雷管领退制或私藏炸药雷管在井下;(7)、违章放炮;(8)、有意破坏通风设施;
5、当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减发安全结构工资奖的40%:(1)、当月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冒顶事故长度在15米以上;(3)、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
<二>、实行目标考核
1、凡是出现追查处理的,按追查处理,同时又按本规定执行(自然灾害除外),造成重大事故按法规论处。
2、造成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25%由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赔偿,其余金额由队赔偿。
3、上级有关领导来矿安全检查,查出隐患每条处罚50——100元,造成停产整改的每条隐患处罚500—1000元,其中部门负责人负40%的责任,值班员和班组长各负30%的责任,并处罚安全结构工资每条10%。
4、出现违章指挥每次处罚500元。
5、出现违章作业每次处罚50—500元,造成事故的,还将按法规论处。
六、安全管理重点人员按月考核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检查管理制,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经矿安委会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生产线重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月考核奖惩办法如下:
<一>、奖励标准
1、单独考核采、掘、运队长:当月轻伤2人次以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无4千元以上设备责任事故和其它损失3千元以上事故,奖励采、掘、运队长300元/月,值班员150元/月,安监员150元/月。
2、全矿挂钩:按内部考核当月全矿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无重大责任事故,奖励总经理360元/月,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技术副总、总工、副总工、安监科、生技科科长300元/月,设备科科长、销售副总经理、安监科、生产科工作员180元/月,通风组长100元/月,设备科工作员50元/月,其它安委会成员60元/月,调度员40元/月。
3、对抢救他人生命安全、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和处理事故有功人员给予50—300元奖励。
<二>、处罚标准
1、单独考核的队,月轻伤2人次取消全队挂钩人员奖励资格,月轻伤3人次全队挂钩人员各处罚50元/月,以此类推。
2、属全矿挂钩的管理人员,轻伤不考核,重伤1人次或设备损失6千元以上事故,减发奖励的50%,以此类推。
3、安监员一律与所负责的队挂钩,队有奖才有奖。
4、对轻伤事故责任人和现场管理者的处罚。
(1)、受伤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罚款100元/人,负次要责任和一般责任的罚款20元/人。
(2)、当班值班员罚款40元/人,班长罚款20元/人
5、对重伤事故的责任者和管理者的处罚
(1)对重伤事故或6千元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300元/人,次要责任者罚款150元/人,连带责任者罚款60元/人。
(2)该队队长、当班值班员各罚款380元/人,班长和安监员各罚款200元/人。
6、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对责任者和管理人员的处罚
(1)、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的处罚本着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原则,罚款500—1000元/人,并接受行政处分,负次要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300—600元/人,并接受行政处分,一般责任人罚款100—300元/人。
(2)、对队长罚款700—1000元/人,当班值班员罚款600—700元/人,当班班组长罚款 500—600元/人,当班安监员罚款300—400元/人。
(3)、与全矿挂钩的总经理罚款500—800元/人,副总经理罚款400—600元/人,技术副总、总工、生技科安监科科长罚款260—400元/人,设备科科长罚款200—300元/人,生技科、安监科工作员罚款150—260元/人,设备科工作员罚款50—100元/人通风组长罚款50—100元/人,其它安委会成员、调度员罚款20—50元/人。
7、工伤管理挂钩处罚
(1)、该队和部门发生工伤,以安监科通知为准,受伤者必须3日内在安监科完善各种手续,3日后处罚该队队长100元。
(2)、医院按调度室通知,对受伤者需要快报的,在受伤通知单上注明上报和伤情及分类。
七、生产线和职能部门与矿签订年终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风险抵押金办法,具体措施如下:
<一>、交纳风险抵押金
总经理交纳2000元,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交1800元,技术副总、总工、副总工、安监科生技科科长、销售经理、采掘运队长交1600元,采掘运值班员、安监科、生技科工作员、设备科科长交1000元,设备科工作员、安监员交800元,其它安委会成员、调度员、通风组长交600元。
<二>、奖惩标准
1、实现安全年按抵押金2倍兑现,退还抵押金。
2、处罚标准
(1)、发生重伤1人次:对与全矿挂钩的人员扣奖励标准5%,对发生重伤的队扣奖励标准的15%,以此类推。
(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人次:对与全矿挂钩的人员取消奖励,退还抵押金,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队扣完抵押金,补交抵押金,考核从补交之日起执行。
(3)、工伤等级按鉴定标准执行,5—6级为重伤。
总之,我们的年奋斗目标是:消灭死亡,将重伤控制在5人之内。狠抓“三违”人员,严格按处罚条例逗硬,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荥经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二日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