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规程编制、审批与贯彻制度
作者:佚名
2009-10-06 08:51
来源:本站原创
1、由总工程师根据设计方案指定一名采矿专业技术人员编写,通风、机电、地测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审核。经生产、机电、通风、安监等部门领导及分管生产、机电、安全领导签阅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方可组织施工。作业规程的封面内容为:编写单位、编写人员、生产、机电、运输、安监、总工、督察、副经理、矿长、经理。编写日期、矿井名称(公章)。
2、属非正规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应该报上级部门审核后,方能组织施工。
3、作业规程审批手续完善后,分发给施工单位、生产、通风、机电、安全、总工各一份。由总工指派一名相关专业的技术员给施工单位上课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生产、通风、机电、安监、督察等部门要做好施工监督。
上一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下一篇:井下煤矸、杂物分装分运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