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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09-12-21 22:00 来源:本站原创
变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年产煤矿的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专(兼)职配电工(值班员)和煤矿井下釆区变电所的专(兼)职配电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 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标准,能独立工作。
第4条 必须了解变电所供电系统图,熟悉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第5条 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方法,无妨碍本工种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6条 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第7条 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熟练的配电工或值班员操作。进行操作时要严肃认真,按操作顺序操作。
第8条 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回,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9条 操作中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无法排除疑问时,必须向矿有关电气技术人员报告。 .
第10条 操作高压刀闸或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第11条 严禁带负荷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第12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末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13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
第14条 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配)电室无漏雨现象。
第15条 值班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四、操作准备
第16条 接班后应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操作情况、异常运行、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
理经过。
3、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4、了解上一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的情况。
5、检查各线路的运行状态、负荷情况、设备状况和仪器仪表指示、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6、检查通讯设备是否正常。
7、清点检查工具、备件、消防器材和有关资料。
第17条 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井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停电倒闸操作按照断路器、负荷侧开关、电源侧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六、正常操作
第l9条 值班配电工负责监视变(配)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重点监视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3、电气设备和电缆、导电排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及打火现象。
4、油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油箱内无异响。
5、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7、电气设备接地应良好,高压接地保护装置和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正常,严禁甩掉不用。
第20条 值班配电工负责变(配)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值班人员接到停电指令或持有“停电操作票”的作业人员及检查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做如下操作:
(1) 停高压开关时,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填写“倒闸操作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停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纵高压开关手柄,切断油断路器(真空断路器),并在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如检修开关或变压器时,在切断断路器后,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并装上隔板。
(2) 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送电操作。当值班人员接到送电指示或作业人员已工作完毕,原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好要送电的开关,确认送电线路上无人工作时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送电操作如下:
(1) 高压开关合闸送电:填写“倒闸操作票”,取下停电作业牌,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取下隔板,闭合隔离开关,操作断路器手柄或按钮进行合闸送电。
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的有关电气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断路器,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2) 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操作如下:取下开关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同时,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及有关人员汇报,严禁甩掉漏电继电器强行送电。
第21条 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七、特殊操作
第22条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第23条 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第24条 变压器并列:
1、参加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应完好,变压器参数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2、一、二次开关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3、合上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25条 变压器解列:
1、注意负荷情况能否适合单台运行,如不行,应先调整负荷。
2、拉开变压器二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拉开变压器一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变压器需解列运行时必须先拉开二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再拉开一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5、观察负荷分配及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八、收尾工作
第26条 必须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清理室内卫生。
第27条 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本班电气设备运行方式、操作情况、本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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