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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灭火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1-05 00:15 来源:本站原创
防灭火管理制度
1、凡开采有自燃倾向而且发火期较短的煤层,开采过程中必须对采空区进行预防性注浆填堵漏风,喷洒阻化剂及均压通风等技术措施,防止自然发火。并将防止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纳入采掘作业规程,并严格执行。
2、凡开采自然发火的煤层,均要开展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观测预报一次。观测地点:防火密闭,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其它可能发火地点。观测内容:气体成分,温度等,并做好记录。对井下防火密闭毎半年进行一次取样分析,有发火预兆的随时取样分析
3、采煤工作面做到提高回采率,减少浮煤丢失,加快回采速度。
4、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个半月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5、加强通风防灭火技术管理,推广均压防灭火等先进技术,通风设施的设置地点要合理,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标准》。
6、各矿井要完善防灭火灌浆系统,严格执行防灭火工程计划
7、建立健全火区管理帐卡,掌握技术基础资料。
8、各矿井井上及井下每一个生产水平都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要备有足够的材料和工具。
9、严格执行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管理计划》。
10、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检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11、井口房和通风机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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