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回风巷距切眼50米内物件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作者:佚名
2010-01-26 23:32
来源:本站原创
工作面回风巷距切眼50米内物件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一、准备工作
(一):工作前的准备
1、认真检查运输线路的顶板、煤帮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所用的(挂变向轮,导链)棚梁必须打好点柱或戗柱。
2、50米范围内必须清理干净巷道的浮煤和杂物,保证足够通过所运物件的宽度和高度。特殊情况下,如底鼓、巷道变形等,要先进行起底、扩帮(措施另写)。将影响物件运输的单体柱按“先支后回”的原则进行重新支护后,再进行运输。
3、检查所用小绞车的完好及稳固情况,并保证绞车声光信号设施能延长至工作面机尾的支架内,且有5米左右的富余长度。在绞车不完好,特别是声光信号不全、不清晰、不灵敏的情况下,严禁使用绞车。
4、设专人检查所用变向轮、导链、锚链等完好情况,否则,严禁使用。
(二):铺设临时轨道至工作面机尾
1、铺设维护前,先查看好施工所用的工具材料,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抬轨时,工作人员要使同一肩膀,起放喊口令协调一致。
3、工作时设专人站岗,监视工作地点是否有车辆要通过,数人一起工作时,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以防工具伤人。
4、铺设道木严格按一米一根的间距均匀铺设,并保持道木的平稳性,铺设轨道按要求轨距严格铺设。
5、上道夹板时,严禁用手指对眼,要用小撬棍对眼,螺丝必须上齐,使用扳手紧固螺丝应向怀里方向用力,不能向前向外推,以防脱手伤人。
6、钉道钉时,要先将道钉轻轻打入后再用力打,用锤要准,扬锤要稳,扬锤方向严禁站人。
二、运输方式
轨道运输:按矿“综采工作面回风巷机尾50米设备物件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执行,必须采用轨道运输方式,严禁用其它运输方式运输。
三、小绞车信号规定
1、一声停车、二声开车、三声倒车或松绳。
2、开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四、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物件前,由班长明确安排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小绞车司机及物件连接、运输监视人。各负责人必须明确职责,集中精力,持证上岗。
2、绞车司机开车前要先试车,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开车时如遇咬绳或有拌、卡现象时,必须及时停车,待排除故障后,方可再开车,信号不明确,严禁强行开车。
3、绞车绳与物件连接必须固定在物件的起吊环或孔上,无起吊环或孔的物件,必须固定在物件的牢固点上,严禁固定在物件的配合部位。固定时,必须将马蹄、锚链用螺丝拧紧,并经施工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工作。
4、运输时,监护人必须离开绳道,错开所运物件的正前方,站在所运物件 10米之外的安全地点,手拿信号进行监视。
5、开车时,必须使用声光信号。
6、变向轮、导链悬挂时,必须选择顶板完好棚梁无变形的地点,将锚链用马蹄、螺丝连接牢固,马蹄要上螺丝且带满扣拧紧。
7、用导链起吊时,起吊物件下不准行人,更不得将身体的任一部分伸入到起吊物件下。
8、变向轮、导链的悬挂必须与物件所运方向一致。
9、施工负责人对整个物件运输过程进行总负责,安全负责人对整个物件的运输过程进行安全把关,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五、收尾工作
1、拆除临时轨道,将轨道、道木等码放至指定地点,以便下次使用。
2、拆除所用延长的信号线,放至库房。
3、及时恢复巷道内原支护方式。
4、本措施只限定用轨道运输。
5、人员必须进入被拉物与绞车之间,工作、检查、看护时,钢丝绳必须处于松弛状态。
一、准备工作
(一):工作前的准备
1、认真检查运输线路的顶板、煤帮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所用的(挂变向轮,导链)棚梁必须打好点柱或戗柱。
2、50米范围内必须清理干净巷道的浮煤和杂物,保证足够通过所运物件的宽度和高度。特殊情况下,如底鼓、巷道变形等,要先进行起底、扩帮(措施另写)。将影响物件运输的单体柱按“先支后回”的原则进行重新支护后,再进行运输。
3、检查所用小绞车的完好及稳固情况,并保证绞车声光信号设施能延长至工作面机尾的支架内,且有5米左右的富余长度。在绞车不完好,特别是声光信号不全、不清晰、不灵敏的情况下,严禁使用绞车。
4、设专人检查所用变向轮、导链、锚链等完好情况,否则,严禁使用。
(二):铺设临时轨道至工作面机尾
1、铺设维护前,先查看好施工所用的工具材料,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抬轨时,工作人员要使同一肩膀,起放喊口令协调一致。
3、工作时设专人站岗,监视工作地点是否有车辆要通过,数人一起工作时,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以防工具伤人。
4、铺设道木严格按一米一根的间距均匀铺设,并保持道木的平稳性,铺设轨道按要求轨距严格铺设。
5、上道夹板时,严禁用手指对眼,要用小撬棍对眼,螺丝必须上齐,使用扳手紧固螺丝应向怀里方向用力,不能向前向外推,以防脱手伤人。
6、钉道钉时,要先将道钉轻轻打入后再用力打,用锤要准,扬锤要稳,扬锤方向严禁站人。
二、运输方式
轨道运输:按矿“综采工作面回风巷机尾50米设备物件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执行,必须采用轨道运输方式,严禁用其它运输方式运输。
三、小绞车信号规定
1、一声停车、二声开车、三声倒车或松绳。
2、开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四、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物件前,由班长明确安排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小绞车司机及物件连接、运输监视人。各负责人必须明确职责,集中精力,持证上岗。
2、绞车司机开车前要先试车,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开车时如遇咬绳或有拌、卡现象时,必须及时停车,待排除故障后,方可再开车,信号不明确,严禁强行开车。
3、绞车绳与物件连接必须固定在物件的起吊环或孔上,无起吊环或孔的物件,必须固定在物件的牢固点上,严禁固定在物件的配合部位。固定时,必须将马蹄、锚链用螺丝拧紧,并经施工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工作。
4、运输时,监护人必须离开绳道,错开所运物件的正前方,站在所运物件 10米之外的安全地点,手拿信号进行监视。
5、开车时,必须使用声光信号。
6、变向轮、导链悬挂时,必须选择顶板完好棚梁无变形的地点,将锚链用马蹄、螺丝连接牢固,马蹄要上螺丝且带满扣拧紧。
7、用导链起吊时,起吊物件下不准行人,更不得将身体的任一部分伸入到起吊物件下。
8、变向轮、导链的悬挂必须与物件所运方向一致。
9、施工负责人对整个物件运输过程进行总负责,安全负责人对整个物件的运输过程进行安全把关,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五、收尾工作
1、拆除临时轨道,将轨道、道木等码放至指定地点,以便下次使用。
2、拆除所用延长的信号线,放至库房。
3、及时恢复巷道内原支护方式。
4、本措施只限定用轨道运输。
5、人员必须进入被拉物与绞车之间,工作、检查、看护时,钢丝绳必须处于松弛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