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汇报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3-27 23:36
来源:本站原创
调度汇报制度
一、各采、掘区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的领导和生产科室管理人员下井或跟班(包括工长),必须执行汇报制度,严格按照班前、班中、班后汇报内容进行汇报,班前汇报出勤、计划、生产任务,班中至少汇报三次本班安全、生产进展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班后汇报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遗留问题,一次不汇报对当班领导罚款50元,班中汇报必须用井下电话直接向调度室汇报。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跟班领导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为事故类别、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受伤人员的姓名、受伤程度、部位。严禁隐瞒事故不汇报,重大非伤亡事故及重伤以上事故必须在5分钟以内汇报到调度室,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轻伤及非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15分钟以内汇报到调度室,超时视为不汇报处理,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三、各区队值班领导要坚守岗位,随时保持与调度室的联系途径畅通,遇事需转移值班地点及时向调度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