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组织保障管理(14个)
调度控制程序
NLRK -A-I-2-1
1 目的
为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建设情况,搞好综合平衡,及时解决生产建设中出现的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的问题,灵活具体地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调度室负责全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并组织按时完成计划任务,执行神宁的调度通知、调度通报和调度命令。
4 执行程序
4.1调度室的调度台必须设直通或直拨电话,调度台要具备录音、放音、扩音、监听的功能,传真机要实现正常联网应用。
4.2调度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除值班调度员外,应设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24小时跟班,值班领导全权负责指挥当日的生产、安全等工作,出现问题值班调度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协调解决。
4.3逐级汇报控制
4.3.1调度室按以下规定向集团公司进行汇报:
4.3.1.1每班汇报1次;
4.3.1.2存在事故等问题随时汇报。
4.3.2调度室根据公司《事故汇报制度》制定本矿的汇报程序,矿属各单位按汇报制度及时汇报。
4.3.3矿调度室应每日向矿领导及公司总调度室汇报生产、运销和安全情况。
4.3.4调度室按旬、月向集团公司调度中心上报生产、运销、煤质计划和完成情况,形成旬、月完成情况分析。
4.3.5专题汇报
调度室对领导和上级调度室布置的专题任务,要按要求的时间、内容进行专题汇报。
4.3.6事故汇报
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恶性事故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及时向本矿领导和集团公司调度中心汇报。事故原因暂时不清的,应汇报概况,然后再进行补充汇报。对于矿井停产半小时以上的非人身事故要及时汇报,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要随时汇报。
4.3.7月作业计划汇报制度
调度室每月中旬末向公司总调度室提报下月作业计划。
4.4矿每周召开两次生产调度会议,解决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平衡。
4.5调度室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按《文件、记录管理程序》交班人员要“记清、交清、讲清”,接班人员要“看清、问清、理解清”。
4.6调度室的图表必须及时更新,能够反映、指导当前生产。
4.7生产的调度管理。
4.7.1各单位停产检修,需报调度室,调度室结合生产情况安排具体检修时间。
4.7.2各相关部门按月向动力部上报预防性检修计划,并报调度室。
4.7.3各生产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每月由生产技术科进行验收,生产技术科对矿场存煤量进行盘点。并由调度室上报公司总调度室和相关部门。
4.7.4调度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制度。文件、图表及台帐等资料要妥善保管,属于保密范围以内的情况和资料,不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5 相关文件
★《汇报制度》
★《文件、记录管理程序》
★《交接班制度》
6 相关记录
7 附件
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程序
NLRK -A-I-2-2
1 目的
为通过本质安全文化的建设,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构建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管的关系,实现人员无违章、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的安全目标,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安监处体系办负责制定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计划。
3.2安监处负责组织安全文化的培训工作。
3.3 安监处负责本质安全文化的宣传教育。
3.4各职能部门、矿属各单位按负责本单位本质安全文化的建设与实施。
3.5安监处负责检查实施效果,提出整改意见。
4 执行程序
4.1安监处负责明确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矿长负责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工作。
4.2 本质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应熟悉安全文化建设的内涵、目标、内容、结构和建设流程。
4.3安监处根据上一年度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情况,结合运行实际,寻找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制定本年度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
4.4本质安全文化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地贯穿于矿井生产、经营全过程。
4.5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对象要分管理层和执行层两个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培训。
4.6本质安全文化建设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广泛吸收各层次的意见。
4.7 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分安全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态文化四层,整体推进,系统运作。
4.7.1安监处根据建设流程,制定任家庄煤矿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计划,确定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并按职责分工到具体职能部门。
4.7.2安监处、生产技术科按其职能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本质安全文化活动。
4.7.3安监处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宣传、培训、视听等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本质安全文化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4.7.4安监处、党群工作部、工会通过宣传栏、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对本质安全文化进行宣传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4.7.5矿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实施,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4.7.6安监处对本质安全文化建设进行跟踪反馈和考核评价,年终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便调整下一年度安全文化目标,实现持续改进。
5 相关文件
★《年度培训计划》
★《安全文化管理手册》
★《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手册》
6 相关记录
7 附件
员工建议管理程序
NLRK -A-I-2-3
1 目的
为鼓励员工参与企业的管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改进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营造一个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3 职责
3.1全体员工应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2安监处负责各种建议的收集和整理。
3.3各部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落实。
4 执行程序
4.1安监处在办公楼设置员工建议箱,下发《合理化建议征集表》,在全矿范围内广泛征集合理化建议。
4.2安监处负责收集、整理合理化建议。并提交矿专题会议研究审定。
4.3安监处对审定的合理化建议应责成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4.4安监处每半年对收集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选,合理化建议评选结果应公布,对每条建议都应给予答复。
4.5评选结束后,对优秀合理化建议提供人员给予奖励。
5 相关文件
★《安监处煤矿员工合理化建议奖励实施办法》
6 相关记录
★《合理化建议征集表》
★《合理化建议评选、奖励、实施记录》
7 附件
信息沟通管理程序
NLRK -A-I-2-4
1 目的
为对矿井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和利用等活动进行管理,保证内部与外部的信息畅通和有效的交流。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3 职责
3.1安监处负责矿内外部安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并记录。
3.2调度室负责矿内部生产过程的信息交流。
3.3体系办公室负责收集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信息,对其进行整理,并通过月度例会进行处理。
3.4动力部负责机电设备生产过程的信息交流。
3.5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
3.6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和管理活动中有关的内外部的信息交流。
4 执行程序
4.1信息内容
见附件1:
4.2信息交流的形式
4.2.1专题会议。
4.2.2传递文件或记录。
4.2.3口头通知与汇报。
4.2.4电视、广播、报纸、网络。
4.3内部信息交流
4.3.1矿长应在每年初,通过年度工作会议向员工传达矿井本质安全方针、目标。
4.3.2安监处负责矿内部和相关方信息的收集、传达和沟通。
4.3.3调度室负责矿内部生产过程的信息交流。
4.3.4各单位/部门应对所传达的信息按要求进行学习、实施,并随时向各业务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提供来自现场的第一手信息。
4.3.5 体系办公室负责收集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信息,并对其进行整理,通过每月一次的本质安全例会进行处理。
4.3.6每次内审或管理评审后,体系办公室应对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结果进行公布。
4.3.7每月一次的本质安全考核结果,应由体系办公室进行公布。
4.3.8体系办公室保持相应的内部本质安全信息交流记录。
4.3.9监测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存相应的记录。
4.4外部信息交流
4.4.1办公室对来自政府机构的要求、用户的要求、矿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的要求、关注和投诉等信息进行收集和详细记录,并按《文件、记录管理程序》传送到各相关部门/单位。
4.4.2办公室对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用户、居民及其他相关方的抱怨和投诉,形成书面决定并以适当方式答复,对于不能答复的抱怨和投诉请示宁煤集团公司解决。
4.5信息分析和利用
体系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本质安全信息,每月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形成《本质安全例会报告》并向员工公布。
5 相关文件
★《文件、记录管理程序》
6 相关记录
★《本质安全例会报告》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7 附件
文件、记录管理程序
NLRK -A-I-2-5
1 目的
为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符合体系运行的有效文件、记录,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3 职责
3.1体系办公室负责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标准的编制、评审、更改、发放和使用。
3.2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标准的审核。
3.3矿办公室负责矿文件的接收、识别、转发和归档。以及矿内部文件的标识、发放和归档。
3.4各区队(部门)负责本单位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使用和保管,单位内部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整理和归档;并根据需要制定和评审本单位的体系文件。
3.5各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管理体系记录的标识和保存。
4 执行程序
4.1文件管理
4.1.1文件的控制范围
包括本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体系文件、标准、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外来文件等。
4.1.2文件的控制形式
文件可以采用任何形式的载体,载体形式可以是纸张、磁盘、照片、电子媒体或其它形式。
4.1.3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和发布
4.1.3.1文件的编制
1)本质安全体系文件、标准由体系办公室组织人员依据获取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规定进行编写。
2)管理制度及作业指导书由业务部门和使用单位编写。
4.1.3.2文件的审核、批准和发布
1)本质安全体系文件、标准由本质安全委员会主任审核定稿,本质安全委员会主任审批后,正式发布实施。
2)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由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核,分管矿领导审定,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后下发。
4.1.4.文件的标识
各单位所有文件按照任家庄煤矿《文件记录统一编号办法》进行标识,使文件状态易于识别。
4.1.4.1本质安全体系文件、标准、矿发或转发的文件由体系办采用编号或加盖“受控”印记方式,以标识其现行有效且处于受控状态。
4.1.4.2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应分级、分类统一编号标识。
4.1.5文件的发放和接收
4.1.5.1文件应保证字迹清晰,文字类文件应用打印机或复印机输出。
4.1.5.2本质安全体系文件、标准、矿级管理制度由办公室按确定范围发放,建立《发文登记表》,保证文件及时发放到全部的使用单位和部门。
4.1.5.3各单位和部门发放或传递文件时也应明确发放范围,建立《发文登记表》,实行发放控制。
4.1.5.4体系办公室建立任家庄煤矿《体系文件总清单》,各单位/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体系文件清单》,对适用于本单位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上级来文和本单位现行使用的文件进行控制。
4.1.5.5各部门、单位的文件、资料兼职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本单位适用的管理文件,纳入《体系文件清单》。
4.1.5.6安监处对接收到的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行业和神华、神宁集团公司文件,建立《收文登记表》,识别其适用性,并转发到相关单位或部门。
4.1.6文件的使用和保管
4.1.6.1办公室负责全矿文件、记录清单、法律法规的管理,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新。
4.1.6.2各单位配备文件管理员,负责文件的接收和使用管理。
4.1.6.3办公室负责对归档的文件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管理。
4.1.6.4各单位或部门文件管理员负责文件的保管和传阅,及时将失效和作废的文件进行标识或销毁。
4.1.7文件的复制和提供
文件需要复制或向外提供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向外提供的文件必须加盖“非受控”标识。
4.1.8 文件评审、更改
4.1.8.1当使用者对文件不理解时,使用者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得到解释;文件不适用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填写《文件修改申请表》,提出修改要求,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处理。
4.1.8.2矿井的组织机构、法律与其他要求、生产工艺、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矿本质安全相关文件要由体系办公室及时组织评审,确定是否需要修改,对审批修改后的文件,办公室以《文件更改通知单》发放到使用单位和场所。
4.1.8.3更改方式
1)在原文处划改
更改内容为字、词、句时,将要修改的内容单线划掉后,在适当的空白处填写更改内容,并由更改人签字确认。
2)换页、换版
再次更改同一内容,或该页更改超过五处时,要进行换页更改,并在该页右上角加盖“换页”印章标识;一次换页数超过总页数50%时,该文件应重新换版印刷,换版时,应注明版本号。
3)补充
补充的内容较多需附加页时,可在原件后加附页,在该附页右上角加盖“附加页”印章标识。
4.1.8.4文件更改后,应由相应的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进行再次批准后方可下发。
4.1.9文件的作废销毁
4.1.9.1若文件有了新的版本或保存年限已到,由办公室声明原文件作废。
4.1.9.2由办公室销毁作废文件并登记造册填写《档案资料销毁鉴定工作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
4.1.9.3作废的文件销毁时,指定专人监销。
4.1.9.4销毁了的文件,要在原目录下注销。
4.1.9.5因法律或保留信息需要保留失效文件时,保留文件必须单独存放,并在文件上加盖“此件作废,仅供参考”的标识,防止误用。
4.2记录管理
4.2.1 记录包括
4.2.1.1与本质安全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
4.2.1.2与各单位相关的记录。
4.2.2 记录的载体形式有纸张、磁盘、照片和其它电子媒体等。
4.2.3 记录标识
记录采用编号进行标识,执行任家庄煤矿《文件记录统一编号办法》。
4.2.4 记录的填写
记录的填写要真实正确、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应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填写清记录人、审核人的姓名和填写日期。
4.2.5 记录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4.2.5.1 体系办公室建立任家庄煤矿《体系记录总清单》,各单位/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体系记录清单》,清单的内容包括:序号、记录名称、记录编号、建立/保存单位、保存期限、备注等栏目,并明确人员管理记录。
4.2.5.2 各单位、部门负责按任家庄煤矿《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年、季、月及时收集整理记录,并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按要求归档保存。
4.2.5.3 保存记录应有良好的库房环境和安全措施,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虫蛀、防鼠害、防变质、防损坏和防丢失。
4.2.5.4 保存期
1)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生产实际、法律法规要求和合同要求决定;
2)各种记录的保存期见《记录总清单》。
4.2.6 查阅
查阅记录时,记录保管部门要做到有效提供利用。一般查阅记录可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顾客或外单位查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文件查阅登记表》。
4.2.7 记录的处理
记录在保存期后需销毁时,由保存单位鉴定并填写《文件销毁申请表》,经指定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5 相关文件
★《文件记录统一编号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收文登记表》
★《发文登记表》
★《体系记录总清单》
★《体系文件总清单》
★《体系记录清单》
★《体系文件清单》
★《文件修改申请表》
★《文件更改通知单》
★《档案资料销毁鉴定工作单》
★《文件查阅登记表》
7 附件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与获取管理程序
NLRK -A-I-2-6
1 目的
为及时识别、获取和使用适用于矿井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合法规范经营,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3 职责
3.1体系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对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形成任家庄煤矿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识别表》。
4 执行程序
4.1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识别、确认
4.1.1各单位/部门参与识别与矿井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4.1.2各单位和部门将识别出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填写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识别表》中,及时报体系办公室一份,由体系办公室进行补充完善、确认并分类汇总,形成任家庄煤矿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识别表》。
4.1.3识别与确认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应满足本矿生产经营活动。
4.2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获取
4.2.1办公室负责获取与本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建立《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台帐》。
4.2.2获取范围、途径、时限(见下表)
获取范围、途径、时限表
5 其它有关标准及要求 通过网络、电话、会议等多种途径获取 每季收集整理一次
4.3传达、培训
4.3.1体系办公室将已确定并获取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有关单位/部门必要时由教育科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培训学习。
4.3.2传达途径
会议、板报、内部刊物、宣传册、广播电视、电话、培训、网络等。
4.4更新
当现有的法律、法规、其它要求发生变化时,办公室应立即获取并传达到有关单位或部门,保证所有活动和服务过程中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是最新的。
5 相关文件
6 相关记录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台帐》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识别表》
7 附件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与获取管理程序流程图
目标与计划管理控制程序
NLRK -A-I-2-7
1 目的
为明确本质安全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规范目标与计划的管理,确保本质安全工作目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3 职责
3.1矿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3.2各单位负责对目标指标进行分解,制定本单位的目标指标。
3.3各业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相关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体系办负责组织月度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汇总。
4 执行程序
4.1目标指标
4.1.1每年年底由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管理评审会议对本年度《本质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并制定相应的改进保证措施。每年年初,依据上年度《本质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评审结果,结合矿总体要求制定本年度《本质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本质安全目标要与本质安全方针相一致,本质安全目标应包括具体指标,是可测量的,管理方案是可执行的。
4.1.2拟定的《本质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安全、健康等方面内容。由体系办公室发放到各单位、部门进行讨论,意见反馈到体系办公室。
4.1.3体系办公室根据反馈意见重新修改本质安全目标指标,经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后,形成文件下发。
4.1.4办公室将本质安全目标张贴于办公楼,联建楼,井口附近员工常路过的地方。
4.1.5各单位/部门依据本部门的风险情况负责《本质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分解和实施。每年年初矿井的本质安全目标、指标下达后,各相关单位及部门根据本单位及部门的风险情况及业务范围对相应的目标、指标进行分解,制定本部门的《本质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4.1.6体系办公室负责每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各部门《本质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完成情况的考核,并汇总考核结果。
4.1.7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由体系办公室通过月度、年度本质安全会议进行通报,各业务部门根据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确立下一月度、年度目标、指标。
4.2计划
4.2.1体系办公室于每年年初依据所确定的本质安全目标、指标制定《本质安全年度实施计划》。《本质安全年度实施计划》应包括:本质安全具体指标、管理方案、责任单位、支持条件、完成时间等。
4.2.2《本质安全年度实施计划》经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后,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下发到矿属各单位。
4.2.3各单位、部门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学习,依照《本质安全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本单位及部门的《本质安全年度计划》进行实施。每月通过体系办组织的内部考核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体系办负责汇总考核结果。
4.2.4 体系办公室每季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填写《本质安全计划完成情况表》,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上报补充计划,批准后进行《本质安全年度实施计划》的调整并再次公布。
4.2.5 体系办公室每年年底对本质安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纳入《本质安全年度报告》中。
4.2.6《本质安全计划完成情况》通过年度本质安全会议进行通报,并根据完成情况确立下一年度实施计划。
5 相关文件
6 相关记录
★《本质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本质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完成情况表》
★《本质安全年度实施计划》
★《本质安全计划完成情况》
★《本质安全年度报告》
7 附件
目标与计划管理程序流程图
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运行程序
NLRK -A-I-2-8
1 目的
为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提供信息管理平台,规范本安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并为煤矿的风险预控和安全策略提供决策支持,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3 职责
3.1监测中心负责系统的初始化设置、日常运行维护及培训。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基础信息的补充完善。
3.3各部门检查人员负责检查存在问题的录入及复查。
3.4各单位负责存在问题整改信息的反馈。
3.5 内部评价人员负责考核评价信息的录入。
4 执行程序
4.1系统运行准备
4.1.1 监测中心负责对系统进行初始设置,包括服务器的安装、数据库配置、与其他安全监测系统的接口设置、单位部门及用户权限的设置、客户端程序的安装等。
4.1.2 由监测中心组织对操作和录入人员进行系统使用的培训。
4.2系统运行
4.2.1 体系办录入体系初始信息。
4.2.2各单位技术员对危险源动态信息进行更新,体系办审核确认。
4.2.3各部门检查人员对检查存在问题应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4.2.4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危险源警级,对重警以上的预警信息应以报表、电话或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送到相关人员。
4.2.5 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查看安全管理信息。
4.2.6 内部审核人员在审核后及时将审核结果录入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4.2.7 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统计审核得分,生成部分内部审核报告。
5 相关文件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6 相关记录
7 附件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现场检查控制程序
NLRK -A-I-2-9
1 目的
为对生产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
3 职责
3.1各业务部门分别负责与之相关的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方面的检查与考核。
3.2体系办负责对考核结果的汇总与处理。
4 执行程序
4.1成立风险管理小组、组织保障管理小组、采掘工程质量检查组、机电运输检查组、一通三防检查组、内业资料检查组、地面厂区及生活服务检查组七个小组。
4.2本质安全管理检查分两大部分,即本质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
4.2.1本质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实行定期和动态检查相结合,按照月检查、月汇总的管理模式,以动态检查为主的办法,覆盖生产全过程。
4.2.2本质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分为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风险管理四大类。
4.2.3内业资料由体系办每月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检查一次。
4.3各检查组依据任家庄煤矿《本质安全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要求进行检查与考核,对动态检查存在问题由各业务部门直接向被检单位反馈,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并复查;对定期检查存在的问题,由体系办统一汇总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并复查。
4.4每月底依据《本质安全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与扣分原因报体系办公室进行汇总,经审核后下发各单位落实整改。
4.5考核结果要按检查与监测制度要求对考核单位进行相应的奖罚。
5 相关文件
★《本质安全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6 相关记录
7 附件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NLRK -A-I-2-10
1 目的
对采购产品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物资部在煤炭生产及服务过程所需的物资采购过程控制。
3 职责
物资部负责在煤炭生产及服务过程所需物资的采购管理。
4 工作程序
4.1采购物资分类
根据采购物资在煤炭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物资公司对物资划分标准,将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一类物资(A类):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大量需要的原材料(火工品、油脂、木材、钢材、轻化产品、建材等);
二类物资(B类):在煤炭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设备、二类机电设备、工矿配件、专用工具;
三类物资(C类):除一、二类物资以外,对生产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4.2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
4.2.1评价原则
a、 供方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包括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b、 供方应满足供货要求,包括质量满足需要,价格合理稳定,供货及时。
c、 供方必须是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有资质的企业,有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d、 供方近两年内没有因产品不合格受到过国家、行业或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
e、 长期合作,产品质量稳定的供方。
4.2.2对A类物资的供方或分供方配合物资公司采取重点选择和评价,对B类采购产品的供方或分供方配合物资公司采取次要选择和评价,对C类采购产品的供方或分供方的选择和评价只限于一次性选择和评价。
4.2.3 A、B类物资,由集团物资公司对其供方进行选择和评价,必要时供应站向其索取合格供方名录和相关资料。
4.2.4对C类同一产品有多家供方均能提供满足合同需要时,应根据质量、价格、企业信誉、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选定合格供方,并建立和保存《合格供方名录》。
4.2.5物资公司所提供的生产材料质量不合格,供应站要定期填写《供货质量反馈单》,要求物资公司供方限期改进,对确无能力改进的,建议物资公司停止采购其产品,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4.2.6合格供方提供的C类物资质量不合格,要求供方限期改进,对确无能力改进的,停止采购其产品,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4.3采购物资的验证
4.3.1物资公司提供大型机电设备到货后必须进行验证,验证的标准方法在采购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由物资部协同动力部组织技术人员负责验证。
4.3.2到库材料、配件应经过采购员、保管员按照采购计划两级验证,并相互监督做好《到货登记台帐》。
4.3.3自制加工件产品由所需加工件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根据写明的验证方法进行验证。
4.3.4调拨物资由集团物资公司对采购产品确保其质量,符合生产过程的技术性能要求。物资部调拨、领用人员对其数量、外观进行验证;在试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物资公司予以更换或退货。
4.3.5对完成试用的物资的不合格品控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6采购员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到各指定供方进行采购,并对所采购的C类物资质量负完全责任。
4.4采购资料
4.4.1物资部根据矿下达的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核定各部门、区队的物资需求计划,结合库存和周转情况,编制采购计划上报集团物资公司。
4.4.2动力部负责编制设备需用计划,并上报供应站,供应站根据采购权限上报集团公司供应公司或自行采购。
4.4.3采购计划以《物资采购申请计划表》的形式体现,采购计划的基本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等,对有特殊要求的,要提供样品或写明适用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版本、编号等。
4.4.4自制加工件,有所需加工件部门向机电队提供图纸并写明验收标准。
5 相关文件
a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b 《物资供应管理暂行规定》
6 相关记录
a 采购合同
b 合格供方名录
c 材料计划表
d 物资采购申请计划表
e 供货质量反馈单
f 物资入库通知验收单
g 到货登记台帐
h 领料单
i 机电设备验收单
j 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表
k 信息台帐
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程序
NLRK -A-I-2-11
1 目的
为了控制全矿生产过程中人的不规范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改善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
2 范围
适用于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职责
3.1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3.2生产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协助矿长完成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3.3安监处长在矿长领导下,行使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职能,并组织、落实“百日安全活动”等工作。驻矿安监处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4矿各职能部门应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业务保安职责。
3.4.1每月完成两次分管专业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活动,并落实整改。
3.4.2负责管理专业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工作,对特殊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并监督落实。
3.5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全矿井的质量达标验收。
4 工作程序
4.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各项安全法规、管理制度。
4.1.1每年末根据上级要求及本矿实际情况,安监处负责编制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详细部署全年安全工作,经矿长批准后下发全矿执行。
4.1.2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由安监处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1.3矿属各业务部门都必须结合矿安全战略目标,制定本部门相应的计划安排。
4.1.4在安监处组织下,相关业务部门协助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 安全管理
4.2.1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
4.2.1.1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管理者的违章指挥、操作者的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三违” )。
4.2.1.2全矿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2.1.3安监处负责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4.2.1.4控制要求
a) 井下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依据《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行使权利和义务;
b) 通过跟班检查、旬检、月查及小分队不定期检查,查处并控制“三违”现象的发生;
c) 安监处依据“三违”处罚办法,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管理。
4.2.2物的不安全和环境不安全因素控制
4.2.2.1物的不安全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机械和电器设备及工具材料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能够引发事故的因素。环境不安全因素是指作业场所的温度、气体、围岩可能危及作业人员身体,造成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4.2.2.2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确保作业环境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的工具、器材、设备进入作业现场。
4.2.2.3雷管、炸药等火工产品的地面储存、运输、领用、销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井下储存、领用、运输、使用,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4.2.2.4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并责令区队及时处理。
4.2.3各级管理人员及安全检查人员现场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升井后及时进行隐患登记,且通知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凡不按时处理隐患的部门或责任者,按相关罚款条例规定,由安监处对其进行处罚。
4.2.4矿长要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决策。
a)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令;
b) 听取安监处月度安全工作总结汇报及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议;
c) 审议、决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反安全法规人员的处理;
d) 矿办公室、安监处负责会议记录,重大事项由安监处在会后编写会议纪要下发。
4.3 安全管理考核
4.3.1安监处根据矿考评办法,负责组织考核全矿各区队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等工作,对贯彻落实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战略目标值、业务保安、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等进行考核。
4.3.2安监处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安全生产。
4.4 质量验收
采掘队要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制定质量检查、验收及考核制度,每班对现场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价,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
4.5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5支持性文件
a《安全生产法》
b《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c《煤矿安全规程》2004版
d《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e《任家庄煤矿安全制度汇编》
f《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g《作业规程》
h《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6 记录
a 隐患排查表
b 安全检查记录
c 安全办公会议及安全例会记录
d 三违人员登记表
e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评分表
f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评分表
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