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作者:王明亮
2010-03-31 19:13
来源:www.wangzhixuan.com
机动车驾驶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机动车驾驶员 管理责任人 站长
监管部门 安监处 监 管 人 员 安监员
工作任务 车辆运送货物 编 号 NLRK--GYZ--机动车驾驶员--01
所需工具 汽车
所需个人防护 工作服、手套、毛巾
管理标准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驾驶执照及矿发放的入井车辆操作证;2.机动车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状况;3.驾驶员开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转向系、制动系、传动系、灯光电器装置、发动机、底盘部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交填写维修记录;4.检查车辆无“四漏”(漏油、漏气、漏水、漏电)情况,并确保“四足”(油足、气足、水足、电足)后方可驾驶;5.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每日填写入井车辆日常点检记录,机动车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检查灭火器的压力(绿色区1.2MPa)、铅封及校验日期,发现灭火器不完好要及时更换。6.整车外观必须整洁完好,附属设施及装备齐全、有效;7.发动机启动灵敏,动力性能可靠,符合技术标准;8.转向轻便、灵活,左右转角符合技术要求;9.离合器操作轻便,结合平衡,分离彻底,不抖不滑,无异响;10.底盘各总成链接可靠,运转时无震动,无异响;11.制动有效,四轮制动力均衡。驻车制动性能完好;12.车辆电器部件,灯光齐全有效,仪表指标准确;13.轮胎胎体完好,气压正常,螺丝齐全紧固。机动车驾驶员在拉运大型材料时,货物不得超宽、超高、超长、超重。14.货物在拉运时,高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厢,长度不超过车厢前端,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米;15.超尺寸货物运送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16.机动车驾驶员在拉运设备材料前检查确认货物捆绑牢固后方可行驶,行驶时要匀速,确保运送设备材料无损坏。17.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同方向行驶时,前后车辆必须保持不小于100米的安全距离;18.驾驶员在行驶中,严禁超速行驶,强行强会,要礼貌行车;19.驾驶员在会车时要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20.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在地势平坦处、熄火,拉紧驻车制动,方可卸货。
管理措施 1.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至少一次车辆安全操作理论与技术培训;2.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负责,发现总是随时处理,确保车辆万无一失。3.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负责,发现总是随时处理,确保车辆万无一失。4.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负责,发现总是随时处理,确保车辆万无一失,驾驶员、采购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有拉运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货物者,及时调整,确保不超载运行。5.机动车驾驶员在拉运大型材料时,不得超宽、超高、超载运行,发现违反规定者,按情节给予处理。6.机动车主要监管人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所运货物超宽、超高、超重,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7.机动车驾驶员在拉运超尺寸货物时必须在后方悬挂危险警示标志牌驾驶员、采购员对车辆进行动态检查,发现机动车驾驶员未将所拉运的设备材料捆绑牢固,责令立即改正,并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8.汽车队组织驾驶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理论、技术学习。9.组织岗位练兵,提高驾驶员驾驶技能。10.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要注意行驶速度。11主要监管人员随机对车辆卸货地点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者给予相应处罚,直接监管人员对作业人员卸货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者进行相应处罚。
管理对象 机动车驾驶员 管理责任人 站长
监管部门 安监处 监 管 人 员 安监员
工作任务 车辆运送货物 编 号 NLRK--GYZ--机动车驾驶员--01
所需工具 汽车
所需个人防护 工作服、手套、毛巾
管理标准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驾驶执照及矿发放的入井车辆操作证;2.机动车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状况;3.驾驶员开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转向系、制动系、传动系、灯光电器装置、发动机、底盘部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交填写维修记录;4.检查车辆无“四漏”(漏油、漏气、漏水、漏电)情况,并确保“四足”(油足、气足、水足、电足)后方可驾驶;5.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每日填写入井车辆日常点检记录,机动车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检查灭火器的压力(绿色区1.2MPa)、铅封及校验日期,发现灭火器不完好要及时更换。6.整车外观必须整洁完好,附属设施及装备齐全、有效;7.发动机启动灵敏,动力性能可靠,符合技术标准;8.转向轻便、灵活,左右转角符合技术要求;9.离合器操作轻便,结合平衡,分离彻底,不抖不滑,无异响;10.底盘各总成链接可靠,运转时无震动,无异响;11.制动有效,四轮制动力均衡。驻车制动性能完好;12.车辆电器部件,灯光齐全有效,仪表指标准确;13.轮胎胎体完好,气压正常,螺丝齐全紧固。机动车驾驶员在拉运大型材料时,货物不得超宽、超高、超长、超重。14.货物在拉运时,高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厢,长度不超过车厢前端,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米;15.超尺寸货物运送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16.机动车驾驶员在拉运设备材料前检查确认货物捆绑牢固后方可行驶,行驶时要匀速,确保运送设备材料无损坏。17.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同方向行驶时,前后车辆必须保持不小于100米的安全距离;18.驾驶员在行驶中,严禁超速行驶,强行强会,要礼貌行车;19.驾驶员在会车时要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20.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在地势平坦处、熄火,拉紧驻车制动,方可卸货。
管理措施 1.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至少一次车辆安全操作理论与技术培训;2.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负责,发现总是随时处理,确保车辆万无一失。3.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负责,发现总是随时处理,确保车辆万无一失。4.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负责,发现总是随时处理,确保车辆万无一失,驾驶员、采购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有拉运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货物者,及时调整,确保不超载运行。5.机动车驾驶员在拉运大型材料时,不得超宽、超高、超载运行,发现违反规定者,按情节给予处理。6.机动车主要监管人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所运货物超宽、超高、超重,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7.机动车驾驶员在拉运超尺寸货物时必须在后方悬挂危险警示标志牌驾驶员、采购员对车辆进行动态检查,发现机动车驾驶员未将所拉运的设备材料捆绑牢固,责令立即改正,并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8.汽车队组织驾驶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理论、技术学习。9.组织岗位练兵,提高驾驶员驾驶技能。10.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要注意行驶速度。11主要监管人员随机对车辆卸货地点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者给予相应处罚,直接监管人员对作业人员卸货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者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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