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自救器使用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4-07 20:54 来源:本站原创

自救器使用制度

1、矿工使用自救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培训由矿方组织进行,当矿井发生灾变时,及时将自救器正确佩戴按避灾路线进行逃生。
2、坚持全员入井,每人必须佩戴自救器。
3、在工作时不得将自救器搁放于工作地点,必须随自携带。
4、在入进前必须检查氧气是否充实。锣栓是否灵敏,氧气袋是否漏气。
5、自救器不得摔滚和掷落,以防自救器失效。
6、严禁多人带一个自救器入井,必须每人一个。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