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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4-13 23:54 来源:本站原创

事故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

1、当井下发生事故时,班组长、安全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救灾处理工作,对消极应付者每次罚50-100元。
2、每月区队长安全奖金300元,本队出现一起轻伤事故扣100元,发生一起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除扣发安全奖金外,另罚300元。
3、发生轻伤或经济损失达到300元以上事故的班(组),班(组)长必须在职工例会上做检查,否则罚款100元。
4、凡发生事故后,不得隐瞒,必须在24小时内报安全科,由安全科组织事故调查分析,被通知到的人员必须参加事故分析会。
5、所有事故发生后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把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将事故分析报告在职工例会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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