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要害场所值班人员为本岗位管理人员,负责要害场所管理的监督,有权制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2.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和维修人员可以自由出入要害场所,不用登记。
3.矿内领导和有关检查人员可以自由出入要害场所。
4.上级领导检查或外单位参观,必须有矿有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5.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要害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应提前与调度联系,同意后方可入内。
6.非工作人员无故进入要害场所,值班人员不制止或不向调度室汇报,罚当事人50元/次。
7.值班人员对出入要害场所人员必须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