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巷道验收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4-15 22:36
来源:本站原创
1、凡需要回收巷道属于各单位管辖的设施、材料、牌板等物由各单位清理干净。
2、各单位清理后由调度室验收,验收后方可支丁或打密闭。
3、若验收不合格,罚单位责任人20元,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立即回收,再验收合格后打密闭或支丁,否则,一次罚单位责任人50元。
4、调度室建立回收巷道记录,由验收人员签字存档。
5、调度室下达密闭通知书后方可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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