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4-19 22:38 来源:本站原创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项目部结合施工实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工程、劳资、安监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要害工种人员必须定岗定员,强化岗前培训,上岗学习操作,三个月后考试合格,持证正式上岗,坚持每二年一次年审制度,及时调换不合格人员。
3、对新入矿工人,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不低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学习安全基本知识,由老工人带领实际操作四个月,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4、各队必须认真推广 “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考”培训经验,坚持班前有针对性的安全学习和培训,切合实际选学《规程》施工安技措施及有关专业知识。
5、保持要害工种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各队无权变更工种,如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事先经过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否则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