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由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因检修等原因要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提前征得通风区的同意,并且要制定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无计划停风时要将人员撤出并切断电源,巷道口打上栅栏,揭示警标,并组织分析追查,严肃处理。需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按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3、排放瓦斯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0.5%时方能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向工作地点送风。
4、局部通风机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全负压供风量,只有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的1.43倍时方可安装,严防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5、局部通风机运转过程中,检查员必须经常检查局部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完好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给通风调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井下局部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煤巷掘进工作面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
7、临时停电或因更换局部通风机停风的地点,必须断电撤人,在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检查员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设警戒,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必须及时进行临时封闭。
8、严禁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串联时,必须有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
9、严格风筒管理,风筒无破口,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修补,风筒接头严密,双反压边,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要设过渡节。风筒出风口风量不低于40m3/min,无瓦斯超限或积聚,并保证巷道内风速不低于《规程》规定。
10、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最大不超过5米,岩巷掘进工作面最大不超过10米,但必须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聚、并能吹散炮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