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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区队长应知应会(一)

作者:佚名 2010-05-30 00:46 来源:不详

1、为防止工作面两端发生漏顶事故,《作业规程》规定机头机尾各架设1—3对∏型梁对棚,做到一梁3柱,并且交替前移。
2、采煤工作面提高支架初撑力,能够保证直接与老顶之间不离层。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综采工作面在运送、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标准》规定,所有支护器材都要有基础台帐。
5、《煤矿安全质量标准标准》规定,综采工作面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
6、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分别通向进风巷和回风巷。
7、综采工作面两巷自出口向外20 m范围内的高度不得低于1.8m。
8、当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100mm时,必须穿柱鞋。
9、煤壁放完炮后必须及时挂梁支护,不得空顶作业,其煤壁端面距不得超过300mm。
10、综采工作面倾角大于15度时,支架必须采取防滑、防倒措施
11、伪顶一般由泥质页岩组成,厚度在0.5m以下。
12、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0MP 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 a。
13、综采工作面泵站 系统的压力不得低于30 MPa。
14、《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三大规程在煤矿生产中具有同等重要和并列平等的关系。
15、巷道局部冒顶可采用安设木垛法或架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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