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下井规定
十矿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现场跟班及强化“干部在岗、工人上岗”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赋予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及鹤煤组干(2008)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井区队井下带班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到干部与工人同上同下、干部首先到达现场、认真查找隐患、堵塞漏洞,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经研究在全矿井下区队实行跟班队长(工长)领队、个人凭牌入井制度,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一、入井方式及入井秩序
(一)全矿所有井下区队都必须在本单位会议室设有入井考勤牌板,全队每个下井职工都必须专人专号。
(二)所有下井职工都必须参加本单位班前会,学习安
全知识、贯彻技术措施,学习完毕掌握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技能后,由值班干部负责发放个人专用号牌。
(三)入井人员领取号牌后,着工作服,并将矿灯、矿
帽等佩带整齐,在单位更衣区待命。待本单位入井人员到齐后,由跟班队长(工长)举单位标识牌领队在前,班长举牌殿后列队到达副井指定位置等待入井(入井后举牌列队向作业地点行进)。安检科负责维护秩序,哪个单位入井人员先到,那个单位优先入井。
(四)进入付井井口棚,运输区负责维护秩序、验身,
调度室负责在罐笼入井口一侧的安全区域内放置考勤箱,查验入井牌,各单位入井人员人手一牌,按顺序列队将牌插入箱内、入罐下井。
(五)带超长物料的入井人员, 由运输区负责安排在下一罐的前列入井。
(六)一个区队分两罐入井时,前罐人员在大巷三角道岔处等齐后再列队向工作地点行进。
(七)机关科室人员下井,排在区队之后,按上述规定考勤、顺序入罐。
(八)送馍送水工入井前将牌交到考勤室,按规定时间,顺序入罐。
(九)对需从西风井入井的人员,由调度室负责维持秩序,按上述办法验牌、置、取考勤箱。
二、入井时间的规定
八点班: 6:40~9:00
四点班: 14.40~16:30
零点班: 22:40~0:30
除送馍送水工外,其他人员超过上述规定时间下井的,必须由本单位出具批条经本单位值班领导签字及调度室盖章后,方可示条交牌划工(考勤室划工),交批条入井(交运输区把钩工收)。
三、井下工作时间的规定:
(一)所有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井下工作时间按《十矿员工下井定位系统考勤管理办法》执行(以定位系统电脑记录为准,陪检人员除外);低于规定工作时间者,除不计当班井下工外,倒扣一个井下工。
(二)当班跟班队长(工长),必须首先到达工作地点,与前班跟班干部现场交接,本班完成生产任务,班长举牌领队,组长举牌殿后等待工人升井,跟班干部留下与下班交接(不便集中升井的区队,经调度室批准后方可实行人员单独升井),否则给予责任人撤职处分。
四、日常管理
(一)安检科安检员、调度室调度员,必须在入井人员到达前到达指挥、监督岗位;安检员负责安排入井次序,维持队列秩序,发现有排列在领队之前、不按次序入井或队列不齐不听劝阻者,每人次扣罚责任人50元。调度员站于考勤箱另一侧,督察、协助入井人员将牌插入考勤箱,凡发现有多插入井牌入箱一人次者,扣除责任人井下工并罚款100元,插错卡者(混入别单位序列入井),扣除当班出勤工。
(二)调度室负责在入井时间结束后20分钟内收取考勤箱,由考勤室考勤员进行入井人员统计。
(三)考勤箱的钥匙由当班考勤员掌管(交班时交接),当班查收入井牌数,并与单位值班领导持点名册核对考勤。如有不符,以入井牌为准,并将不相符的原因登记在“备注”栏内,单位值班领导及考勤员共同签字,单位值班领导负责追查人员少入井或多入井的原因报调度室。
(四)入井牌及单位标识牌由单位值班领导核对完当班入井人员后收回本单位,并将个人专用号牌放入牌板指定位置。
(五)信息科负责将各单位前一天入井时间达不到规定时间的人员名单报送考勤室,考勤室做到日清、月汇总,按规定扣罚。
(六)安检科、运输区、调度室、劳资科、信息科要安排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把关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者,对责任人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扣除当月50%的工资。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09年元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