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事故汇报
发生灾害事故时,发现险情人员必须立即就地就近用电话向调度室报告.报告内容:事故性质、事故地点、遇难人员情况、事故程度.矿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告事故的电话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调度室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矿总工程师、以及其他领导.并通知矿山救护队做好准备,同时向有关单位及时传达矿的各种命令;通知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掌握升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点的人数.
二、事故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矿长、矿值班领导以及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成立事故抢险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并由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程度、安排设立井下基地指挥部和后勤指挥部.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在矿长未到前由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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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队的行动
1、救护队值班员接到矿调度下达的出动命令后,立即发出警报,报告值班队长,根据事故性质按规定要求,迅速把值班队派往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待机队转为值班队,同时组织辅助队,按总指挥部命令参与救灾.
2、基地位置、携带器材用具、战术应用由指挥部和救护队队长负责制定.
3、救护队出动的战斗原则是:抢救遇难人员是首要任务,要创造条件以快速、最短路线将遇难遇险人员运送到新鲜空气地点进行急救,尽量缩小事故范围,迅速安全地消除事故危害,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救护队战斗在最前线,直至事故处理结束.
4、如果在爆炸以后,发现仍有明火、残火或隐蔽火源时,应按灭火的要求进行慎重处理,防止在抢救中再次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受损.
灾区人员的行动
1、灾区的跟班干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指挥部的命令迅速组织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或参加抢险救灾.
2、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在当班工、班、组长和瓦检员、救护队员指引下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按避灾线路撤离灾区.可能波及到的区域人员,接到矿调度通知后必须尽快撤离,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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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注意风流方向,尽快选择捷径进入新鲜风流区域.
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为灾害事故抢救创造条件.
4、灾区人员如按避灾线路无法撤退时,可暂时进入避难硐室或临时设置的避难硐室避难,用可能的方法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救灾人员寻找.
5、人员撤离时,要保证行动一致,不要慌乱从而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三、总结
每次事故应急救援实施后,矿事故救援指挥部及救护队都必须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查找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优缺点,保证在事故处理实施最佳的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