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生产矿长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各副总工程师、安监科、生产科、动力科、调度室、地测科、煤管科、教育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本质安全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安监科本质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公司本质安全的日常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优工作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
2、本质安全检查下设四个专业检查小组,即采掘专业检查组、机电运输专业检查组、通风专业检查组、地面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检查组对全公司本质安全质管理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标准执行《磁窑堡煤业公司本质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根据标准对各专业进行综合评分。
3、后勤、地面机房、要害岗位考核在公司本质安全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后勤单位及有关职能科室按照公司制定的《磁窑堡煤业公司后勤、地面机房要害岗位本质安全考核细则》要求,实行百分制考核打分。
4、安监科本质安全管理考核办公室在抓好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外,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采、掘、机、运、通及地面各机房、场库和要害岗位的本质安全检查验收,及时收集、传递安全质量生产信息,准确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组织有关人员跟踪落实复查。
5、本质安全检查采取定时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动态检查、动态达标。每月公司集中检查3次,本质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日常抽查,月底考核得分是集中检查分数和日常抽查分数各占60%和40%。
6、全公司本质安全检查由安监科组织,各专业职能科室人员参加。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打分、谁签字”的原则,检查完8小时内出现事故,检查人员负连带责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等不良现象。
7、采掘、机运、通风、地面各机房场库和要害岗位专业,分别由专业副总进行通报,专业科室监督落实整改,具体考核统一由安监科执行。地测防治水、调度、煤质专业分别由该专业单位科长负责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安监科。
8、参加检查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检查,且能严格按照标准打分,在检查当日将检查结果上报安监科。安监科以“五定表”的形式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安排被检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被检单位要及时落实解决,认真整改,并在三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公司安监科。
9、对于不参加检查或检查结果不及时上报反馈,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复查落实整改的检查人员根据情节扣发季度达标奖。对不能严格按照本安标准进行检查、考核不符合现场实际、打人情分,致使工作面工程质量、文明生产不合格的,将取消检查人员当月达标奖,并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者,取消检查资格。
10、每次组织本质安全检查时,要求各基层区队必须有一名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陪同检查,以便现场落实整改检查出的问题。对无故不参加检查或不参加通报会者,将给予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