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办法
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编制采掘作业规程的原则是:
(一)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施工。
第二条 必须建立健全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实施的责任制度。各煤矿的生产和建设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全面做好采掘作业规程从编制执行到工程完工全过程十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即“地质说明书”、“论证”、“编制”、“审批”、“贯彻”、“考试”、“监督”、“实施”、“复审”、“补充修改”、“总结”、“归档”,做到作业规程的管理制度化
第三条 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写。编写中要做到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应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编列顺序号;做到作业规程的编写内容规范化。
第四条 推行使用计算机编制、绘图、打印。作业规程的封面采用“宋体、小初(作业规程)、四号(其余文字)”字体,正文采用“宋体、三号(章)、小四号(节、正文)”字体,纸张采用A4白色打印纸,并用塑光纸包装装订成册。使作业规程文本达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晰、装订整齐,做到作业规程的装帧标准化。
第五条 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一)已批准的有关设计(盘区、综采工作面、基建工程等)文件、资料。
(二) 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经过地质科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并在工作面开工前一个月提交生产技术科和施工队组。
(三) 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和煤尘鉴定、煤层自燃、水害等资料。
(四) 通风部门提供通风、瓦斯等资料。
(五) 机电部门提供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配备资料。
(六)《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
(七) 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 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第六条 采掘作业规程编制之前,施工单位的区(队)长应组织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辅助单位的具体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察,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为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第七条 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 具有针对性。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且又属于在作业现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只须在作业规程中写上该条文的条、款号,在学习作业现程时一并贯彻其条文内容;未明确规定的,而在作业规程中需要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工程质量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编制格式参照本管理办法中的采掘作业规程样本。
第八条 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20天完成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之后要征求施工区(队)长的意见,获得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上报审批。
第九条 采掘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会同分管副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通风、地测、调度、计划、机电、运输、煤质、劳资、供应等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各部门都要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盖章,最后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且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10天办理好全部审批手续,以便向工人贯彻。
第十条 采掘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5天完成。由区(队)长负责组织所有区(队)人员学习,编制本规程的技术人员负责贯彻。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并在本规程上签名后,方可准许下井作业。考试合格的作业人员的考试成绩、签名要登记在本规程的学习考试记录表上。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限期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准许下井作业。
第十一条 采掘作业规程由主管负责人(大中型矿井为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小型矿井为矿长)签字组织执行;施工单位负责人在工作面现场指挥,保障规程措施的落实;所有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工作面的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和操作。
第十二条 矿井主管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区(队)长、技术员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采掘作业规程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重点抓好下列工作:
一、编制规程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规程的指导、落实和修改、补充工作。
二、从开工之日起,至少每月应重新贯彻学习一次采掘作业规程。并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分管副总、技术、安监、地质等部门和区队长、技术员对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复审,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工作面的地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修改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采用计算机编制、打印,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四、在软岩、冲击地压、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水害和“三下 开采等条件下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五、施工结束后,由区(队)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写出规程的执行总结一式三份,交给生产技术部门,连同采掘作业规程及修改补充措施一起存档,保存期2年。
第十三条 大同煤业公司、各煤矿必须把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和贯彻执行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生产技术、安全、通风等部门对采掘作业规程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要求施工的情况,责令及时整改;发现规程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情况,须责令其及时补充、修改。
第十四条 大同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各煤矿生产技术科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采掘作业规程检查、评比、奖励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规程的编审质量。
第十五条 各煤矿必须自觉接受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及实施进行的监督监察,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必须认真、及时地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采掘作业规程所造成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严肃进行追查处理, 以便吸取教训, 抓好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 采掘作业规程一经会审、签字、批准,即不准在规程原版上进行改动。如有改动,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章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十八条 每一个回采工作面,必须在开采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十九条 编写人员应明确任务,熟悉和掌握各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本单位的现场施工实际,采用科学合理的采煤工艺,正确指导生产。
第二十条 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一、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
二、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素描图;
三、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
四、采煤方式示意图(采煤机进刀方式示意图或炮眼布置图等);
五、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
六、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及端头、超前支护示意图(平面、剖面图、断面图);
七、通风系统示意图、运输系统示意图、防尘系统示意图、供水、排水系统示意图、抽放瓦斯系统示意图、注浆系统示意图、注氮系统示意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仪器仪表设备)布置示意图;
八、工作面供电系统示意图;
九、照明、通讯、信号系统示意图;
十、工作面放顶方式示意图(平面、剖面图)
十一、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图表;
十二、避灾路线示意图。
第二十一条 回采作业规程按章节附图表,顺序编号。
第二十二条 采用对拉、顺拉等方式布置采煤工作面时.应视同一个采煤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但必须明确规定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新采煤方法的试验、特殊开采、和“三下”(铁路、建筑物和水体下)开采以及开采有冲击地压的煤层,必须编制专项开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在开采前一个月要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主管生产、安全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要求:
一、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二、编写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编制前,编写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察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使编写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编写安全技术专项措施。
1.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托煤顶、托夹矸开采;
2.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以及收尾;
3.采煤工作面在进行安装、撤面期间;
4.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5.《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其它需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五条 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参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程序进行,实施前必须经过学习、考试。同时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与原作业规程一起存放归档。
第二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写作业规程:
一、 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二、改变了原采煤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三、原作业规程与现场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第二十七条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第三章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二十八条 每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开工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二十九条 编写人员应明确任务,熟悉和掌握各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本单位的现场施工实际,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正确指导生产。
第三十条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一、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
二、地层综合柱状图。
三、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四、巷道开口大样图。
五、巷道支护断面图。
六、临时支护平、剖面图。
七、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八、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
九、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等;
十、通风系统示意图、压风系统示意图。
十一、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十二、照明、通讯、信号系统示意图。
十三、 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十四、正规循环作业图
十五、避灾路线示意图。
第三十一条 巷道布置应因地制宜,以降低掘进率、安全、经济为原则。
第三十二条 掘进作业规程按章节附图表,顺序编号。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用一份作业规程,但每个单位都要按规定贯彻和学习作业规程。
一、一条巷道,两个单位施工;
二、回采工作面两顺槽(包括切眼),两个单位施工;
三、盘区皮带、轨道、回风巷同时掘进时,两(或三)个单位施工;
第三十四条 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要求:
一、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二、编写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编制前,编写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察实际情况 ,掌握现场施工条件,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编写安全技术专项措施。
1. 施工过程中突然遇到地质构造,过较大的断层、褶曲构造、老空、瓦斯异常、透水等。
2. 遇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冒顶区、应力集中区。
3. 施工过程中遇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
4..在火区附近、注浆盘区下分层威胁施工安全。
5. 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方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
6. 作业规程有关规定不具体或未包括的内容。
7. 其它可能受到危害或威胁的施工现场。
四、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的内容:
1. 施工方法、工艺、工序安排等;
2. 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
3. 生产系统与原规程不同的,在措施中说明;
4. 工程的规格尺寸等,要有附图;
5. 其它与措施有关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 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 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二、工序安排,在巷道贯通前普掘相距20m、综掘相距 50m前,只准从一个掘进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等;
三、工作面加强顶板支护工作;
四、贯通前长探短掘,明确探眼的位置、角度、深度、数量,附三视图;
五、爆破制度,警戒位置、保护有关设施;
六、瓦斯及有害气体的检查和处理办法;
七、 贯通前通风,贯通后调风的方法,附贯通前后通风示意图;
八、贯通时,必须明确现场指挥负责人,全面负责贯通工作;
九、有水患贯通巷道,制定探水、放水、排水的办法。
第三十六条 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参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程序进行,实施前必须经过学习、考试。同时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与原作业规程一起存放归档。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写作业规程:
一、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二、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方式。
三、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四、原作业规程与现场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第三十八条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及格式见附件2。
附件1: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目录
第一章 概况……………………………………………………………………
第一节 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
第二节 煤层…………………………………………………………………………
第三节 煤层顶底板…………………………………………………………………
第四节 地质构造……………………………………………………………………
第五节 水文地质……………………………………………………………………
第六节 影响回采的其它因素………………………………………………………
第七节 储量及服务年限……………………………………………………………
第二章 采煤方法……………………………………………………………
第一节 巷道布置………………………………………………………………………
第二节 采煤工艺………………………………………………………………………
第三节 设备配置………………………………………………………………………
第三章 顶板管理……………………………………………………………
第一节 支护设计……………………………………………………………………
第二节 工作面顶板管理……………………………………………………………
第三节 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顶板管理…………………………………………
第四节 矿压观测……………………………………………………………………
第四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运输…………………………………………………………………………
第二节 一通三防与安全监控………………………………………………………
第三节 供水 排水…………………………………………………………………
第四节 供电…………………………………………………………………………
第五节 通讯 照明…………………………………………………………………
第五章 劳动组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第二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六章 煤质管理………………………………………………………………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顶板…………………………………………………………………………
第三节 防治水………………………………………………………………………
第四节 爆破…………………………………………………………………………
第五节 一通三防与安全监控………………………………………………………
第六节 运输…………………………………………………………………………
第七节 机电…………………………………………………………………………
第八节 其它…………………………………………………………………………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
第一章 概况
第一节 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
第一条 工作面的位置:描述采煤工作面所处的水平、盘区、标高(最高、最低)、几何尺寸(走向长度、倾向长度、面积)以及在盘区中的具体位置、相邻关系。
第二条 地面相对位置:描述工作面周边(含停采线)在地面的相对位置、地面标高(最高、最低)。
第三条 回采对地面的影响 描述工作面的回采对地面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地面塌陷区范围、塌陷程度预计以及对地面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影响程度。
第四条 描述工作面相邻的采动情况以及影响范围。
第二节 煤层
第五条 煤层厚度: 描述工作面范围内煤层最大、最小、平均厚度以及变化情况。
第六条 煤层产状:描述工作面范围内煤层走向、倾向、倾角以及变化情况。
第七条 描述煤层稳定性、结构(夹矸)、层理、节理、硬度(f) 等情况以及对回采的影响。
第八条 对煤种、煤质进行描述。
第三节 煤层顶底板
第九条 煤层顶板(伪顶、直接顶、基本顶):描述煤层顶板岩石性质、层理、节理、厚度、顶板分类等情况以及其变化情况。
第十条 煤层底板(直接底、老底):描述煤层底板岩石性质、层理、节理、厚度、底板分类、底板比压等情况以及其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 绘制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能够反映出直接底、老底以及不低于8倍采高的煤层顶板的岩性、厚度、间距等。
第四节 地质构造
第十二条 断层: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断层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置以及对回采的影响的程度。
第十三条 褶曲: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褶曲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置以及对回采的影响的程度。
第十四条 其它因素:描述陷落柱、火成岩等其它因素对回采的影响。
第十五条 按比例绘制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素描图。
第五节 水文地质
第十六条 含水层的分析:描述对回采有影响的含水层厚度、涌水量、涌水形式、补给关系以及对回采的影响情况。
第十七条 其它水源的分析:描述老空水、地表水、注浆水以及钻孔和构造导水等情况以及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第十八条 为防止溃沙、溃泥、透水等事故,开采急倾斜厚煤层、特厚煤层时,还应对开采后的上部冒落层的情况进行预计、描述。
第十九条 工作面涌水量:描述采煤工作面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
第六节 影响回采的其它因素
第二十条 参考矿井和相邻采掘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确定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等级以及相对、绝对涌出量。
第二十一条 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数据,确定工作面的煤尘爆炸指数。
第二十二条 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数据,确定工作面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参考相邻采煤工作面的煤的自燃情况确定自然发火期。
第二十三条 参考矿井和相邻采掘工作面的地温等情况,分析地温对回采的影响。
第二十四条 冲击地压和应力集中区:描述本盘区、相邻工作面的冲击地压、应力集中区情况以及对回采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 叙述地质部门对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的具体建议。
第七节 储量及服务年限
第二十六条 计算工作面的工业储量,根据规定的采出率计算可采储量。
第二十七条 应采用下列公式之一进行工作面服务年限(以月为单位)的计算。
(一)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推进长度/设计月推进长度。
(二)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储量/设计月产量。
第二章 采煤方法
第二十八条 选择采煤方法,描述选择依据。
第一节 巷道布置
第二十九条 描述盘区巷道布置概况、服务巷道位置和设施情况。
第三十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的断面、支护方式、位置、用途。
第三十一条 描述其它巷道(联络巷、溜煤眼、峒室)的断面、支护方式、位置、用途。
第三十二条 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对区段平巷、溜煤眼、行人眼、运料眼以及联络平巷等巷道的断面、支护方式、位置、用途进行描述。
第三十三条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条件下采用排放瓦斯专用巷道、抽放瓦斯专用巷道的,需要对排放瓦斯专用巷道、抽放瓦斯专用巷道进行描述。
第三十四条 按比例绘制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能够反映出井上下对照情况、构造情况、工作面周边的巷道、工程情况。
第二节 采煤工艺
第三十五条 简述采煤工艺。
第三十六条 描述采高、循环进度等。
第三十七条 描述落煤、装煤、运煤、顶板管理方式。
第三十八条 采用放顶煤工艺的,应对采放比、放煤步距、放煤方式、端头顶煤回收方式、初次放顶煤、收尾时的放顶煤等内容进行描述。
第三十九条 采用分层开采工艺的,应确定分层厚度等内容。
第四十条 采用上下面同时回采(对拉、顺拉)工艺的,应明确上下面的位置关系和错距。
第四十一条 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明确:
(一)支架结构、组成、宽度等;
(二)工作面安全出口及两巷管理要求;
(三)扩巷方法、扩巷支护要求;
(四)支架的安装和管理要求;
(五)回棚(柱)放顶规定;
(六)支架下放方式、要求;
(七) 落煤方式和架内放炮规定;
(八) 架外放煤方式;
(九)支架的拆除方式;
(十) 收尾。
第四十二条 采用倒台阶方式开采急倾斜煤层时,需要对各台阶长度、相互之间的错距等作出明确现定。
第四十三条 使用采煤机割煤,应叙述采煤机的进刀方式、进刀段长度、进刀深度、割煤方式、牵引方式、牵引速度,并绘制进刀方式示意图。
如果采用人工放炮开切口的,还应参考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放炮的有关事项进行描述。
第四十四条 采用爆破落煤的,应:
(一) 进行炮眼布置设计。描述炮眼布置的具体要求,绘制炮眼布置三视图。
(二)填写爆破说明书。应包括工作面的采高、打眼范围,每循环炮眼的名称、编号、个数、位置、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装药方式、封泥长度、水炮泥个数、连线方法、起爆顺序、炮眼总长度、循环用药、雷管个数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 描述采煤工作面施工工艺流程,简要说明从准备、采、装、运、支、回到整理的流程。必要时应绘制工作面工艺流程图。
第四十六条 用下列公式进行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的计算。
W=L×S×h×γ×c
式中 W—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t;
L—工作面平均长度,m;
S —工作面循环进尺,m;
h—工作面设计采高,m;
γ—煤的容重t/m3;
c——回采率,%;。
第三节 设备配置
第四十七条 描述工作面采煤、支护、运输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
第四十八条 采用机采工艺的,应绘制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
第三章 顶板管理
第一节 支护设计
第四十九条 进行工作面的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应包括工作面、端头和运输巷、回风巷支护设备的选型、支护密度的选择、基本支架柱排距确定、柱鞋的规格尺寸等内容。
第五十条 工作面的支护设计,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一) 采用顶底板控制设计专家系统时,应根据系统要求,合理选取有关参数。
(二) 采用类比法时,应根据本煤矿或邻矿同煤层矿压观测资料和经验公式进行设计。
1 参考本煤矿或邻矿同煤层矿压观测资料,选择本工作面矿压参数,可参考表1。
表1 矿压参数参考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同煤层实测 本面选取或预计
1 顶 底 板 条
件 直接顶厚度 m
基本顶厚度 m
直接底厚度 m
2 直接顶初次跨落步距 m
3 初
次
来
压 来压步距 m
最大平均支护强度 KN/㎡
最大平均底板移近量 mm
来压显现程度
4 周
期
来
压 来 压 步 距 m
最大平均支护强度 KN/m2
最大平均顶底板移近量 mm
来压显现程度
5 平时 最大平均支护强度 KN/m2
最大平均顶底板移近量 mm
6 直接顶悬挂情况 m
7 底板允许比压 MPa
8 直 接 顶 类 型 类
9 基 本 顶 级 别 级
10 巷道超前影响范围 m
2 合理的支护强度,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计算(一般可以采用前两种方法,取其中最大值即为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Pt)。
(1) 采用经验公式计算:
Pt=9.81×h×γ×k
式中 Pt —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KN/m2
h—采高,m
γ—顶板岩石容重,一般可取2.5t/m3
k—工作面支架应该支护的上覆岩层厚度与采高之比,一般为4~8,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取。开采煤层较薄、顶板条件好、周期来压不明显时,应选用低倍数;反之则采用高倍数。
(2) 选用现场矿压实测工作面初次来压时的最大平均支护强度Pt。
(3) 采用工作面不同推进阶段(顶板来压、正常推进)按“支的原则”和“防滑的原则” 要求计算支护强度,取其中最大值。
3 支柱实际支撑能力可以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Rt=Kg×Kz×Kb×Kh×Ka×R
式中 R—支柱额定工作阻力,kN;
K—支柱阻力影响系数,可以从支柱阻力影响系数表中(表2)查得。
表2 支柱阻力影响系数表
项目 液压支架 微增阻支柱 急增阻支柱 木支柱
工作系数Kg 0.99 0.91 0.5 0.5
增阻系数Kz 0.95 0.85 0.7 0.7
不均匀系数Kb 0.9 0.8 0.7 0.7
采高系数Kh <1.4 1.5~2.2m 1.5~2.2m >2.2m
1.0 0.95 0.95 0.9
倾角系数Ka <10° 11°~25° 26°~45° >45°
1.0 0.95 0.9 0.85
注:表中系数根据矿压观测成果统计,适应一般工作面条件。
4 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密度,可以采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n= Pt /Rt
式中 n-支护密度,根/m2;
Rt-支柱实际支撑能力,kN/根。
5 根据合理的支护密度,确定排距、柱距。
6 合理控顶距的选择: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条件选择控顶距。坚硬顶板控顶距可适当增大,松软、缓慢下沉顶板控顶距可适当缩小,一般应采用见四回一的管理方式。
7 柱鞋直径的计算:
柱鞋一般选用圆形铁鞋。根据支柱对底板的压强应小于底板容许比压的原则,采用下列公式计算铁鞋的直径。
Φ≥200
式中 Φ—铁鞋的直径,mm;
Q—底板比压,可以从矿压参数参考表中查得,MPa。
第五十一条 根据上述有关参数,结合采高等因素,选取合适的支柱并确定选用的顶梁的型号。
第五十二条 选用金属摩擦支柱进行支护时,应明确升柱器的型号、数量。
第五十三条 综采工作面的支护设计,需要根据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Pt),选取液压支架,并参考表3的内容进行适应性比较。
表3 支架参数对照表
项 目 工作面实际条件 支架参数
采高/m
倾角/°
煤厚/m
硬度/f
支护强度/kN.m-2
底板比压/ kN.m-2
顶板类(级)别
第五十四条 乳化液泵站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泵站及管路选型。
(二) 泵站设置位置,需在相关图纸上明确标明。
(三) 泵站使用规定:泵站压力调整要求、乳化液配制方式、乳化液浓度、检查方式等。
第二节 工作面顶板管理
第五十五条 确定工作面回采时顶板管理方式。描述控顶方法、基本支架、特殊支架、临时支架、密集支架、最大、最小控顶距、排距、柱距、支架顶梁的规格型号、备用量、顶梁排列方法、支柱支设要求、伞檐规定、铺网要求、护顶方式及要求等。
第五十六条 确定工作面正常回采时特殊支护形式。描述密集支柱、抬棚、戗柱(棚)、丛柱、木垛、贴帮支柱的支设及临时支护、挡矸等要求。
第五十七条 确定各工序之间平行作业的顺序和安全距离,回柱放顶的方法,放顶区内支柱(架)、特殊支护等的回撤方式。
第五十八条 描述顶底板变化、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等特殊地段以及其它因素时的顶板管理方法和要求。
第五十九条 采用放顶煤工艺或采煤工作面倾角较大时,需要描述增加支架(柱)稳定性、防止倒架(柱)的方式。
第六十条 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开采工艺时,需要描述造假顶方式、要求、材料以及在回采中防止顶板冒漏的方法等内容,
第六十一条 采用人工强制放顶工艺的,应进行人工强制放顶设计。包括钻眼方法、钻具、眼深、眼距、仰角、装药量、装药方法、放炮方法、刀间放顶方法、大面积来压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第六十二条 采用放顶煤工艺需要对顶煤进行弱化的,应描述顶煤弱化的措施。
第六十三条 如果工作面有伪顶、复合顶板时,应确定其管理方式。
第六十四条 绘制工作面支架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放顶炮眼布置图。
第三节 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顶板管理
第六十五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超前支护的方式、距离。
第六十六条 描述端头支护方式、支护质量要求以及与其它工序之间的衔接关系。
第六十七条 描述安全出口的高度等。
第六十八条 确定各类支护材料的正常使用数量、规格;确定各类备用支护材料的数量、规格、存放地点管理方法。
第六十九条 绘制工作面开切眼、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支护示意图(平面、剖面图),反映出工作面、超前、端头支护和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正常支护等情况。
第四节 矿压观测
第七十条 确定观测内容。应包括日常支柱(架)支护质量动态监测、巷道变形离层观测、顶板活动规律分析等内容。
第七十一条 描述观测方法,说明工作面和巷道中矿压观测仪器、仪表的选型和安设位置、观测方式、观测时段。
第四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运输
第七十二条 确定运输、装载、转载方式,选择运输设备。
第七十三条 描述运输设备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推移方式。
第七十四条 描述运煤路线和辅助运输路线。
第七十五条 绘制运输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一通三防与安全监控
第七十六条 描述工作面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安设位置和质量要求。
第七十七条 进行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根据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工作面的温度、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等因素分别进行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进行风速验算,满足要求时,该最大值即是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
(一)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一般情况下采用下列公式:
Q=100(67)×q×k
式中 Q-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100(67)—单位瓦斯涌出量配风量,以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换算值;
q——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m3/min;
k——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涌出不均匀备用风量系数,它是各个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的最大值与其平均值之比,须在各个工作面正常生产条件下,至少进行5昼夜的观测,得出5个比值,取其最大值。通常机采工作面可取k=1.2~1.6,炮采工作面可取k=1.4~2.0。
高瓦斯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应根据瓦斯抽放后的实际情况计算,具体为:
Q=100×q×k×(1-K抽放率)
式中 K抽放率—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抽放率,%。
(二)按工作面温度计算:
Q=60×V×S
Q=60×V×S×K (放顶煤工作面)
式中 V-工作面平均风速,m/s;可选取气温条件与风速对应表中(表4)的相关数值;
S-工作面的平均断面,可按最大和最小控顶断面积的平均值计算,m2。
K-综放工作面支架断面及工作面长短的调整系数,可从表5中选取。
表4 气温条件与风速对应表
工作面 工作面风速V/m.s-1
空气温度/℃ 煤层厚度<1.5m 煤层厚度>1.5m 厚煤层
<15 0.3~0.4 0.3~0.5
15~18 0.5~0.7 0.5~0.8 0.8
18~20 0.8~0.9 0.8~1.0 0.8~1.0
20~23 1.0~1.2 1.0~1.3 1.0~1.5
23~26 1.5~1.7 1.5~1.8 1.5~2.0
26~28 2.0~2.2 2.0~2.5 2.0~2.5
注:有降温措施的工作面按降温后的温度计算。
采面长度 0~5 50~100 100~150 150~200 200~250 250~300 300以上
系数k 0.8 0.9 1 1.1 1.2 1.3 1.4
表5 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表
(三)按工作面每班工作最多人数计算:
Q=4n
式中 n—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四)按炸药量计算
Q=25A
式中 A—采煤工作面一次爆破的最大炸药用量,kg。
(五) 按风速进行验算。
1.按最低风速验算,工作面的最小风量
Q≥ 15S
2.按最高风速验算,工作面的最小风量
Q≤240S
(六) 根据上述计算,确定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
第七十八条 如果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需采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时,应按其中一个工作面需要的最大风量计算。
第七十九条 确定通风路线,描述风流从盘区进风巷经工作面到盘区回风巷的路线。
第八十条 如果工作面温度超限,必须进行专门降温制冷设计。
第八十一条 防治瓦斯应包括瓦斯检查和瓦斯监测。
(一)明确瓦斯检查的有关规定,描述与工作面有直接关系的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每班检查次数、检查汇报签字规定以及瓦斯超限处理、撤人和恢复生产的规定等内容。
(二) 明确瓦斯监测的有关规定,描述与工作面有直接关系的瓦斯监测设施(设备)的设置地点、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以及瓦斯报警撤人和恢复生产的规定等内容。
第八十二条 采用瓦斯抽放(排放)系统时,还应说明瓦斯抽放(排放)路线。
第八十三条 确定综合防尘系统,描述防尘供水管路系统、防尘方式、隔绝瓦斯煤尘爆炸方式等内容。
(一) 明确防尘供水系统,应包括防尘供水管路系统设置、供水参数、防尘设施设置位置等内容。
(二)明确防尘方式,应包括工作面综合降尘的各类方式(煤层注水、采煤机内外喷雾、架间喷雾、转载点喷雾、湿式打眼、装煤洒水、个体防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净化水幕和冲刷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等方式)。
(三) 明确隔绝瓦斯煤尘爆炸方式,包括隔爆设施的设置、水量、管理等要求。
第八十四条 明确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所选用的措施。
(一)描述回采期间选用的综合防灭火方式(注浆、注氮、阻化剂、凝胶、均压等),并确定相关的工艺和参数。
(二)确定监测系统,描述束管监测系统安设、传感器的设置地点、监测要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预报制度以及气体超限撤人等内容。
(三)明确特殊时期的防灭火要求,包括工作面临近结束、停止正常生产以及其它意外情况下的防灭火规定。
第八十五条 绘制通防系统相关图纸。通风系统图、瓦斯抽放(排放)系统图、防尘系统图、注浆系统图、注氮系统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等图纸,可以合并绘制或分单项绘制。
第三节 供水 排水
第八十六条 根据工作面的用水量、最大涌水量,选择供、排水设备和系统。
第八十七条 明确供、排水路线。
第八十八条 绘制供、排水系统图。
第四节 供电
第八十九条 进行供电系统设计。包括:
(一)选择供电方式、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统计电力负荷。
(二)进行电缆选型计算和电气保护整定计算。
第九十条 绘制供电系统示意图。应明确供、用电设备情况、电缆种类、长度、断面和“三大保护”等情况。
第五节 通讯照明
第九十一条 描述工作面与车场、变电所、调度室等要害场所(部门)直接联系的通讯设施、电话位置等。
第九十二条 描述工作面、转载点等主要场所的照明系统设置情况。
第五章 劳动组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第九十三条 描述作业方式。应根据工艺流程和劳动组织,合理安排各工序,尽量做到平行作业、提高工时利用率。
第九十四条 描述劳动组织方式,说明劳动力配备情况,编制劳动组织表。
第九十五条 绘制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图表。
第二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九十六条 填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应明确相关的安全、生产、经济等指标。
可以参考表6的方式、内容编制。
表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1 工作面走向长度 m
2 工作面倾向长度 m
3 采高 m
4 煤层生产能力 t/m2
5 循环进度 m
6 循环产量 t
7 可采储量 t
8 月循环数(循环率) 个/(%)
9 月进度 m
10 日产量 t
11 月产量 t
12 可采期 天
13 在册人数 人
14 出勤人数 人
15 出勤率 %
16 回采工效 t/工
17 坑木定额 m3/万t
18 截齿消耗 个/kt
19 乳化液消耗 kg/kt
20 油脂消耗 kg/kt
21 支柱丢失率 ‰
22 金属顶梁丢失率 ‰
23 火药定额 kg/万t
24 雷管定额 发/万t
25 单位成本 元/万t
26 煤质牌号
27 含矸率 %
28 灰分 %
第六章 煤质管理
第九十七条 描述煤质指标。
第九十八条 叙述提高煤质的措施。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针对性的叙述与本工作面相关的安全制度及需要特别强调的措施。
第一百条 叙述交接班进行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有关规定。
第二节 顶板
第一百零一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的支护质量要求。
第一百零二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冒顶、煤壁片帮的处理方法、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 描述所用支护材料的质量要求。
第一百零四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支柱(架)初撑力的要求。
第一百零五条 描述工作面应采取的防倒柱措施。
第一百零六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加强支护的方式、要求。
第一百零七条 描述运输巷、回风巷支架的回撤方法和要求。
第一百零八条 描述回柱放顶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零九条 描述其它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节 防治水
第一百一十条 描述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重点区域和需要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区域。
第一百一十一条 描述排水路线、管路发生堵塞、故障情况下的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人员、报告矿调度室的应急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条 描述工作面或其它地点有异常情况 应停止作业及采取的措施等。
第一百一十三条 描述其它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节 爆破
第一百一十四条 描述爆破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分工以及相互监督的方式。
第一百一十五条 描述爆破器材领退、使用等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明确严格按照炮眼布置设计要求打眼,并说明打眼前进行安全检查的内容。
第一百一十七条 明确要使用符合规定的封泥、并坚持使用水炮泥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描述工作面设备、支柱等防止炮崩的措施。
第一百一十九条 描述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具体检查方法以及严禁放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炮的具体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描述什么情况下不准放炮的具体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描述其它爆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节 一通三防与安全监控
第一百二十二条 描述工作面通风路线发生进、回风不畅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第一百二十三条 描述工作面采用的各项综合防尘措施及要求。
第一百二十四条 描述工作面采用的各项综合防灭火措施及要求。说明发生高温点、发现指标气体等发火征兆时的处理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五条 描述在注氮、注浆、洒阻化剂等防火操作时应注意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二十六条 描述在工作面区域内的安全监控仪器、仪表使用、悬挂、移动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七条 描述其它一通三防和安全监控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节 运输
第一百二十八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中的运输设备依次启动、停止的措施和联络方式。
第一百二十九条 描述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中的运输、转载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停机的措施。
第一百三十条 描述使用皮带、刮板输送机等运输设备时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三十一条 描述要专人操作运输、转载、破碎设备,并禁止人员随意跨越的措施。
第一百三十二条 描述发生大块煤炭(矸石)卡住运输、转载、破碎设备以及溜煤眼上下口的处理方式和安全措施。
第一百三十三条 描述辅助运输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三十四条 描述其它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节 机电
第一百三十五条 描述工作面采煤机、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皮带机、液压支架等机电设备的安装固定、使用、移动、维修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六条 明确机电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实行专职制、设备维护实行岗位责住制、现场交接班制、停送电等制度。
第一百三十七条 描述乳化液泵站、管路等管理措施。
第一百三十八条 描述移动变电站和乳化液泵站的移动、固定方式和安全措施。
第一百三十九条 描述油脂管理的要求。
第一百四十条 描述机电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四十一条 描述其它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节 其它
第一百四十二条 描述工作面工业卫生、文明生产方面的内容要求。
第一百四十三条 描述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第一百四十四条 制定发生顶板、瓦斯、煤尘爆炸、火灾、水灾等的应急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条 确定发生灾害时的自救方式、组织抢救方法和安全撤离路线。
第一百四十六条 绘制工作面避灾路线图。
附件2: 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概况…………………………………………………………………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编写依据………………………………………………………………………
第二章 地面相对位置及水文地质情况…………………………………………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盘区开采情况…………………………………
第二节 煤(岩)层赋存特征………………………………………………………
第三节 地质构造…………………………………………………………………
第四节 水文地质…………………………………………………………………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 巷道布置…………………………………………………………………
第二节 矿压观测…………………………………………………………………
第三节 支护设计…………………………………………………………………
第三节 支护工艺…………………………………………………………………
第四章 施工工艺……………………………………………………………
第一节 施工方法…………………………………………………………………
第二节 凿岩方式…………………………………………………………………
第三节 爆破作业…………………………………………………………………
第四节 装载与运输………………………………………………………………
第五节 管线及轨道敷设…………………………………………………………
第六节 设备及工具配备…………………………………………………………
第五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通风………………………………………………………………………
第二节 压风………………………………………………………………………
第三节 瓦斯防治…………………………………………………………………
第四节 综合防尘…………………………………………………………………
第五节 防灭火……………………………………………………………………
第六节 安全监控…………………………………………………………………
第七节 供电…………………………………………………………………………
第八节 供水、排水…………………………………………………………………
第九节 运输…………………………………………………………………………
第十节 照明、通讯和信号…………………………………………………………
第六章 劳动组织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
第二节 循环作业……………………………………………………………………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通三防……………………………………………………………………
第二节 顶板…………………………………………………………………………
第三节 爆破…………………………………………………………………………
第四节 防治水………………………………………………………………………
第五节 机电…………………………………………………………………………
第六节 运输…………………………………………………………………………
第七节 其 它………………………………………………………………………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第一章 编 制 概 况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条 巷道名称、位置与煤(岩)层、相邻巷道的关系,巷道的用途、设计长度。工程量、坡度、服务年限、开(竣)工时间等。
第二条 施工中的特殊技术要求、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第三条 按比例绘制巷道布置平面图。
第二节 编 写 依 据
第四条 经批准的设计及其批准时间等。
第五条 提供的地质说明书,提交批准时间和编制内容必须符合《矿井地质规程》规定。
第六条 提供的有关矿压观测资料。
第七条 其它技术规定。
第二章 地面相对位置及水文地质情况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盘区开采情况
第八条 巷道相应的地面位置、标高,区域内的水体和建、构筑物对工程的影响等。
第九条 巷道与相邻煤(岩)层、邻近巷道的层间关系,附近已有的采掘情况对工程的影响。
第十条 分析老空区的水、火、瓦斯等对工程的影响。
第二节 煤(岩)层赋存特征
第十一条 叙述煤(岩)层产状、厚度、结构、坚硬性系数(f),巷道预计揭露的各煤层间距,顶、底板岩性及特征分析。
第十二条 预测巷道瓦斯涌出量、瓦斯突出倾向、煤层自燃发火倾向、煤尘爆炸指数、地温等。
第十三条 其它煤(岩)层技术特征分析。
第十四条 按比例绘制地层综合柱状图。
第十五条 常用的围岩分类。
第三节 地 质 构 造
第十六条 描述巷道煤(岩)层产状要素(走向、倾向、倾角),断层,褶曲,裂隙,火成岩侵入的岩墙、岩床,陷落柱,导水性及其控制程度等参数。
第十七条 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岩)层或应力集中区掘进对施工的影响,应有的技术分析。
第十八条 按比例绘制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第十九条 普氏岩石分类。
第四节 水 文 地 质
第二十条 分析巷道区域的主要水源,有影响的含水层厚度、涌水形式、涌水量、补给关系、影响程度等。
第二十一条 分析巷道区域的图纸资料,分析相邻老巷、老空积水,钻孔终孔位置、封孔质量等对施工安全的影响程度。
第二十二条 分析第四纪砂砾层水、承压水等水量、水压与工程的距离和关系,进行隔水层安全厚度计算。
第二十三条 积水区域附近掘进巷道,应在掘进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三线(积水线、含水线和警戒线)”。
第二十四条 隔水层安全厚度计算公式参考表,见附件三。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 巷 道 布 置
第二十五条 描述巷道布置 :层位、水平标高、断面、工程量、坡度、中腰线、开口的位置、方位角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第二十七条 巷道开口施工:开口方法和步骤 ,开口前的准备工作,开口附近的支护加固,一次成巷、支护方式等。
第二十八条 巷道施工顺序:巷道为分段定向施工时,逐段说明巷道中线方向、坡度、各段长度、与煤层的相对位置等。
第二十九条 特殊地点的施工:如车场、峒室、溜煤眼、交岔点、绞车房等,该巷道与其顶部或底部巷道的岩层厚度,要将其空间位置、坡度和特殊要求描述清楚。特殊工程应按设计要求绘制大样图,标出开口的位置、转变点、起坡点,平、竖等曲线等计算数据。
第三十 条 按比例绘制巷道剖面图,按比例绘制开口大样图。
第二节 矿 压 观 测
第三十一条 观测对象:地压高、跨度大的巷道,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岩层中的巷道,破碎带的巷道,“三软”(顶板、煤层、底板)及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的巷道,不支护巷道,各类支护巷道等。
第三十二条 观测内容:顶底板活动规律分析。不支护巷道表面位移量观测,支护巷道顶板离层量、底板及两帮变形相对移尽量监测,支护质量动态监测,锚杆锚索锚固力检测等。
第三十三条 观测方法:主要包括矿压观测仪器、仪表的选型、安设位置、观测方式、观测时段等。根据掘进巷道顶板压力显现状况,安设顶板离层仪、锚杆压力指示仪对锚杆受力及围岩位移进行适时观测。
第三十四条 数据处理:监测数据与支护设计不符时,重新计算支护设计。
第三节 支 护 设 计
第三十五条 根据巷道围岩性质,矿压观测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选择科学的支护设计,确定巷道支护形式,选择支护参数等。
第三十六条 巷道支护设计,可采用以下办法:
(一)采用计算法:根据巷道围岩的物理学性质、地压作用方向及大小、坚固程度、不同的用途、条件,合理选择支护参数。
(二)采用类比法:根据本煤矿或邻矿同煤(岩)层矿压观测资料和经验公式进行设计。
第三十七条 巷道临时支护的方式:明确临时支护的方式,确定工作面与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
第三十八条 坚硬稳定的煤、岩层中巷道不设支护的条件和要求:
(一)巷道开凿后,岩体不发生明显的变形和位移;
(二)巷道在整体均匀的岩层中,无冲击地压危险;
(三)煤和半煤岩巷道中,煤体煤层不会发火;
(四)岩体位移测定自然稳定,或有相邻矿井同类地质条件不设支护的巷道为依据;
(五)不设支护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九条 复合顶板、软岩巷道或特殊地点需锚索时,可根据现场实际计算确定锚索长度及布置方式。
第四十条 位于软岩中的巷道和受动压影响的巷道,采用柔性或可缩性支护形式,有底鼓的应明确防治办法。
第四十一条 按比例绘制巷道支护断面图。
按比例绘制临时支护平、剖面图。
第四节 支 护 工 艺
第四十二条 各类支护工艺及要求。
(一)锚杆支护
1 锚杆(锚网、锚索)的材质、规格、间排距、最大、最小空顶距、安装(包括药卷的种类、数量及使用要求)、锚固力等要求;
2 锚杆的孔位、孔深和孔径应与锚杆类型、长度、直径相匹配等要求;
3 锚网的铺设与锚杆或其它锚固装置连接牢固等要求;
4 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等要求;
5 喷射材料(水泥标号,速凝剂型号,砂子、石子的颗粒等),根据混凝土强度要求、计算出配比,混合料的搅拌、速凝剂用量、喷射工艺等;
6喷射混凝土的风压、水压、温度等;
7 对粉尘浓度及喷射混凝土回弹率的规定等;
8巷道涌水的处理方式;
9备用材料、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
10明确支护质量与要求。
(二) 支架支护
1钢混支架:钢件和钢筋混凝土加工件的品种、制作形状、规相尺寸、强度、配件。背板、充填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要求;
2 金属支架:支架必须构件齐全,撑(拉)杆、垫板、背板的规格、支架的顶部、两帮背紧、背牢、充满填实、安设方式等要分别要求,可缩性支架可缩量应与围岩的变形量相适应;
3 备用支架的数量、规格、存放地点;
4 支架间距、最大、最小空顶距;
5 明确支护质量与要求。
(三)砌碹支护
1.预测混凝土块、料石等规格,砌体厚度、基础槽深度、砂浆配比、强度设计、砌体壁后充填质量、砌体灰缝质量等;
2碹胎的架设应与巷道中心线垂直,结构尺寸、碹胎的间距、倾斜巷道迎山角度、支设方法、固定方式、脚手架设置等;
3 砌筑碹体操作工艺、砌体顺序、一次砌体长度、砌体壁后充填材料选择、高冒区的处理方式等;
4备用砌拱材料的品种、数量、规格、存放地点;
5明确支护质量要求。
第四十三条 各支护工序的安排及要求。
第四章 施 工 工 艺
第一节 施 工 方 法
第四十四条 确定巷道施工方法。
第四十五条 巷道开口施工方法:从支设巷道开口临时支护开始,到支设永久支护止,施工顺序作必要的描述。
第四十六条 特殊条件下的施工方法如:
1 石门揭开煤层时的施工方法:放震动炮、打超前钻排放瓦斯法等;
2峒室的施工方法:峒室位于Ⅰ、Ⅱ类围岩中宜采用全断面施工法,位于Ⅲ、Ⅳ类围岩中宜采用分层施工法;
3 交岔点的施工方法:交岔点位于Ⅰ、Ⅱ类围岩中宜采用全断面施工法,位于Ⅲ、Ⅳ类围岩中宜采用分部施工法,位于Ⅴ类围岩中宜采用导峒施工法;
4 倾斜巷道的施工方法:支架应有迎山角、防倒架上、下撑拉杆,增设防滑、防跑车装置,掘进、耙装机械固定等。
第二节 凿 岩 方 式
第四十七条 确定凿煤(岩)方式。
第四十八条 机掘主要方式,截割顺序等。
第四十九条 炮掘施工工序安排,工艺流程等。
第五十条 描述全岩巷、半煤岩巷、煤巷掘进施工,不同的钻爆、耙装、运输方式等。
第五十一条 不同的施工方式对机具、钻具、供电、照明、湿式凿岩 (煤)、通风、设备布置的要求等。
第五十二条 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倾向的巷道掘进,采取先抽后掘的施工方式等。
第五十三条 对掘、斜交、正交巷道时必须有准确的实测图,当两个巷道接近时、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的施工方式等。
第五十四条 绘制设备布置示意图。
绘制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第三节 爆 破 作 业
第五十五条 爆破条件:巷道断面、顶板、通风、瓦斯含量具备条件、掏槽方式、周边眼与设计轮廓线关系、循环进度、炸药的种类、雷管的型号、炮眼利用率、炸药、雷管消耗量等。
第五十六条 采用掘进锚喷支护钻爆法施工时,必须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爆破参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1炮眼的深度为1.8~3.5m;
2 周边炮眼的间距为350~600mm;
3 周边炮眼的密集系数为0.5~1.0;
4 周边炮眼的药卷直径为20~25mm。
第五十七条 爆破说明书:炮眼的名称、眼距、角度、深度、数量、装药结构、装药量、炮泥、水炮泥长度、联线方式、起爆方式、爆破顺序等数据。
第五十八条 炮眼布置图:标明巷道岩石的厚度,断面形状、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方向、角度、炮眼编号等参数。
第五十九条 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爆破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说明采取的其它爆破方式等。
第六十条 绘制炮眼布置三视图(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
绘制装药结构示意图。
第四节 装 载 与 运 输
第六十一条 确定装载与运输方式。
第六十二条 耙装、运输机械、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安装铺设位置、固定方式、移动方式、安全设施的安设方式、运输距离等。
第六十三条 煤、矸、材料、设备、运输方式。
第六十四条 人员进、出工作面与物料运输安全隔离方式及要求。
第六十五条 耙装机固定、移动、防滑、防出槽、机身照明方式,耙装机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的允许距离等。
第六十六条 小绞车及回头轮的安装、固定方式等。
第六十七条 装载与运输各工序安排,与其它工序协调等。
第六十八条 绘制运输系统示意图。
第五节 管线及轨道敷设
第六十九条 风筒、风管、水管、缆线等吊挂方式与工作面保持间距等。
第七十条 敷设轨道的型号,中心线距、轨距、轨枕等参数,临时轨道、永久轨道、道岔、调车场质量要求等。
第六节 设备及工具配备
第七十一条 列表说明所需设备、工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等。
第五章 生 产 系 统
第一节 通 风
第七十二条 选择通风方式、通风设备、设施。
1 采用压入式、抽出式通风方式;
2 采用混合式通风方式;
3 高瓦斯区域、瓦斯抽放对通风的特殊要求;
4 局部通风机、压风机、配套通风设施及防尘、隔爆、监测设施的安装位置等;
5 风筒选择、敷设方式。
第七十三条 说明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装设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设施,装备“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的功能。低瓦斯矿井局部通风机实行采、掘分别供电的方式。
第七十四条 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根据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炸药用量,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等因素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最大值。
(一)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00qk
式中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100——单位瓦斯涌出量配风量,以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l%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的换算值;
q—一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
k一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应根据实际观测的结果确定 ,一般可取1.5—2.0。
低瓦斯高二氧化碳矿井还必须按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可参照瓦斯涌出量的计算方法。
(二)按炸药量计算
Q=25A
式中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25——每千克炸药爆炸不低于25 m3的配风量;
A——一掘进工作面一次爆破的最大炸药用量,kg。
(三)按人数计算:
Q=4n
式中 Q—一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4——每人每分钟不低于4 m3/min的配风量;
n—一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四)按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计算:
Q= Q局Ⅰ
式中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Q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m3/min;
Ⅰ——掘进工作面同时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台数;
Q大于或等于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与风筒实际漏风量之和,需实测而定。
第七十五条 根据上述计算的工作面需要风量要求,进行局部通风机、风筒规格选型。
第七十六条 掘进工作面风量验算。
(一)按最低风速验算。
l 岩巷掘进工作面的最低风量Q岩(单位:m3/min):
Q岩≥9S岩
式中 9——按岩巷掘进工作面最低风速的换算系数;
S岩——岩巷掘进工作面的断面积,m2。
2 煤巷掘进工作面的最低风量Q煤(单位:m3/min):
Q煤≥15S煤
式中 15一按煤巷掘进工作面最低风速换算系数;
S煤—一煤巷掘进工作面的断面积,m2。
(二)按最高风速验算。
岩巷、煤巷或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最高风量Q(单位:m3/min): Q≤240S
式中 240——按掘进工作面最高风速 4m/s的换算系数;
S——掘进工作面的断面积,m2。
(三)按掘进工作面温度和炸药量验算,见表l。
表1 掘进工作面温度和炸药量
炸药量/kg <5 5~20 >20
温度/℃ 16以下 16~22 23~26 16以下 16~22 23~26 16以下 16~22 23~26
需要风量/
(m3/min) 40 50 60 50 60 80 60 80 100
(四)按有害气体的浓度验算 。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比碳浓度不得超过1%;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P瓦/ Q掘≤1%
式中 Q掘——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P瓦——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
第七十七条 掘进工作面风量经验算必须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如果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条件要求,对局部通风机需重新进行选型。
第七十八条 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地点,全风压风量要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还应保证局部通风机吸入口至掘进工作面回风口之间的最低风速,全岩巷道下得低于0.15m/s,煤巷和半煤岩巷不得低于0.25 m/s的要求等。
第七十九条 绘制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压 风
第八十条 确定掘进工作面风源,压风方式。
第八十一条 移动压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管路长度、管径、风压、安装位置、敷设路线等。
(-)空气压缩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总耗风量应按下式计算:
Q=αβr∑nKq
式小 Q——总耗风量,m3/min;
α——管路漏风系数;
β——风动机械磨损使耗风量增加的系数,宜为 1.10~1.15;
r——高原修正系数,海拔每提高100m,系数增加l%;
n——同型号风动机具使用数量,台;
K——凿岩机、风镐同时使用系数,
q——风动工具耗风量,m3/min。
(二)当各个施工阶段的风量供应变化较大时,备用风量应为设计风量的20%~30%。
(注:选自《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一1990)
第八十二条 绘制压风系统示意图。
第三节 瓦 斯 防 治
第八十三条 掘进工作面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安设地点、瓦斯抽放管路安设方式、敷设长度、管路中混合瓦斯浓度、设置警戒、超限报警、通风方式、风量要求、抽放瓦斯引排地点、操作工序等。
第八十四条 超限报警设备、报警系统安设方式、超限报警时处理程序等。
第八十五条 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甲烷检测仪、自救器等。
第八十六条 绘制瓦斯抽放系统示意图。
第四节 综 合 防 尘
第八十七条 说明防尘供水水源、水量、水压及管路系统,安设除尘风机、水幕、防爆水袋、降尘设施个数及位置;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湿式钻眼、水炮泥、爆破喷雾、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净化风流、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方法。
第八十八条 绘制防尘系统示意图。
第五节 防 灭 火
第八十九条 相邻盘区、相邻煤层、邻近巷道火区情况。
第九十条 大倾角的煤层,火区下部区段掘进巷道的条件。
第九十一条 易自燃倾向的煤层中掘进巷道,对砌碹或锚喷的巷道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沿空掘进巷道临近火区、老空前必须探明情况,采用预防性充填等。
第九十二条 说明巷道施工防灭火器材的存放方式和地点等。
第六节 安 全 监 控
第九十三条 相邻盘区、相邻煤层、邻近巷道瓦斯涌出变化等情况。
第九十四条 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控制规定,安设瓦斯监控系统。
第九十五条 绘制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第七节 供 电
第九十六条 供电设计。
(一)选择电压等级、供电方式、防爆设备的选型、计算电力负荷等。
(二)进行电器保护整定计算。
第九十七条 绘制供电系统示意图。
第八节 供 水 排 水
第九十八条 预测掘进工作面最大涌水量。
第九十九条 确定供、排、放水方式,选择供、排水设备型号、管路规格、临时水仓的地点和容积、供、排水路线等内容。
第一百条 绘制供水、排水系统示意图。
第九节 运 输
第一百零一条 选择运输方式、设备型号、运输路线等。
第一百零二条 绘制运输系统示意图。
第十节 照明、通讯和信号
第一百零三条 机掘工作面,运输兼作人行道的巷道,绞车、压风、变配电峒室照明设施、位置等。
第一百零四条 掘进工作面与调度室、绞车房、车场、变配电峒室等通讯设施、电话位置。
第一百零五条 掘进工作面、提运、转载信号装置的种类和用途。
第一百零六条 绘制照明、通讯、信号系统示意图。
第六章 劳动组织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 动 组 织
第一百零七条 说明掘进作业方式、劳动组织、劳动力配备、出勤率(附劳动组织图表)。
第二节 循 环 作 业
第一百零八条 根据掘进工艺流程,循环作业方式(日、班循环个数)、循环进尺、编制正规循环作业图表,采用正现循环作业,提高工时利用率。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百零九条 编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 通 三 防
第一百一十条 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综合防尘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条 防灭火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百一十三条 高温巷道施工降温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一十四条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和瓦斯异常区的局部通风机通风实行“三专两闭锁”,装备“双风机、双电源”,以实现“自动切换、自动分风” 功能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百一十五条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沿空留巷、防止漏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 顶 板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松软煤(岩)层、流沙性地层、地质破碎带、复合顶板掘进巷道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三岔口、四岔口、巷道贯通采取加强支护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条 使用前探支护、防倒支架,严禁空顶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一条 顶板压力观测、定期分析审查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其它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节 爆 破
第一百二十三条 使用爆破器材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条 按照规定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五条 工作面不准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两条平行掘进工作面、间距在20m以内时、贯通、遇断层、老巷、破碎顶板等特殊情况下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条 掘进巷道卧底、刷帮、挑顶浅眼爆破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八条 处理拒爆、残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其它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节 防 治 水
第一百三十条 掘进巷道受水威胁、撤出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一条 说明当掘进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安全技术措施。
(-)接近水量大的含水层。
(二)接近导水裂隙、断层。
(二)接近被淹井巷、老空。
(四)接近矿井隔离煤柱。
(五) 掘进过程中发现有透水预兆。
第一百三十二条 探放老空积水时,加强对有害气体的检查和防护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其它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节 机 电
第一百三十四条 掘进机、装岩机、喷浆机等移动设备的安装、固定、使用、维修、移动、撤除等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五条 掘进机、耙装机、喷浆机作业运行范围内,严禁进行其它工作和行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六条 防止电气设备失爆、短路、过负荷、漏电、带电搬迁、维修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七条 动力、照明、信号、通讯缆线的敷设、吊挂、管理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其它机电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节 运 输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运输、转载设备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条 下山施工防止跑车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上山掘进施工25°以上的斜巷时,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二条 利用倾斜巷道、煤仓、溜煤眼等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 掘进巷道、提升、运输、转载系统的声光信号装置与启动装置闭锁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其它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节 其 它
第一百四十五条 提高工程质量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六条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发生顶板、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透水、提升等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一百四十八条 制定发生灾害时快速、有效的传报技术和办法,撤出人员的区域和避灾路线,实施自救的条件,防止灾害扩大,统计井下人数等措施及注意事项。
第一百四十九条 绘制避灾路线示意图。
附件3:采煤工作面人工强制放顶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工作面概况:
1. 工作面参数、面长、煤层厚度、采高、巷道规格。
2. 围岩情况:伪顶、直接顶、老顶的岩性和厚度描述及单向抗压强度、破碎度。
3. 水文情况:主要描述顶板的含水情况。
二、采空区顶板处理:
1. 放顶方法(说明人工强制放顶的原因,根据相邻工作面顶板塌落情况和顶板岩性,决定采用深孔还是浅孔放顶,是在两个端头还是在工作面打眼放顶,初次放顶和循环放顶分开说明)。
2. 钻机的选择:根据顶板岩性、巷道规格等选择
3. 炸药种类的选择:必须选用煤矿许用炸药,如确实需用其它炸药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4. 放顶参数的确定:
1) 初次放顶和循环放顶步距的确定。
2) 放顶和回采之间的关系,决定提前打眼的时间和速度。
3) 放顶孔垂深的确定。
4) 最小抵抗线的确定。
5) 放顶孔组数及孔深的确定。
6) 放顶孔角度的确定。
7) 装药长度、装药量、装药方法、封孔长度的确定。
三、施工组织(包括放顶和生产的关系)。
四、安全措施:
五、表格和图:
1. 初次放顶和循环放顶参数表。
2. 初次放顶和循环放顶孔布置图。
3. 装药结构图。
4、 爆破网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