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煤业公司后庄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健康发展,促进安全目标的圆满完成,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安全中长期规划
第二条 安全中长期规划
由安全科牵头,相关领导及科室配合,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制定矿井安全中长期规划。
第三条 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为实现安全中长期规划,围绕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目标,由安全科牵头,分管领导、各科室配合,制定矿井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第四条 阶段性安全目标
为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不同阶段安全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由安全科牵头、有关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科长配合,制定季度或半年度的阶段性安全目标。
第五条 安全管理目标的内容
(一) 安全管理总体目标: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二)安全管理现阶段工作目标,要结合煤业公司和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内容要包括:
1、矿井实现一井一面生产格局;
2、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3、矿井采煤作业实现综合机械化;
4、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提高入井人员素质;
5、组织正规循环作业,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6、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
第六条 安全中长期规划管理
安全中长期规划一经制定,即成为矿安全工作的总目标,必须加强管理,努力实现,不得随意降低标准。
第七条 年度安全目标管理
矿以年度1号文件对矿井年度安全目标进行明确,并下发各单位,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矿党政正职与分管领导的签订,此项工作安全科负责;
分管领导与分管的科室、队组、车间的签订,由分管领导指定的责任科室负责;
队组、车间正职与班组长的签订,由本单位负责组织;
班组长与本班组职工的签订,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办、队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
第八条 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各系统要结合矿井总目标逐级分解、适当增加安全工作目标的内容,但分管工作范围内不能缺项,主要内容有:
1、 矿井一井一面建设达标指标;
2、 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示范矿井建设达标指标;
3、 矿井“五量”、队伍头面数、入井人数控制指标;
4、 矿井采掘综合机械化达标指标;
5、 安全培训完成指标、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指标;
6、 安全管理重点工作、重点工程任务指标;
第九条 队组和班组、班组和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把班组管理、职工操作作为主要内容,内容要包括:
1、 安全誓词的执行情况;
2、 执行规程措施、现场规范操作情况;
3、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
4、 签订安全责任书必须符合上一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
第十条 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与个人的经济利益、职务升迁、评先评模挂钩。
第十一条 安全目标的检查
年度安全目标明确后,矿要组织专项检查,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总结分析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标的问题和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安全目标的完成。
第十二条 安全目标的考核
矿每季度和年度对各单位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根据年初确定的年度安全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罚兑现。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经年度考核,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度内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并按规定否决各种安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