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煤业公司后庄煤矿管理人员下井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干部工作作风转变,督促各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自己的业务保安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安全环节的管理,增强现场管理的责任意识。有效的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措施落实到实处,落到现场,现对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做如下规定。
第二条 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规定
1、 矿长、书记:10个/月;
2、 生产口矿领导:15个/月;
3、 非生产口矿领导:6个/月;
4、 生产科室科长、技术员:16个/月;
5、 非生产科室科长:6个/月;
6、 非生产科室一般管理人员:3个/月;
7、 对组长、支部书记、技术员:18个/月。
第三条 各级干部下井带班规定,执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下井统一考勤的人员范围矿领导、科队组长支部书记、科室技术员、一般管理人员。
第五条 考勤程序
以上所有人员下井前,都必须换好工作服到调度室、信息站进行登记。由调度员、信息员负责登记考勤,并注明每个人的入井时间。出井后,先后电脑进行出井考勤,然后到信息站填写隐患卡,穿工衣到调度室进行汇报下井检查或跟班安全工作情况,队组汇报当班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材料使用及现场安全情况,对存在问题说明原因,调度员负责记录每个人的汇报时间及汇报内容。
第六条 下井质量要求
各级干部下井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现场管理,理顺安全生产运作程序,搞好协调工作,监督职工认真执行各项工艺纪律,规范职工操作行为,严格排查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抓好“双建双达”工作,创建安全生产的硬环境。同时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课题研究,对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现场实践。队干要保证和工人同上同下,坚持跟班作业,强化现场指挥,及时排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隐患,组织好正规循环作业。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要对职工进行以现场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和抽考提问。每旬下井必须培训和抽考两名职工。
第七条 具体规定
1、 科室管理人员下井不低于4小时/次,队组长、包队技术员下井不低于6小时/次,跟班、带班不低于8小时/次。
2、 跟班上零点班人员,入井时间不能超00:00,上八点班人员,入井时间不能超过8:30,上四点班人员,入井时间不能超过16:30,超过规定时间除特殊情况,一般不予考勤。
3、 所有管理人员入井、中、夜班入井不低于规定入井次数的1/2.每旬下井必须抽考2人、培训2人,被培训和抽考人要在卡上签字。
4、 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考勤要到调度室、安全信息站、人力资源科电脑考勤三处考勤,三处考勤不符的以最少者算。要求以上三个部门按照各自考勤台帐分别进行汇总,经科室负责人员签字后,每月三号将上月入井情况书面报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将根据所报考勤情况,对照入井标准汇总进行考核。
5、 调度室、安全信息站、人力资源科电脑考勤要设立管理人员下井考勤台帐。
6、 由安全科负责对干部下井信息卡填写质量进行把关,凡不符质量要求,则其重新填写。
7、 由调度室负责安排每班跟班带班人员,建立跟班带班汇报台帐及下井考核台帐,确保每班至少不少于1名矿领导或生产系统管理人员下井带路指导作业。
8、 下井带班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由调度室负责落实,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交接井下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实现,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
9、 调度员、安全信息员、井口考勤员要认真考勤、严格把关,凡不按规定考勤的或入井达不到要求,隐患表填写达不到规定的,一律不算下井。各考勤员不严格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联责处罚30元。
10、 严格执行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奖罚办法
1、 所有管理人员入井达到规定次数比例中夜班不低于规定的入井数1/2达到每个人入井补助16元/次。否则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补助。
2、 入井达不到规定次数、带班跟班没有执行规定、比例不符要求,培训、抽考达不到规定,取消入井补助,个人绩效考核扣2分。
3、 各考核部门相关考核资料、台帐要详实,存档备查,并在3号前将科室绩效扣5分,并大会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