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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处理水灾事故的措施

作者:佚名 2010-06-30 09:36 来源:不详

一、抢救原则

1、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了解突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2、掌握灾区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3、根据突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截水的技术措施

4、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积聚和发生熏人事故

5、排水后进行侦察、抢救时,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6、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二、处理水灾事故措施

1、临场处理:

⑴矿井透水事故发生后,首先了解透水地点、水量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⑵如透水能在班组长、老工长指挥下处理,可加固工作地点支架,堵住出水点,以避免事故扩大。如情况紧急,水势凶猛,无法抢救时,迅速撤离事故区。

⑶调度室接到透水报告后,立即按灾变组织措施通知汇报,并通知受水害威胁的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⑷透水后,应迅速指派专人尽可能将水引入水仓,启动全部水泵排水。

⑸当受威胁人员被泥、水、砂堵在难以接近的地方,应采取掘小巷或打钻孔的方法,给受威胁人员供给空气、饮食和食物,如果受威胁人员所在地点低于外部水位时,可采用打钻孔利用压气管供给氧气。

⑹在排除涌水或抢救人员时,应加强通风管理,指定专人检查瓦斯,防止沼气及其他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⑺救护队员处理水灾事故时,不能麻痹大意,必须带齐所需设备,尤其是进入受威胁人员躲避点时,未经检查不能确认无危险时,不能卸呼吸器口罩。

⑻抢救和运送遇难人员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在井下发现遇难人员,禁止用矿灯光束直射遇难人的眼睛,以防造成失明。

②找到遇难人员,不可立即抬出井,要保持体温,等适应环境和情况稳定后,再逐渐的分阶段运出井治疗。

③在送遇难人员时,要轻抬慢放,保持平衡,避免震动。

④井上治疗初期,应谢绝亲友探视,以免情绪过渡兴奋,影响健康或造成死亡。

2、处理措施

⑴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突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⑵最先发现透水的现场工作人员一方面报告调度室,另一方面迅速组织抢救。打木垛或用密集柱,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水势猛来不及进行加固时,人员应向高处撤退,安全出井。

⑶井下突然透水,破坏了井巷中的照明和避灾路线上的指示牌,人员一旦迷失方向,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而又能通达地面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切勿进入独头下山巷道。

⑷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①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程度等情况,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②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和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流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③如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④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⑤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在独头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3、透水后被围困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⑴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撤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地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中高冒空间待救。如系老窑透水,则须在避难硐室处建临时档墙或吊挂风帘,防止被涌处地有毒有害气体伤害。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⑵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地精神心里状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要作好长时间避灾地准备,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地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⑶避灾时,应用敲击地方法有规律、不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地位置。

⑷被困期间断决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地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地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虑。

⑸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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