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火区检查员
一、主要危险源
1.入井前未按要求检查所携带的各类安全仪器仪表。
2.仪器不完好,测量数据不准确。
3.未定期检查密闭质量及密闭内外气体。
4.闭前有害气体超限未处理及密闭漏风未及时处理。
5.独自一人进入火区作业。
6.未按照规定进行气体采样。
二、适用范围
第2条 火区检查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检查井下火区的状况,发火点的观测。
2.检查、维护防灭火设施及相关通风设施。
3.对火区密闭进行检查。
三、上岗条件
第3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火区检查员应掌握以下知识:
1. 熟悉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
2. 熟悉煤炭自然发火原理。
4.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气体成分的规定,了解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和预防知识。
5.熟悉本矿自然发火的指标性气体。
6.掌握瓦斯检查、测风、测压、测氧、测一氧化碳、测二氧化硫、测硫化氢及测温的技术。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地点时,必须2人同行,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同时携带氧气、一氧化碳便携式报警仪。
第7条 操作时,2人保持在
第8条 操作时,首先要观察顶、帮情况,严禁冒险作业。
五、操作准备
第9条 佩戴瓦斯检测仪、风表、需用的检定管、一氧化碳检定器和多种气体检定器、测压仪器、温度计、红外线测温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瓦斯氧气两用仪、尺子、记录簿、气囊、吸气球等装备。检查并保证所用各类器具完好。
多种气体检定器应符合下列标准:
1.检定器唧气筒活塞严密不漏气,推拉润滑正常。
2.检定器经过检定,有效、完好。
3.检定管完好有效。
六、正常操作
第10条 操作顺序:检查仪器、工具→测定气体浓度→检查防火设施→记录、汇报。
第11条 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地点时,在进入检查地点后:
1.应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的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
2.然后逐步检查下风侧瓦斯及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
3.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
4.进入火区后,2人相隔一定距离(
5.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立即退出,并设栅栏、警标,同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12条 对于采空区密闭、废弃巷道、盲巷等,以检查甲烷、二氧化碳为主;当温度达到
第13条 火区密闭要检查密闭状况(是否被压裂、烧坏,是否符合要求)和墙温、气温、水温、密闭内外压差及各种气体浓度的变化,重点掌握一氧化碳、氧气等气体浓度的变化。
第14条 检查时,发现有人工作的地点或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相关规定时,撤出人员,在适当地点设好栅栏,并向通风调度和矿调度室汇报。
第15条 高冒地点应挂牌管理,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要用长把工具。发现温度异常或有一氧化碳时,增加观察次数,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16条 密闭内外压差可用胶皮管配合U形水柱计或倾斜压差计直接测量;密闭内外气体检查可用便携式报警仪和多种气体检定器检测。
第17条 定期对井下各自然发火观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采样分析,确定有发火征兆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第18条 每月填写反映火区情况的“火区检查日志”,重点情况记入“火区管理卡片”,填绘火区示意图。连续检查时,当班检查的情况应向下班交接清楚。
七、收尾工作
第19条 检查完毕,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