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文明生产)
项目 |
标准分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
一 作业规程编制(4分) |
2 |
1.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上级、集团公司技术规范要求,会审有记录;作业规程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复审一次,并有复审记录 |
查阅相关资料:无规程措施作业,扣4分;措施编制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有一项(处)扣0.5分;无会审记录,扣0.5分;总工程师不组织复审一次扣0.5分;缺复审记录一次扣0.2分 |
1 |
2.施工及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有针对性补充措施 |
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无补充措施扣4分;措施不符合实际,有一处扣0.2分;现场施工与规程、措施不符,有一处扣0.5分 | |
0.5 |
3.作业规程要内容齐全,外观整洁,图文清晰,保存完好 |
查阅相关资料:规程内容不全,有错误一处扣0.1分;保存不完好扣0.2分 | |
0.5 |
4.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试和签名记录 |
查阅相关资料:审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有一项(处)扣0.5分;规程措施缺贯一次扣0.5分;每有1人次未贯彻或补贯扣0.1分;贯规非本人签名有1人次扣0.1分;考试记录不全1人次扣0.2分 | |
二 作业 地点 综合 防尘 措施 (4分) |
2 |
1.采取湿式钻眼,掘进机使用内外喷雾、除尘风机,加设水质过滤器;干式钻眼时有捕尘措施 |
现场检查:不采用湿式钻眼、除尘风机分别扣1分;掘进机内、外喷雾不起作用分别扣0.5分;一处缺水质过滤器扣0.5分;水质过滤器不起作用扣0.2分;干式钻眼时无相关补充措施扣2分,未采取相关捕尘措施或措施不力扣1分 |
0.5 |
2.巷道及时冲洗降尘,装煤、岩时洒水降尘措施到位,喷浆使用潮料和除尘风机,各转载点设置自动洒水喷雾装置,做到运转开启,停运关闭;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洗,施工巷道内的设备、风筒、管线上不得有粉(煤)尘;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粉(煤)尘堆积 |
现场检查:巷道及设备、设施存在积尘与规定不符,有一处扣0.2分;转载点无自动喷雾或喷雾不起作用,有一处扣0.2分;装煤岩不洒水、喷浆不用潮料,有一项次扣0.5分;断面>6m²的巷道未使用除尘风机或未与喷浆机连锁扣0.5分 |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文明生产)
项目 |
标准分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
二 作业 地点 综合 防尘 措施 (4分) |
1 |
3.放炮使用水炮泥、自动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按规定设置洒水三通,距离迎头50m内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并正常使用 |
现场检查:不使用水炮泥扣1分;无风流净化装置、洒水三通,有一处扣0.5分;一处净化效果差扣0.2分 |
0.5 |
4.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
现场检查:作业人员不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有1人次扣0.1分 | |
三 临时 轨道 及 运输 设备 (4分) |
1 |
1.临时轨道轨距误差≥5mm、≤10mm,轨道接头间隙≤10mm,内错差、高低差≤5mm,水平误差≤10mm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1 |
2.轨枕间距≤1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使用正规道岔、道岔构件齐全,严禁钢丝绳磨损轨枕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
1 |
3.无杂拌道,轨枕无浮离、空吊板现象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
1 |
4.刮板输送机机头、尾固定可靠,无飘链、出槽、缺刮板现象;胶带输送机机头、尾固定可靠,胶带不跑偏,且每50m加设一防跑偏托辊,各种保护齐全可靠,上、下托辊齐全、灵活 |
现场检查:刮板输送机机头尾固定不牢靠扣0.5分;飘链、出槽、缺刮板一处扣0.1分;胶带有一处跑偏扣0.5分;缺一个防跑偏托辊扣0.1分;缺一个托辊扣0.2分,有一个托辊不转动扣0.1分;缺一个固定销子扣0.1分;缺一项保护扣0.1分 | |
四 局部 通风 (4分) |
1 |
1.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规定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与《规程》要求不符扣1分 |
1 |
2.局部通风机安设符合《规程》规定,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 |
1 |
3.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拐弯处必须使用硬弯头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 |
1 |
4.工作面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文明生产)
项目 |
标准分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
五 巷道 卫生 (4分) |
2 |
1.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5m,深度≤0.1m),掘进工作面巷道低洼积水处必须用混凝土做出符合设计要求的水仓,其上搭设盖板及行人桥 |
现场检查:有一处淤泥、杂物、积水分别扣0.1分;未按规定施工水仓或未搭设标准过桥扣0.5分 |
0.5 |
2.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畅通 |
现场检查:浮煤(矸)、水沟距离与《作业规程》不符扣0.5分;水沟不畅通扣0.5分 | |
1 |
3.支护材料、工具分类码放整齐、挂牌管理、标识准确。设备工具必须放在专用工具架(箱)上;材料码放应横竖成线,高度≤1.5 m,距离轨道≥0.7 m;树脂药卷、道夹板、螺丝等材料必须放在专用箱内 |
现场检查:支护材料存放与规范不符、未挂牌管理,有一处扣0.1分 | |
0.5 |
4.管线吊挂整齐,符合《规程》及《作业规程》规定。电缆如同侧悬挂时按监测、通讯、信号、低压、高压顺序自上而下分档吊挂,电缆钩固定上、下平直,高差≤30 mm;管路距离底板应符合《规程》规定,铺设要平直,每根管子用标准件固定,形式统一、长度一致、水平成线,吊挂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液管、风水管采用专用接头连接,不得用铁丝代替,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类管线不得出现交岔和错位,并在管线上标明管线名称和去向 |
现场检查:电缆吊挂不分挡扣1分;管线吊挂不规范、风、水、液管有一处跑、冒、滴、漏分别扣0.1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六 施工 图板 (3分) |
1 |
1.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巷道平面布置图、施工断面、控顶距、支护图、避灾路线图,炮掘面还应有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图 |
现场检查:一种图表绘制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0.5 |
2.图板图文清晰、正确,保护完好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
1 |
3.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巷道每隔10m悬挂一块里程牌,统一标准制作,悬挂在行人侧顶板上方成一直线;设备、管线、物料统一制作标识牌;运输设备统一制作操作牌板;安全警示牌板距巷道口、30m段悬挂一组符合国标的“当心坠落、当心火灾,禁止跨越输送带、注意安全”等组合牌板,距工作面50m悬挂“当心冒顶、禁止跨输送带、当心瓦斯、当心片帮”等组合牌板,工作面出口、交叉口设置避灾路线标志,另设置符合国标的提示标志 |
现场检查:施工图板未悬挂在人行道一侧(上平面距底板高度>2m、距迎头岩巷、半煤岩巷≤300m、煤巷≤500m),有一处扣0.2分;其它牌板有一处达不到规范要求扣0.1分 | |
0.5 |
4.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
现场抽考作业人员,有1人次回答不正确扣0.1分 |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文明生产)
项目 |
标准分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
七 掘进 安全 设施 (4分) |
1 |
1.上、下山掘进安全设施(包括一坡三挡、声光信号等)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硐设置等符合《规程》规定。刮板、胶带运输机机头安设防护栏,胶带输送机机尾处安设防护罩,耙装机司机操作上方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栏、护绳栏,并确保完好;行人需横跨处要有过桥,各类过桥、井巷水窝、煤仓(溜煤井)上口以及需要警示行人的安全设施处要设置标志牌和警示牌;溜煤井处必须安设可靠的井篦,篦孔≤200mm×300 mm;轨道运输斜井或下山时变坡点下方20m处的挡车栏或阻车器应与上部阻车器连锁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与要求不符扣0.3分 |
1 |
2. 有突出危险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
现场检查: 未按要求安设自救装置不得分 | |
1 |
3. 高瓦斯矿井及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按《规程》设置隔(抑)爆设施;瓦斯探头吊挂位置正确,显示准确,及时填写管理牌板;监测监控线吊挂符合规定 |
现场检查:未按规范要求安设隔爆设施扣1分;隔爆设施数量不全或失效,有一处(个)扣0.2分;瓦斯监控探头安设与管理有一处(项)与要求不符扣0.3分 | |
1 |
4.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且巷道交叉点处必须安设顶板离层仪,顶板离层仪安设处必须有记录牌板显示,并进行统计分析 |
现场检查:有一处(项)与要求不符扣0.5分 | |
八 机电 设备 管理 (5分) |
1 |
1.巷道内无失爆电器设备 |
现场检查:出现一处失爆扣5分 |
1 |
2.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达到完好标准,各种保护齐全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不符合完好标准要求,扣0.5分 | |
1 |
3.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加装“两防锁”并上架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与要求不符扣0.5分 | |
1 |
4.机电维护工、掘进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绞车司机等持证上岗 |
现场检查:岗位作业人员有1人次未持证上岗扣0.5分 | |
1 |
5.掘进机使用维护保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停止截割,截割头必须落地并加盖护罩 |
现场检查:一项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文明生产)
项目 |
标准分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
九 顶板 管理 (4分) |
1 |
1.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现场必须配备锚杆拉拔试验工具 |
现场(对应资料)检查:有一处与规定不符扣1分;无锚杆拉拔工具或工具不能使用扣1分 |
1 |
2.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中明确规定 |
现场(对应资料)检查:有一处与规定不符扣1分 | |
1 |
3.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炮掘作业面使用架棚支护时,煤巷要求距迎头5m以上,半煤岩和岩巷要求距迎头10m以上,每帮必须使用“防倒器”(金属支架),钉“钯锯”(木棚),打“防倒橛”(混凝土支架) |
现场检查:有一处与规定不符扣1分 | |
1 |
4.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超宽大于0.4m时,必须补打锚杆并缩小间排距,失修巷道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
现场检查:一处与规定不符扣1分 | |
十 爆破 管理 (4分) |
1 |
1.放炮员(每班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放炮作业符合《规程》规定 |
现场检查:有一项次与规范不符扣1分 |
1 |
2.火药、雷管领用、清退、引药制作、火工品存放符合《规程》、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制度 |
现场检查:有一项次与规范不符扣1分 | |
1 |
3.放炮撤人距离和警戒设置符合《规程》要求 |
现场(对应资料)检查:有一项次与规范不符扣1分 | |
1 |
4.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
现场检查:制度执行不力,有一项(人)次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