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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放炮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7-18 00:01 来源:本站原创
矿井放炮管理制度

1、每一位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放炮管理制度》规定领取雷管、炸药。
3、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放炮前后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放炮母线长度不得小于100米,弯巷不小于70米,采煤工作面不小于40米。
4、各地点放炮前后附近20米的巷道内都必须撒水降尘,严禁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5、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安全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制”,警戒工作必须由组长亲自布置,清点人数。
6、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拒爆等情况,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处理。
7、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组长亲自撤回,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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