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底柱分段崩落采矿法的适用条件
作者:佚名
2010-07-28 10:39
来源:不详
(1)地表允许崩落。若地表表土随岩层崩落后遇水可能形成大量泥浆涌入井下时,须要采取预防措施。
(2)适用的矿体厚度与矿体顾角。急倾斜矿体厚度不小于5m,倾斜矿体厚度不小于10m;当矿体厚度大,越过20m时,倾角不限。
最好的条件是厚度为15—20m以上的急倾斜后矿体。
(3)上盘围岩稳固性不限,岩石破碎不稳固时采用分段崩落法比其它采矿法更为合适。由于采准工程常布置在下盘岩石中,所以下盘岩石稳固性以不低于中稳较好。
(4)矿石稳固性应允许在矿体中布置采准和切割工程,出矿巷道经过适当支护后应能保持出矿期间不遭破坏,故矿石稳固性应不低于中稳。
(5)不是在特殊有利条件下(倾角大于75°—78°、厚度大于15—20m、矿体形状比较规整)。此法的矿石损失贫化较大,故仅适于开采矿石价值不高的矿体。
(6)由于该法不能分采分出,以矿体中不含较厚的岩石夹层较好。矿体倾角大、回采分段高度情况下,矿石必须无自燃性和粘结性。
关键词:有底柱分段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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