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目标,确保实现动态达标,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奋斗目标: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调度、火工品、安监创优、矿山救护、职业危害防治等专业,在集团公司组织的检查验收中达到行业级标准,实现动态达标。
二、检查验收标准
1、严格按照上级及集团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执行。
2、安全质量评估,按照《军城煤矿安全质量评估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3、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军城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检查验收的内容:班评估、班验收、旬检查、月验收。
四、检查验收组织构成
1、评估:由安监处包片安监员对每班安全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评估表,安监处存档备查。
2、班验收:由工区质量验收员每班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班验收记录表,报生产科存档备查。
3、旬检查、月验收:由矿统一组织,各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参加,对各个回采工作面、掘进巷道及机电设备硐室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定,定出等级。
4、动态达标:实行安全工程质量动态达标,随时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随时进行落实整改。
五、各专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服从专业负责人的安排,恪尽职守,根据上级要求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标准》按时制定年度、季度专业达标规划和月度达标工作实施计划,坚持动态检查、旬检查、月验收相结合,踏踏实实的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六、各专业年度达标规划,必须在1月10日前制定完毕;季度达标规划,必须在该季度首月5日前制定完毕,报送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月度达标工作计划,必须在该月5日前制定完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在季度首月10日前研究制定。
七、各专业年度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必须在12月10日前编制完毕;季度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必须在该季度末月15日前制定完毕;月度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必须在该月末25日前制定完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在季度末月15日前完成。
七、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细则》及《军城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安全工程质量及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考核奖惩。
八、安全工程质量验收及安全质量评估结果,直接与责任单位班组职工工资收入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九、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季度末必须实现奋斗目标,并逐步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