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煤矿干部下井与风险抵押金挂勾
作者:佚名
2010-08-18 10:04
来源:山东煤监局
山东龙口矿业集团梁家煤矿强化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出台了干部下进的具体量化要求,对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进行了补充修订,增加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奖励与下井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条款。
新增条款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照《梁家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执行细则》之规定完成各自的下井指标,才能得到全额安全风险抵押奖励;否则,每少1个,扣除5%的抵押奖励部分(最多扣除不超过50%)。为鼓励管理人员多深入井下,对有下井指标的生产辅助区队和安全生产科室、专业的副科(区)级以上管理人员的风险抵押制定了特殊奖励规定:每多2个,增加10%的抵押奖励(最多增加奖励不超过30%)。并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奖励与“三违”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安全生产专业副总每月不少于2个,安全生产辅助区队和安全生产科室的副科(区)级以上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1个,安监员每月不少于2个。每少一个,扣除10%的抵押奖励部分。新条款进一步加强了矿井安全管理力度,保证了各级管理者的安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