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大田县煤炭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作者:佚名 2010-09-27 23:45 来源:本站原创
田政文〔2004〕44号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应对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煤炭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大田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煤矿发生一次2人以上(含2人)事故的施救和处置。
二、组织领导
处置煤炭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处置安全事故的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政府办、安监局、煤管局、公安局、监察局、卫生局、总工会、煤炭矿山救护队、发生事故的乡镇政府和煤矿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报告制度
凡一次发生死亡2人以上(含2人)煤矿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县政府及安全管理部门,县政府办、县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向县主要领导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市安办,同时按县领导指示,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援助工作。发生事故的煤矿必须及时全面了解事故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向现场指挥部介绍发生事故情况以及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
四、现场指挥
事故现场的处置由县政府最高级别的领导担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成立以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1、现场抢救小组:主要由煤炭矿山救护队人员和发生事故的煤矿抢救人员组成,如事故严重或抢救困难,向省、市专业救护队求援。
2、紧急施救组:主要由卫生、医疗部门组成。
3、后勤保障组:由当地政府、事故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组成。
4、现场秩序警戒组:由公安、保卫人员组成。
5、事故善后工作组:由当地政府及事故单位组成。
6、技术专家组:由相关专业技术员组成。
7、事故调查分析组:由安监局、煤管局、总工会、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
五、几种常见煤矿事故的处理办法
(一)气体中毒或窒息事故的抢救
1、到达事故地点,首先应采取局扇、高压风等一切通风设备对事故点进行通风。
2、所有参与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或自救器。
3、及时对事故地点检测有害气体浓度。
4、对被抢救遇险人员要立即给他们带好自救器,迅速救出灾区,并及时放在新鲜空气的巷道采取人工呼吸(NO2或H2S中毒者除外)或苏生器等方法进行抢救。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5、抢救者如有数人,每人间距应保持3-5米,严禁并排进入险区,同时要留有后应人员。
(二)井下火灾事故的抢救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首先迅速弄清火情,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马上报告矿部,同时,迅速通知可能受灾或受威胁的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2、现场指挥人员对任何一个微小的火源都应十分重视,绝不能麻痹大意,采取措施迅速果断,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3、处于火区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快速沿着安全避灾线路有序地撤离危险区。
4、如果火焰袭来且来不及逃避时,人员要立即向下卧倒或卧于水沟中,在没有自救器的情况下,要口含湿口罩,湿毛由,湿衣服以减轻有害气体的侵袭。
5、如果撤退路线已被火烟或冒顶隔绝而无法撤退应尽快撤入附近避难硐室中,如果没有避难室则应尽快进入其它巷道或就近利用风门等构筑临时避难。
6、矿部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应立即赴现场,会同矿山救护队长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抢救灾区人员和灭火措施,组织抢救和灭火工作。
7、总指挥在指挥抢救工作时,应同时指派人员检测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和风流变化情况。
8、当有爆炸危险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9、抢救人员应携带自救器,并应顺着风流方向接近火源。
10、井下所有地点、机房硐室、有高、低压电缆、架空线等电路敷设的巷道,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在电源不能切断的情况下,应使用干粉灭火器、砂等非导电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当电源切断后,可随意选择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三)冒顶事故的抢救工作
1、处理冒顶事故以前,应向在事故地点附近工作的干部和工人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冒顶地区顶板特性,事故前人员分布位置、瓦斯浓度等,并实地查看周围支架,必要时加固附近支架,保证退路安全畅通。
2、抢救人员时,用呼喊、敲击或采用寻人仪探测等方法,判断遇险人员位置和人数,与遇险人员保持联系,鼓励他们配合抢救工作,对于被困、被堵的人员。采面顶板处理:在顶板围岩许可的情况下,可沿煤帮从下往上逐段处理,压力较大时,支护形式可用密集柱、丛柱、木垛等;在支护无法处理时,应重新开切眼,切眼距顶板冒落区的距离视冒顶程度和顶板条件而定,一般相距5米左右。掘进工作面冒顶的一般处理方法:如果冒顶时将人员关在或压在冒顶区内,应首先围绕人员进行抢救处理,短时间无法抢救人员,应先设法解决遇险人员的通风和食物供给,如掘打小洞或打插钢管等。冒顶区如顶板松散,应用打超前杆的方法控制顶板。冒顶已停,而且顶板较好时,可用木垛背顶,回棚支护进行。服务年限较长时应采取砼支护。在支护好顶板的情况下,用掘小道、绕道等方法抢救,一时无法接近时,设法利用压风管路等提供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3、处理冒顶事故中,始终要有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顶板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人员。
4、抢救出的人员应用毯子保温,并迅速运至安全地点,进行输氧或由医生进行急救包扎,尽快送医院治疗,对长期被困在井下的人员,不要用灯光照射眼睛,饮食要由医生决定。
(四)透水事故的抢救工作
1、到达事故矿井后,要首先了解灾区情况、水源、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等,并计算被堵人员所在地点容积、氧气、瓦斯浓度,计算出被堵人员应救出的时间。
2、了解情况后,要立即侦察,侦察中应制定遇险人员位置、涌水通道、水量、水的流动线路、巷道水泵设备受水淹的程度、巷道冲坏和堵塞情况、有害气体浓度及在巷道散布情况和通风情况等。
3、对于被困在井下的人员,当其所在地点高于透水后水位,可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如其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
4、排水过程中要保持通风,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
5、排水后进行侦察,抢救人员时要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和掉底。
6、防止二次透水、积水和淤泥的冲击。
7、保证人员在作业中的通讯联系和安全退路。
(五)机电事故的抢救
1、一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
2、若不能很快将设备停电,则必须采取措施使触电者从他所接触的载流部分脱开。
3、若电火花、电弧引起火灾,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未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电源切断后,可按一般火灾灭火。
4、救下的伤员及时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等方法恢复呼吸、心跳。
六、煤炭矿山救护力量及施救设备的配备
(一)煤炭矿山救护中队
1、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加强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做好电话记录,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3、救护车辆和个人配备的救护设备必须管理维护好。
4、配备施救透水、火灾、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必备器材。
(二)煤矿辅助救护队
1、各产煤乡镇要组建矿山辅助救护队,一旦煤矿发生事故,能够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2、辅助救护队员平时应请煤炭救护中队指导救护训练,掌握救护抢救基本功。
3、辅助救护队应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器材。
4、各产煤乡镇和煤矿必须制定煤炭矿山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