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瓦斯治理工作十条刚性规定
强化瓦斯治理工作十条刚性规定
为推进集团公司瓦斯治理工作上第三个台阶,实现防突防爆防超限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一、落实抽采效果最大化,抽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各矿在集团公司下达的瓦斯抽采率指标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作为各矿2009年奋斗目标。抽采系统必须实现高低分开抽。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推行以移动泵或地面低浓抽采系统抽采。开展抽采系统的检漏工作,2009年6月底完成。张集、谢一矿负责研制高负压自动放水器,2009年上半年完成,下半年全面推广应用。采取典型带动、全面推进的方法,在潘三、新庄孜矿进行示范。2009年三季度制定集团公司瓦斯抽采标准,各矿负责落实。
二、坚持高质量、严封孔、高负压、重问责
一是实行钻孔施工质量负责制。各矿要制定钻孔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执行谁打钻,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严封孔。各矿对已成熟的三种封孔工艺,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原则是必须实行带压封孔,标准是封孔24小时内,预抽钻孔抽采瓦斯浓度不得低于40%。
三是高负压。标准是预抽钻孔孔口负压不低于13KPa。
四是重问责。凡有一条达不到要求的,作为事故查处。
各矿矿长负责,矿总工程师具体落实。
三、本煤层瓦斯治理由专项措施转为顶(底)板巷道穿层钻孔预抽措施
从规划、设计源头抓瓦斯治理。集团公司全面实施顶(底)板巷道穿层钻孔预抽措施。潘一东项目部,谢桥矿改扩建项目要从规划设计源头,制定并落实穿层孔预抽措施;其它矿、矿建项目部立即执行。本条措施由各矿(矿建项目部)矿长(经理)负责落实。
四、实行三级地质保障措施
地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采掘区队管技术必须管地质,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矿井“大地质”。地测副总负责重要地质问题的处理。三级地质保障措施,由各矿矿长负责,2009年4月底落实到位。
五、掘进前方采用地质钻孔探控措施
新采区、新区段、新揭露的非突煤层煤巷掘进,必须执行不少于2个超前钻孔探控措施。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危胁区掘进工作面在施工措施孔前必须施工不少于3个超前钻孔探控钻孔。顶(底)板巷道在地质构造复杂带或距突出煤层法距小于10m时,采取“循环迈步、交叉前探”的探控措施。井巷揭煤、构造复杂区穿层钻孔必须取芯或进行测斜。本条措施由各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立即执行。
六、执行瓦斯超前预警制度
各矿必须建立瓦斯超前预警机制。凡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矿规定的预警值,由矿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和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七、实行喷孔问责制,使用和研发防喷装置
打钻喷孔的地点必须使用防喷装置,杜绝瓦斯高值超限。执行喷孔超限问责制,喷孔超限必须按规定分级进行追查处理。在现有防喷装置的基础上,按照有效、简单、快捷、方便的原则,进一步研发改进防喷装置,由勘探工程处处长负责,2009年上半年出成品,年底前全面推广。
八、煤巷掘进工作面供风,局扇必须采用双专电源供电措施。局扇司机必须是电工
所有煤巷、井巷揭煤掘进工作面供风,局扇必须采用双专电源供电。有条件的矿借鉴潘三矿“4321” 局部通风管理经验,即:4台局扇、3台电源、2路风筒、1名电工司机。各矿矿长负责,机电副矿长具体落实。2009年6月底全面到位。
所有煤巷、井巷揭煤掘进工作面局扇司机必须是电工。各矿矿长负责,综掘及井巷揭煤掘进工作面立即执行,炮掘工作面2009年三季度落实到位。
九、加强顶板管理、支护及时跟进
㈠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及应力集中区,必须编制加强顶板管理的专项措施。
㈡机械化采掘工作面割煤工序执行先顶后底。
㈢采掘工作面支护及时跟进,有效控制片邦冒顶。
十、强化问责
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对矿、矿建项目部、勘探工程处执行规定不到位、瓦斯治理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在状态的矿长(经理、处长)提出处理建议。报集团公司。同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管,集团公司对机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