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村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1条:为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解决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为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设施和一切措施以及职工培训。
第3条: 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一季度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4条: 矿长对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实施计划的资金;经常检查督促计划落实,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第5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生产副矿长。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共同编制,班组升腾权提出建议。
第6条: 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重点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分轻重缓急,将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工程计划。“一通三防 、大型固定设备的保险、保护装置存在事故隐患的,应优先安排。
第7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工程名称、措施工程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来源、设计、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竣工日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等.
第8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资金由矿给与保证,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要做到资金、队伍和物资三落实。项目负责人对计划的实施负责。
第9第: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应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经矿长批准,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