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村煤矿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0-19 03:18
来源:本站原创
布村煤矿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矿长、安全副矿长(安全管理小组组长)
二、矿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及事故现场的勘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县冶金煤炭局(6233889)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三、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四、伤亡事故管理和统计报告由安全副矿长负责;由安全管理小组对伤亡事故及时进行报告、统计分析和管理。
五、安全管理小组要建立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分析登记,并建立伤亡事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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