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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口述”操作法推行管理与考核办法

作者:佚名 2010-11-03 22:23 来源:本站原创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规范岗位操作行为,塑造“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本质安全人,促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经矿研究决定,本着宜推则推、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井下采掘单位中推行“手指口述”操作法。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行范围
井下所有采掘区队。
二、推行工种
采煤专业:攉煤工、打眼工、支回柱工、液压支架工、泵站司机、放炮员、采煤机司机、电钳工、刮板运输机司机、绞车司机等10个工种。
掘进专业: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放炮员、耙装机司机、电钳工、支护工(锚杆支护工、架棚支护工)、综掘机司机、打眼工等8个工种。
三、管理办法
“手指口述”工作本着先集中培训后现场实施的原则分步进行,具体实施分为学习培训和现场实践两部分,分别由教育科、安监处负责。
(一)学习培训
1.坚持集中强化学习和职工自学相结合。各工种操作要领确定后,8月13日—19日利用一周的时间对采掘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强化培训,每班提前半小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检查内容和操作要领,参训率必须达到100%。特别是政工行政科室包区队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分工要求分三班对所包区队进行督导,采取当班现场提问、问卷抽查等方式,对推行单位集中强化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集中强化学习结束后,领导小组将组织统一验收考试,验收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对达不到学习要求的干部职工除继续强化培训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考核。此外,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利用班后会和业余时间加强对本工种“手指口述”操作要领的学习和演练,做到熟记于心,内化于行。
2.示范引领与电视教学相结合。在集中强化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评选出日常学习、操作演练比较熟练的1~2名示范人员作为业务骨干,在现场集中做好其他职工的示范培训工作。示范人员要通过理论讲解与现场示范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演示,引领职工学习认知“手指口述”操作法。宣传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阵地,对“手指口述”操作法的重要意义、操作要领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根据井下现场实际,在集中强化培训的同时,边培训边拍摄制作“手指口述”操作法演示电教片,并制定播放计划,在集中强化培训结束后组织职工学习收看,通过形象直观的演示,促进职工对操作要领的掌握。
3.班前学习与现场培训相结合。各单位要在集中强化培训结束后,继续利用班前会时间组织职工学习“手指口述”操作要领的同时,在工作面现场开设“井下学堂”,对职工进行“手指口述”操作培训。区队干部及生产科室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指导职工执行“手指口述”操作法的情况,发现问题现场解决,促进“手指口述”操作法的规范运作,确保良好效果。
4.学、练、赛相结合。在推行“手指口述”操作法过程中,各单位要通过规范演示、竞赛比武等方式,把执行“手指口述”操作法与当班最优、最差员工和当月星级员工评选结合起来,特别是要采取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方式,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职工学习使用“手指口述”操作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现场实践
1.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本区队的《“手指口述”操作法管理办法》,并按照管理办法严格考核。
2.各级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把“手指口述”操作法的推行情况作为下井查岗和盯班的必查内容,对职工执行“手指口述”操作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指导解决。
3.安监员要通过走动式检查的方式,对现场作业人员执行“手指口述”操作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执行不认真或是不执行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区队管理干部是现场“手指口述”操作法执行的直接管理者,要利用值班、盯班时间,加强对“手指口述”操作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并按照管理办法严格考核。
四、考核标准
(一)培训考核
1.区队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职工按工种学习“手指口述”操作法要领,凡不按要求组织学习或者应付、凑付的,每次罚当天值班干部20元。
2.职工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各工种操作要领,做到熟记、活用,集中强化学习培训结束后,参加矿组织的统一考试。要求个人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每降低1分,考核责任人10元;区队总体平均成绩必须达到95分以上,每降低1分,考核区队正职每人30元,其他班子成员每人20元。
3.政工行政科室包区队人员要按照要求督导所包区队的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培训效果,一周强化培训后,职工对操作要领掌握率确保达到100%。达不到要求的区队,联责包区队人员每人30元。
(二)现场考核
1.各级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下井查岗和盯班过程中,不检查“手指口述”操作法情况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
2.安监员不按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
3.区队管理干部值班、盯班不检查“手指口述”操作法执行情况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
4.没有制定《区队“手指口述”操作法管理办法》的单位,罚单位正职每人50元。
5.职工在工作中不按操作要领执行“手指口述”的,按“三违”进行考核,每次罚款40元。
五、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手指口述”操作法的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矿成立“手指口述”操作法推行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李功、周生坤为组长,李茂东、彭延生、张庆民、王连富、刘仲明为副组长,各副总、安监处、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党办、宣传科、教育科以及各推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管理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宋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宜的管理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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