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掘进班长必知必会

作者:佚名 2010-11-10 22:58 来源:本站原创
掘进班长必知必会
1、班长的工作职责?
答:检查巷道安全情况,是否存在各种隐患,校核中心或腰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生产。
2、施工巷道遇到上、下山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遇上山时,在起坡点后20米设一道跟头闸,起坡点上10米,设一道固定挡车闸门,耙斗机后5米设一道移动保险门。遇下山时,在变坡点后5米,设一道跟头闸,变坡点下5米设一道挡车闸门,耙斗机后10米设一道移动保险门。
3、当生产和其他工作同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做到哪三不生产?
答: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4、重大隐患对工作面锚杆是么规定的?
答:工作面50米内锚杆失效10棵以上,巷道锚杆失效50棵以上,巷道迎头不使用前探梁或无支护5米以上为重大隐患。
5、重大隐患对工作面躲避硐是怎么规定的?
答:巷道40米以内无躲避硐,小断面超前掘3米无支护为重大隐患。
6、重大隐患对上下山一坡三挡是怎么规定的?
答:上下山作业无跟头闸或挡车门为重大隐患。
7、重大隐患对耙斗机是怎么规定的?
答:耙斗机缺道卡子、护栏、支腿为重大隐患。
8、重大隐患对小绞车是怎么规定的?
答:小绞车无四压两戗和地锚或不可靠为重大隐患。
9、重大隐患对反向拉车是怎么规定的?
答:上山17°以上,反向拉车滑轮无双向固定或不可靠为重大隐患。
10、重大隐患对工作面轨道的夹板怎么规定的?
答:施工巷道使用半截夹板,少上螺丝三副以上为重大隐患。
11、重大隐患对工作面特殊支护是怎么规定的?
答:过断层、见煤点、破碎带、斜交或走向3米无特殊支护或不可靠为重大隐患。
12、重大隐患对工作面干打眼和消尘是怎么规定的?
答:干打眼、不消尘为重大隐患。
13、煤尘达到什么程度为重大隐患?
答:积尘厚5mm,面积2平方以上为重大隐患。
14、重大隐患对火工品是怎么规定的?
答:放炮线长度不符规定,明火放炮、动力放炮,火工品管理混乱,残炮处理不符合规定为重大隐患。
15、重大隐患对工作面风筒是怎么规定的?
答:不使用防炮崩风筒或放炮掐风筒为重大隐患。
16、不带便携是重大隐患吗?
答:是,区队长、放炮员、班长及电钳工入井必须佩带便携。
17、特大隐患对工作面冒顶是怎么规定的?
答:冒顶长度3米以上,冒高是巷道中高一倍以上为特大隐患。
18、特大隐患对工作面煤尘是怎么规定的?
答:严重积尘厚度10mm,连续长度10m以上为特大隐患。
19、特大隐患对带烟、带火是怎么规定的?
答:井下带烟、带火、吸烟为特大隐患。
20、特大隐患对风门是怎么规定的?
答:支风门为特大隐患。
21、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
答:氧气浓度大于12%、瓦斯浓度在5%-16%之间、点燃温度在650-750摄氏度且火源存在时间大于瓦斯爆炸感应期。
22、煤尘爆炸的条件?
答:(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2)空气中浮游煤尘含量30-50克/立方米至2000克/立方米;(3)由点燃煤尘的引爆火源,温度为650-1050摄氏度以上;(4)氧气含量不低于18%。
23、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在恢复通风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必须检查瓦斯,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开局扇。
24、井下发生火灾时的措施有哪些?
答:(1)对于电器引起的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迅速采取灭火措施;(2)如引燃煤炭最好是挖出火源,或用沙子黄土压住火源。
25、井下发生水灾时的措施有哪些?
答:人员应迅速撤到上巷水平,切不可往死头上山撤退。
26、瓦斯传感器悬挂位置有什么要求?
答: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27、井下发生事故时应如何行动?
答:(1)保持头脑冷静;(2)准确判断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范围,迅速进行抢救自救;(3)撤到安全地点向调度室报告。
28、工作前必须做到:
答:(1)班长必须佩带并会使用便携。
(2)及时组织本班人员学习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
(3)班长必须熟知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发生危险情况时,带领本班人员安全撤出灾区。
(4)了解本班人员思想状态以及有无酒后、疲劳、带病入井人员。
(5)接班时,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煤尘、顶板、巷壁支护等不安全隐患。
(6)检查施工地点的设备是否完好、进行设备试运转。
(7)对本班人员进行合理的工作安排及分工。
29、工作中必须做到:
答:(1)在工作过程中,班长必须前后照应,立足重点岗位,抓住关键环节。
(2)在工作过程中带领工人按《规程》作业。
(3)必须按质量标准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4)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本班工作。
(5)班长在作业期间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确保作业期间的安全。
(6)当施工地点出现无法及时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0、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
答:(1)收拾好施工地点的工具,并放置到指定地点,为下一班正常工作打好基础。
(2)现场交接班。

最近发表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