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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窑堡煤矿精神文明建设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佚名 2010-11-21 20:11 来源:本站原创
磁窑堡煤矿精神文明建设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
200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矿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双基”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一年。为切实加强我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巩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成果,积极构建“和谐磁矿”,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为实现矿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全面推进我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我矿精神文明建设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
一、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积极营造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的舆论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觉悟高、工作干劲足、创新能力强的员工队伍,全面提升全矿精神文明创建质量、提升文明单位形象。
二、精细化管理的原则:
以人为本、精准严细、可操作性、创新性、方便考核
三、精细化管理的工作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文明细胞建设进一步加强,六好区队达标率达95%,文明科室达标率达95%以上。在保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的基础上,力争向更高目标迈进。
四、精细化管理组织机构
1、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主 任:李海峰
副主任:于洪波 陈 林
委 员:张智福 万 岐 边毅彦 李东强 马有虎
赵海兵 赵海燕 杨生宏 任 成 杨彦敬
赵翠红 买学萍 王有邦及各基层党支部书记
矿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由党委工作部负责实施
2、基层区队三个文明一体化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峰 于洪波
副组长:陈 林
成 员:赵海兵 杨生宏 杨彦敬 任 成 买学萍
赵翠红 申世国 王有邦 王 涛 李胜燃
考核组工作人员:马巧红 王韶林 崔宏菁 陶彦云 张冬芳 牛晓燕
五、精神文明创建柱状图

六、工作职责
在矿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工作部具体组织负责基层区队、机关各科室精神文明工作的检查考核情况。
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措施
(1)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管理考核细则,根据矿井发展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坚持每季度的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坚持每半年一次的精神文明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每年的评比奖励制度,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文明单位、文明区队、文明科室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大文明细胞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六五四”(六好区队、五好班组、四有职工)活动和文明机关、文明科室、青年文明号、文明家庭、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制定文明细胞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每年有20%的区队、科室进入集团文明区队、先进集体行列。矿每年对“十佳”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号标兵选树表彰一次。
(3)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落实集团《关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磁窑堡煤矿员工思想道德规范。大力加强以诚信建设为基础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的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员工在社会中成为合格的公民、在单位中成为合格的员工、在家庭中成为合格的成员。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工作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增强互补性,拓宽思路,指导创建工作实践。增强精神文明创建的政治性、时代性、群众性,走与国情、企情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创建之路。
(5)加强对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矿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群众性的广场文化体育活动的督导。矿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刑事、治安发案率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有明确具体的实施措施,经常性举办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工会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开展广场文化周活动
八、考核奖惩措施
(一)全矿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工作,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党政的统一部署执行,要积极完善制度,健全各种考核体系,强化工作落实,突出工作成效,自觉接受集团公司党政的考核验收。
(二)磁窑堡煤矿基层科队创建文明区队、文明科室工作以《磁窑堡煤矿基层区队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为标准;磁窑堡煤矿机关科室创建文明科室以《磁窑堡煤矿文明科室考核细则》为标准,对基层区队和科室精神文明考核工作实行月检查、季度考核达标奖惩制。
(三)凡季度考核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的区队、科室为一类达标单位,94-85分为二类达标单位,85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对一类达标区队每季度给予800元奖励、二类达标区队不奖不罚、不达标区队每季度罚款300元,机关科室创建达标率达到95%以上,奖励支部书记400元,达标率达不到95%不奖不罚,不达标科室每季罚款200元。
五、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科队组织建设
(二)科队思想建设
(三)科队文化建设
(四)科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五)科队工会共青团工作
具体内容见考核细则。

九、精细化管理推进计划
围绕“一年打好基础,两年完善体系、三年规范运行”的精细化管理工作目标,将和谐发展精细化管理分为四个阶段来推进。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阶段。加大宣传学习力度,培植精细化管理意识。
第二阶段:建章立制阶段。修订完善精神文明管理各项制度建立业务流程。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把精神文明精细化管理要延伸到职能部门、区队支部、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项工作、每个人、建立起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队全年精神文明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和讨论,找出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不补充和完善。同时对区队支部进行考核评比,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部门给予奖励。
十、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矿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达标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效率性,确保全矿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精神文明建设考该实行安全、综治、计生、生产任务、稳定五个一票否决制,凡区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刑事犯罪、群体上访、超计划生育或完不成生产经营任务,均实行一票否决,季度不予达标,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党政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
(三)考核小组成员要服从领导,统一行动,严守纪律,积极推进考核创新工作,凡工作认真,考核工作扎实,区队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者,矿党政给予一定奖励。
(四)季度末,党委工作部要对考核检查工作及时做出安排,做好考核检查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对考核小组成员实行严格考核,凡无故不参加者,取消本人季度达标奖。
(五)各基层区队、机关科室,要严格按照党委安排和考核要求,认真规范本单位工作,制定措施,切实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要把党委对基层区队、科室的工作考核同加强全矿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同争创“文明单位”、“文明区队”、“文明科室”相结合,同加强区队建设、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同加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同创建“和谐磁矿”相结合,确保全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健康运行,确保全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实现矿井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磁窑堡煤矿基层区队精神文明考核细则
2.磁窑堡煤矿文明科室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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