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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1-23 21:32 来源:本站原创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和压力容器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了保证安全运行,必须严格安全技术管理,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和维修;
二、锅炉、压力容器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档案;
三、锅炉、压力容器要专人操作使用。选人要符合要求,在具有经考试合格获得上级安全管理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操作人员要尽可能保持稳定,人员变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锅炉、压力容器在结构上进行修理和更换时,使用单位要首先向技术管理部提出申请,委托专业厂和专业人员承担。需要一般性修理时,经公司设备部、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方准修理。修理完工后再向公司设备部申请检查验收。其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验收证明等资料应存入技术档案;
五、对于缺陷严重又无修理价值须作报废处理的锅炉、压力容器应做出全面技术鉴定,从批准报废之日起停止使用,报废的压力容器不准继续使用和转让;
六、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焊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锅炉及压力容器焊接考试规则》,由考试合格的高压焊工担任。没有压力容器焊接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的焊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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